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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王振华猥亵女童案:律师要求无罪释放,恢复政协委员、全国劳模等荣誉

仕道君综合 仕道 2020-11-03



一边是网友认为法院判得太轻,一边是王振华坚持自己无罪。图/央视新闻

 

刚刚因涉嫌“猥亵女童”而一审被判5年有期徒刑的新城控股前董事长王振华,再次引发众怒。一边是网友认为法院判得太轻,一边是王振华坚持自己无罪。


6月16日,上海市普陀区法院对王振华涉嫌猥亵儿童案进行不公开审理,并于6月17日一审宣判:王振华、周燕芬犯猥亵儿童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4年。


18日的最新消息是,王振华称将要上诉,请求二审判他无罪,王振华律师也发布声明称:被害人方寻求网络曝光,对他们造成了舆论压力,并说,“我们寄希望于二审法院能做出公正的判决”。


为何是猥亵儿童罪?为何只判五年?

审判长这样说


王振华一审宣判后,刑期5年如何裁定?为何是猥亵儿童罪?引发了社会关注。


对于这些焦点问题,本案审判长做了解答。


为何是猥亵儿童罪?


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否有性器官的接触是区分强奸罪(包括奸淫幼女)与猥亵儿童罪的关键。本案中,被害人的陈述、司法鉴定意见以及被告人的供述均证明了被告人王振华对被害人实施了猥亵行为,但与被害人不存在性器官的接触。相关司法鉴定意见佐证了该事实。故王振华的行为系猥亵行为而非强奸行为。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经过事先预谋,由周燕芬制造条件,王振华对被害人实施了猥亵行为,相关事实有被害人陈述、鉴定意见、证人证言和监控视频等证据予以证实,证据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猥亵儿童罪的全部犯罪构成要件,所以,二人构成猥亵儿童罪的共同犯罪。

刑期5年如何裁定?

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对不满12周岁的被害人实施奸淫、猥亵等性侵害行为,属于从重、从严惩处的对象。


经法院查明:


被告人王振华的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但其不属于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犯罪,也不具有其他恶劣情节。


被告人王振华对不满12周岁的被害人实施猥亵行为并造成被害人轻伤二级的严重后果,依法应从重处罚;


被告人王振华到案后及庭审中拒不供认其猥亵的犯罪事实,可酌情从重处罚。


综合考量本案对被害人身心造成的伤害和影响及社会危害程度,在公诉机关建议的四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幅度内,依法对被告人王振华从重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被告人周燕芬虽未直接实施猥亵犯罪行为,但其系犯意的提起者,在整个犯罪过程中起到了牵线搭桥、承上启下的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综合周燕芬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等,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王振华庭审现场



根据腾讯《棱镜》报道,上海普陀区检察院主要指控内容包括——


王振华同意周燕某为其介绍物色年轻女性供其发生关系;


综合受害人陈述、上海普陀某医院的门诊记录,以及法医研究院的鉴定,认定王振华存在猥亵伤害事实后果;


王振华两次转账给(牵线人)周慧某、周燕某共计十万元,推定其有犯罪事实并试图掩盖。


报道称,王振华其中一位辩护律师并不认同上述指控,称王振华虽有嫖娼行为,但明确对幼女有防范意识,知道国家法律底线,坚决不能碰幼女。故其接受(牵线人)周燕某主动邀请对成年女性进行嫖宿的行为,可以受到治安处罚。


王振华不服一审判决,要上诉请求改判无罪

其律师:案情信息不对称,一边倒


昨日(6月18日),王振华辩护律师陈有西在公众平台发布千字声明表示,王振华已经明确提起要上诉,请求二审判决他无罪。


陈有西在声明中指出:“王振华本人、辩护律师、家属、公司,迄今为止没有一句发声。案情信息是不对称的,一边倒的”。


“王振华没有翻供。”陈有西表示,“从侦查阶段、检察阶段、法院阶段,他的供述稳定一致,否定自己进行了对幼女的猥亵行为。他进出房间前后时间只有13分钟,有酒店录像证据,有效可能作案时间5分钟。他从无恋童癖和性虐待取向,公安外围侦查排除他任何侵害幼女嫌疑。他坚称自己没有猥亵本案女孩。”


