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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关于规范“自媒体”创作者内容标注的公告

微信绿色、安全的平台生态离不开广大“自媒体”创作者的共同构建,为进一步规范“自媒体”创作行为,加强对不实信息的治理,根据《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自媒体”创作者应主动对发布内容进行规范标注


《通知》要求:“自媒体”在发布涉及国内外时事、公共政策、社会事件等相关信息时,网站平台应当要求其准确标注信息来源,发布时在显著位置展示。使用自行拍摄的图片、视频的,需逐一标注拍摄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使用技术生成的图片、视频的,需明确标注系技术生成。引用旧闻旧事的,必须明确说明当时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

来源不明的信息在传播过程容易出现误读,对用户和创作者都将造成不良影响,为避免因缺少信息来源标注造成用户误解或混淆,“自媒体”创作者在发布内容时,应根据《通知》要求规范标注信息来源,利用深度合成技术生成内容时,要遵守法律法规及平台规则,显著地标注内容为技术生成。


《通知》指出:“自媒体”发布含有虚构情节、剧情演绎的内容网站平台应当要求其以显著方式标记虚构或演绎标签。内容精炼、情节紧凑的剧情短视频,满足了用户多元化的视听需求,但个别“自媒体”创作者为达到博取流量的目的,通过虚构场景、人设、情节等手段,制造冲突效果,编造不实信息,破坏了平台内容生态平台将进一步加强对虚假摆拍内容的治理,为了避免虚构剧情引起公众误解,也请各位创作者主动对剧情演绎内容进行显著标识。


为进一步落实好《通知》要求,更好地引导创作者规范信息来源标注,微信陆续开放标识一键勾选能力,“自媒体”创作者在发布内容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自主选择标识,用户也可以根据标识更好地辨别内容,相关标识如下所示:

视频号

转发或长按视频-添加提示-选择提示类型,当创作者勾选其中一个提示类型后,添加的标识会在视频底部进行展示。




公众号

登录微信公众平台-选择创作来源-选择标识类型,当创作者勾选其中一个信息来源标识类型后,添加的标识将在文章显著位置展示。



微信将持续完善产品能力,进一步优化“自媒体”创作者体验,帮助“自媒体”创作者更规范地进行内容创作,我们也呼吁广大“自媒体”创作者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规范内容标注,共创清朗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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