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他们总是苛求“完美受害者”?
文 | 难得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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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那篇文章,我重点是说两方面的事。
第一,就算女孩有错,这能成为她三更半夜单独在校长办公室,被毒打,被逼写下流检讨的理由吗?
第二,事发之后,当地各种推诿掩盖、避重就轻,一个所谓的《情况说明》几乎就是公然替校长洗地。事实上,也正是这个说明,甚至引发了官媒的怒火,越来越多的媒体开始声讨,深挖校长任某背后的故事。
恰恰就是这么一个缺乏最基本师风师德,且历史可疑的人,偏偏当上了校长。
目前对任某最新的处理是:行政拘留15天。至于对他的调查,还在继续。
“夜间私自开门开窗,勾引男生进入女生宿舍,这是多么可怕的安全隐患,作者怎么只字不提?如果出了问题想想就觉得后怕。”
“经过调查发现这个女生每次都是主动打开宿舍门或窗,她没错吗?”
“说实话,对于现在初中女生发生这种事情,我觉得应该批评女生,正学风建设,虽然校长手段不太光明,但我不太相信这个是空穴来风。”
“要经济赔偿20万元,不算敲诈么?”
“这个校长确实不咋地,但是这个女孩儿也算不上好学生,女生宿舍因为有她在男生随便进,夜里十一二点,啥时候都行,平时应该是个屡教不改的人!”
“她主动打开房间门,请问其他女同学的权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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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读者并不少见,而且数量巨大。
在山东苟晶被冒名顶替一案中,也有很多人事后骂她。(详见:他们为何痛骂苟晶?)
假设有一个女生,在某个深夜,她独自走路回家的路上,被一个陌生男人强J了。
这些人一样会站出来质问:你为什么要走夜路呢?
“女孩走夜路有罪,所以她被强暴。”
持这种思维方式的人认为,在这个世界上,任何灾难不会无缘无故降落到人身上,如果你遭受不幸,那么肯定是因为你做错了什么。
一旦他们寻找到受害者的瑕疵,便极力谴责受害者,而对施害人滥用暴力或者权力视而不见,将伤害的发生归因到个体。
有的时候,受害者身上很难找到瑕疵,但这也难不倒他们。
比如在美国失踪被害的章莹颖,最后她是如何被攻击的呢?
“谁叫她崇洋媚外要去美国读书?”
这种思维叫做寻求“完美受害者”,或者叫做“谴责受害者”。
它是美国心理学家Melvin Lerner提出来的。这种理论认为,世界是完全公平的,灾难从不无故降临到人头上,只要行为得当就绝不会遭受不幸,因此受到伤害一定是因为受害者自己有错,也就是俗话说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甚至圣经也记载过,门徒问耶稣说:“拉比,这人生来是瞎眼的,是谁犯了罪?是这人呢,是他父母呢?”
还有一个理论叫做:防卫性归因假设。
人在归因时总是倾向于对自己有利的方式,这就是防卫性归因。很多人失败时,习惯通过“外归因”来缓解心理压力,避免无尽的自责和悔恨,保持和增强自信心;当成功时,他们通过“内归因”来荣耀自己,甚至荣耀自己的父母、母校、领导;而别人成功时,他们通过“外归因”来缓解自己的挫败、羞辱和嫉妒,“他不过是运气好”、“他有个好爹”……而别人失败时,他们又通过“内归因”,来维护自己的公平世界假设,“他这是活该”、“他是罪有应得”、“你看,我就没事”……
持”受害者有罪论“的人数量惊人,很大一个原因就是从小的教育培养。
小时候,他跟老师告状说小王打你,老师通常会问:“小王为啥不打别人偏偏只打你?”
他回答不了这个问题,他觉得老师在指责他,小王打他是因为他的错,因为小明没有打别人啊!小王既然打他,那就证明是他的错。
在这种思维的不断强化中,就形成了一种思维条件反射。当他看到小张被小李打了,他的第一反应就是,一定是小张的错。
完全公平的世界当然不存在,“完美受害者”也不存在。
他们为了维护“公平世界谬误”,维持其秩序感,就只剩下最后一个办法,那就是无论如何都要找到理由攻击受害者。
在现实生活中,这类惯于“谴责受害者”的人,通常都是键盘侠。
他们为了减少自己的焦虑和无助感,往往通过网络寻找到自己的同类,并在集体攻击受害者中找到自己的存在感。
同时,他们也惧怕那些施害者的权力,以及施害者背后隐藏的权力。而这种恐惧转化为对受害者的谴责和攻击时,又会让他们有酣畅淋漓的快感。
罗曼·罗兰说:“真正的英雄主义只有一种,那就是在认清这个世界的真相,依然热爱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