陈有西律师声明截图


据凤凰网财经记者了解,该案由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方两人的代理律师共四人,王振华作为第一被告,其辩护律师为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肖霖、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董事长兼主任陈有西。被害人方面委托的代理律师是上海律协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上海华夏汇鸿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计时俊。双方都是刑辩方面的知名律师。


附:【王振华辩护律师陈有西声明全文】


1. 我们注意到了王振华案宣判以后一天来,网络上的各种舆论,及对法庭及辩护人的批评、攻击和谩骂。如果网络上报导的,引申的,猜测的,透露的案情是真实的,我也会和所有网民一样,痛恨嫌疑人,不会为他做辩护人。中国律师既要遵守律师的职业伦理,依法维护自己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更是一个社会人,追求匡扶正义,扶助弱小的公共道德伦理。而后一条一直是我本人追求的基本点。


2. 本案是涉及未成年人隐私的不公开审理案件,迄今为止,我和李肖霖律师,在侦查、起诉、审判环节,都没有接受任何一家媒体的采访,没有向社会上透露一句案情的情况。所有记者的来电,来访,我们全部是拒绝的。没有透露任何案情。法庭也明确要求我们不要接受采访。不透露涉及未成年人隐私的案情。所有网络信息当中的关于我们表达的言论,都是猜测,引申的。我们以后也会这样做,不回应所有网络上的疑问、责问和猜测 ,对攻击谩骂,也只能置之不理。所有的事实和理由,将向二审法庭陈述。做好专业的工作。


3. 本案最早曝光上了网络舆论,都是被害人一方寻求有正义感的媒体帮助,向社会进行的消息发布。激发了巨大的社会关注和同情。对上海相关办案机关,以及我们律师,都形成了巨大的舆情压力。王振华本人、辩护律师、家属、公司,迄今为止没有一句发声。案情信息是不对称的,一边倒的。普陀法院发布的谨慎的审判长答疑,只讲了判决结果,未透露案情争议焦点,更未透露王的自我辩解和辩方意见。因此,所有网民在获取信息,作出判断和评价时,请注意这一现实情况。


4. 普陀法院不是从轻而是从重判处。猥亵罪的定性,是普陀公安严密侦查、扩大范围侦查、检察严格监督、退查补侦、法庭二天十六个小时开庭调查质证后的,公检法一致的定性,普陀法院是根据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做了从重处刑。如果真有阴道撕裂伤,我也支持更重罪名的定性,但是法庭调查实际查明,不存在这样的情形。


5. 王振华没有翻供。从侦查阶段,检察阶段,法院阶段,他的供述稳定一致,否定自己进行了对幼女的猥亵行为。他进出房间前后时间只有13分钟,有酒店录像证据。有效可能作案时间5分钟。他从无恋童癖和性虐待取向,公安外围侦查排除他任何侵害幼女嫌疑。他坚称自己没有猥亵本案女孩。


6. 北京的两家司法鉴定机构,七位国内权威的法医专家,妇科专家,DNA专家,对上海的门诊记录和司法鉴定意见,进行了书证审查和专家论证,得出了相反的结论,不支持上海鉴定当中所说的被害人新鲜伤痕、阴道撕裂伤、二级轻伤的结论。且上海的鉴定机构,违反了全国人大的规定,没有对外鉴定资格。


7. 王振华已经明确提起上诉。请求二审判决他无罪。


8. 法律是严谨理性的工作。律师只遵从事实、证据和法律,作出判断。由于本案的特殊性,我们没法公布我们的辩护词和控方的起诉书。如果公布将会真相大白。法庭的16个小时的调查和辩论,法院也不会公开。我们寄希望于二审会作出公正的判决。


2020年6月18日


受害女童律师:对方律师要求对王振华无罪释放

恢复其上海市政协委员、全国劳模等荣誉


受害女童代理人是上海律协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业务委员会主任、上海华夏汇鸿律师事务所主任计时俊。6月18日晚,计时俊接受《中国新闻周刊》专访,透露了庭审过程,并就陈有西发表的“律师声明”中的内容表明自己的观点。


计时俊称,现在希望推动上级检察机关、上海二分检(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对该案抗诉,让王振华获得5年以上,最高15年的刑期。


王振华。视频截图


中国新闻周刊:陈有西律师在声明中不认可女孩有阴道撕裂的情形。他在庭审时,也这么认为吗?


