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完表,进入等候大厅。大厅里大概有近百号人吧。 很快,上来三位法官和一位助理,狠狠地夸了大家一通,大意是: 俄亥俄州与其他州不同,是在选民登记册中随机抽取陪审员,而不像其他州一样从车管所的驾照登记册里选人,进而保证了出勤率,每次选举都去投票的公民抽中率比较高,你们都是良民啊!哈哈哈!你们的工作和法官一样重要啊,只不过他们比你们拿的钱多啊!呵呵呵! 满屋子诚惶诚恐的人们顿时感觉轻松不少。 下午开庭,由法官筛选出的18名候选陪审员首先宣誓,接受公诉人和辩护律师“拷问”,这一过程叫“voir dire" (说真话),目的是保证陪审员对案件保持公正的判决。拷问候选人是否与案件有相关利益、是否有亲属在警署、会不会有偏见...有时“拷问”得太厉害了,连法官都看不下去了: 你们是在为法学院招生么? 就这么,18名候选人最后剩下7名,外加1名候补。非常荣幸,自己成为陪审团一员,8名陪审员再次宣誓后,立马投入工作。 公诉人指着被告对我们说:这个人现在是无辜的,我的工作就是用证据来证明这个人有罪,辩方律师辩护无罪,你们的工作就是裁定这个人有没有罪,如果有罪,就交由法官量刑。 在三天的庭审中,认真聆听并留意所有证据,庭审信息量之大,让脑细胞死了不少,陪审员不允许记笔记,呵呵,真的是考记忆力。 在公诉人和辩护律师双方唇枪舌战、召集各自目击证人后,法官指示陪审团了解法律的某些条款和要求及其决定案件的责任; 我们依照并遵守法官的指示,必须抛开所有偏见,以自己的才智而不是情感来做裁定。 随后由法警陪同,陪审团从法庭进入陪审团审议室,关门做审议(deliberation)。刚开始时,一半陪审员认为被告有罪,一半认为没有罪。陪审员里,有建筑公司经理、有家庭主妇、有跨国公司工程师,还有我--一名中学教师。 辩论持续了几个小时,大家争得面红耳赤。最后,互相尊重彼此的意见,整个陪审团的审议结果达成一致。 据说,有的陪审团达不成一致的意见,大战60多个小时,还不让回家的;幸好,其他陪审员和我一样都想回家。 我们告诉法官我们达成一致意见后,由法庭工作人员宣读我们署名的裁决书:被告有罪。我们的工作就结束了,进入陪审团审议室休息。法官根据我们的裁决,判被告入狱。 法庭上,我注意到一个有趣的现象,陪审员跟着法官宣誓、速记员要宣誓、目击证人要宣誓...“Do you solemnly swear that you will tell the truth, the whole truth, and nothing but the truth, so help you God?你庄严地发誓,你会说出真相,全部真相,除了真相之外什么也不说,所以请上帝帮助你?” 然后,你说: I do. 我发誓。 只有两个人不需要宣誓: 辩护律师和公诉人。有意思吧,也许意味着这两个人可以...你们自己琢磨去吧~ 结案后,法官、公诉人和辩护律师都进入陪审团审议室对陪审员们表示感谢。我们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纸片,只有心头一丝酸楚。 做陪审员真的是一份苦差使,需要坐功、听功、记功,还有辩功。电视连续剧 CSI 和 Law & Order 非常吸引人,不过,现实完全不是这样的啊,真实的案件根本没有那种戏剧化。决定别人命运的压力很大,如果没有点朝阳区大妈的精神,你真的会觉得苦不堪言。 还有更痛苦的是,在结案前,陪审员不得与任何人(包括家人)提及与案件有关的任何内容,陪审员之间也不能讨论,直到最后关门审议;不得去案发现场,不得自己上网阅读有关案件的媒体报道。所以,憋在心里实在难受。 下午5:30,步出阴冷的法庭,走在金色的阳光下,感觉世界很灿烂,自由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