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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5号通告

张家港市

疫情防控2022年第5号通告


为做好当前外防输入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1. 对有上海市旅居史(行程卡带*)的来张家港人员实行“3+11”健康管理措施。其中,前3天居家健康监测,间隔24小时进行2次核酸检测;后11天健康监测,第7天和第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费用自理。


2. 物流运输企业对往返上海的驾乘人员落实健康监测和每日一次核酸检测。各企业涉及有上海往来货运业务的,所用车辆驾乘人员必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人员名单报交通部门备案后实行专项管理。


3. 各单位、社区(村)、酒店、建筑工地等要严格落实上海来(返)张家港人员信息摸排和登记报告,严格查验核酸检测报告、行程卡和健康码,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和隔离医学观察等管理措施。


4. 合理安排出行,近期非必要不前往有疫情发生的省份或地区,减少旅途感染风险。若近14天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城市、与确诊病例同乘交通工具或活动轨迹有交集、健康码出现红码或黄码等情形,请立即向社区(村)、酒店报备,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如接到防疫短信、电话等询问或提醒,务必根据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5. 在接收涉疫国家、城市快递和物品时,应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减少直接接触;选择在户外通风处拆件,内外包装不要拿回家中,按“其他垃圾”分类投放;需拿回家中的内外包装以及邮件快件本身,按照“消一层、撕一层”原则,用消毒剂进行全面消毒后再使用;处理完邮件快件后及时进行手消毒或清洗双手。


6. 增强个人防护意识。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应及时按规范程序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张家港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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