计时俊:法医跟对方律师说过,处女膜是阴道的一部分,处女膜破裂属于阴道撕裂伤,这种伤害属于轻伤二级。但陈有西在庭审时,还是认为阴道撕裂应该是血淋淋的,就像有个东西割伤了一样。

 

中国新闻周刊:对方律师是否认可女童处女膜破裂?


计时俊:他们认为这名女孩处女膜破裂属于“陈旧性破裂”。

 

中国新闻周刊:他们所说的“陈旧性破裂”是指什么?


计时俊:他们认为女孩之前有过性行为,与王振华无关。庭审时,我听到这话很气愤。我说,你认为9岁女孩就有过性行为,是哪个脑子想出来的?再说,医生、法医根据女孩阴部血肿和阴道壁擦伤等已经证明,这是新鲜的破裂。对方律师还问鉴定机构为什么不拍照,我当庭反问,对隐私部位的鉴定怎么拍照?

 

中国新闻周刊:陈有西在声明中称,王振华进出房间前后时间只有13分钟,有酒店录像证据,有效可能作案时间5分钟。王从无恋童癖和性虐待取向,公安外围侦查排除他任何侵害幼女嫌疑,王坚称自己没有猥亵本案女孩。你怎么看待这个说法?


计时俊:陈有西认为,这13分钟里,头1分多钟王振华没有猥亵,后面有大约4分钟王振华在上厕所。其中还有大约3分钟,女孩也证明王振华没有伤害他。这样算下来,剩下的时间大约5分钟。


陈有西在庭审时表示,五分钟内不会对女孩做那么大的伤害。我反问他,猥亵罪有法定时间吗?你认为猥亵时间需要多少时间?用手指侵害女孩阴道,需要几分钟吗?

 

中国新闻周刊:有媒体报道称王振华有过“翻供”的行为。陈有西则在声明中称,王振华没有翻供。并强调,从侦查阶段到检察阶段,再到庭审阶段,王的供述稳定一致。据你了解,王振华是否有过“翻供”?


计时俊:不能根据一个人自始至终都没有翻过供,就推断出这个人的话就是真话。王振华确实自始至终都在回避对女童有过猥亵行为的事实。但值得注意的是,在警方的笔录上,第一次,王振华说,他根本没碰过这个女孩;第二次,他说他抱过这个女孩;第三次,他又说他把手放到女孩大腿上了;第四次,又承认自己亲吻了女孩的脸,然后把这个女孩抱到大腿上了。警方曾反问他,你以前不是说自己没动过这个女孩吗?


中国新闻周刊:王振华的律师除了给他做无罪辩护,还提到了什么要求?


计时俊:王的律师要求法庭对王振华做无罪释放,还表示要恢复王的上海市政协委员、全国劳动劳模等所有荣誉。也就是说,若无罪,陈有西和李肖霖要为王振华平反。


王振华方面没有任何赔偿、安抚

女孩有时听到“上海”就会大哭


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殿学、王荣梅告诉凤凰网财经记者,猥亵儿童罪存在两档法定刑,分别为五年以下和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可以判到十五年。因此从第一档法定刑来看,一审判决判处五年有期徒刑是顶格判处的。问题在于,王振华这个案件能否适用第二档法定刑,即五年以上?根据刑法第237条规定,升格法定刑的情况包括“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法律本身是有很大的量刑幅度的,对情节恶劣的猥亵儿童案件,最高可以判到15年。关键是如何认定‘其他恶劣情节’。” 王殿学、王荣梅律师表示。


据了解,被害人委托理律师曾希望根据第二档进行量刑。但法院认定王振华的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但其不属于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犯罪,也不具有其他恶劣情节。


“对一位9岁的小女孩实施猥亵,造成她的身体受到严重伤害,并构成轻伤二级,这怎么能叫没有‘其他恶劣情节’呢?”计时俊问。


另外,计时俊律师透露,王振华和他的公司,迄今没有对受害做出任何赔偿,也没有任何安抚慰问举动。被害女孩的身体治疗费及心理疏导费,都是由公诉方上海检方承担的。


据凤凰网财经报道,一位接近被害人的人士表示,“就判了五年,也没有任何赔偿。王振华宁愿花几百万请大律师,也不愿意给受害人赔偿安抚。”


据悉,王振华的辩护律师有两位:陈有西和李肖霖。陈有西是“京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在微博上还有100万粉丝,李肖霖是“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有匿名爆料说:“两位律师的费用,分两部分,一部分是起步价,七位数,另一部分,是激励价,如果全拿,能拿到1200万以上。”


被害人代理律师说,案发后,这个女孩精神上完全被毁掉了。女孩现在拒绝接受心理治疗,检察官已经让心理医生去看过她几次了,她看到心理医生就歇斯底里。甚至,在女孩面前说到“上海”二字,她就大哭。在路上,她看到一对情侣手牵手,就会问妈妈,这个男的是不是坏人?女孩的学习成绩,从先前的班级前十名变成倒数后两名。她的老师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就给女孩父母写了封信,说孩子成绩下滑,父母怎么不管一下。但孩子家长又不能把实情告诉老师。


为使王振华获得较高量刑,被害人家属放弃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请求。“我们不要钱,要的是严惩。”被害人代理律师说。


据悉,由于该案为刑事案件,并未附带民事案件,所以王振华并无财务损失。而王振华方面作无罪辩护,所以也没有协议赔偿。


对此,一位长期做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人士表示,建议在猥亵或强奸幼女罪的判决中,设定一个罚金条款,要求施害者要做主动性民事赔偿。


“孩子受到性侵后会变得敏感,会受到原先环境的伤害,最好是换个生活环境,这个成本应该由施害者出。”该法律人士表示,“如果不换个环境,施害者出狱后也很容易找到孩子并报复。”


此外,这位法律人士还提出,既然认定王振华猥亵少女,那法院判决还应考虑到如何对王振华这样的人做出禁业限制。“如果是教师猥亵未成年人,一般要对其判处禁业。王振华虽然不是教师,但他有一些慈善项目是未成年人的,也会接触到未成年人。”


据了解,公诉方或受害人代理律师曾提出禁业限制的诉求,但法院认为关联不大。


计时俊告诉记者,我跟法官和检察官都说过一个问题,你们今天面对的是一个被害人和两个被告人。但是,要知道中国还有很多这样的被害人。我们要让这个案子,变成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的一个范本,让这个案子的判决书成为打击未成年人犯罪的一篇檄文。不论是富豪,还是什么人,都应从该案中知道一个道理——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根据公开报道,2013年新城控股创立了致力于抚育、培养和教育贫困地区青少年儿童的大型公益品牌“七色光计划”。截止2018年,其核心项目“光彩图书馆”已经在13个省份的40所乡村小学开展,捐献图书近10万册,5000余名学生获得帮助。

                      

王振华富豪榜升34位,身价430亿

一审宣判后,港股新城发展应声大涨


据媒体披露,王振华一审判决宣布后,港股新城发展应声大涨,这是来自资本市场的嘲讽。被捕后的王振华财富依旧在不断上涨。


虽然王振华已经被逮捕了近一年,但是,在今年公布的《2020胡润全球房地产富豪榜》中,王振华名字赫然在目。


今年,王振华和其子王晓松在胡润全球房地产富豪榜中位列第33名,相比去年上升34名;身价430亿元,相比去年财富增长74%。



香港联交所披露,2020年4月以来,王振华先后四次增持新城发展股份,目前持股68.02%。此外,他还控制着新城控股67.17%的股份,另通过家族信托持有新城悦73.17%的股份。

4月底,新城控股发布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实现营业收入70.91亿元,同比增长63.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3亿元,同比增长31.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1亿元,同比增长33.41%;基本每股收益0.12元。


事件回顾
  • 2019年7月初,王振华被曝出涉嫌猥亵一名9岁女童。

  • 2019年7月2日,王振华被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刑事拘留。

  • 2019年7月10日,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王振华批准逮捕。


来源 | 财经、中国新闻周刊、呦呦鹿鸣、上海普陀法院官网、央视新闻、凤凰网财经、经济观察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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