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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以首善标准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

北京人大 2022-09-25


要闻


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以首善标准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

——《中共北京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以首善标准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起草组负责人答记者问

近日,市委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以首善标准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市委《意见》”)。这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新时代人大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为此,起草组负责人就市委《意见》相关情况接受了记者专访。

  问:请谈谈市委《意见》的出台背景、形成过程和意义。
  答:2021年10月13日至14日,中央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在党的历史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历史上都是第一次,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系统总结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历程,明确提出了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重大原则和主要任务,深刻回答了新时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2021年11月2日,党中央印发《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党中央《意见》”),集中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人大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引和行动纲领。
  2021年10月20日,市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明确下一步将召开市委第六次人大工作会议,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我市相关实施意见,将研究起草市委《意见》稿的任务交给市人大常委会党组。2021年11月29日,市委召开第六次人大工作会议,市委书记蔡奇同志对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以首善标准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提出4个方面要求。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起草思路、框架结构和主要举措,责成有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起草组。起草组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标党中央《意见》中的任务要求,深入有关区人大常委会实地调研,形成初稿后在市区人大常委会、市委工作部门、市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3轮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市委《意见》稿。2022年1月26日,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市委《意见》稿,近日正式印发。
  市委《意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在2019年市委第五次人大工作会议文件基础上,全面总结近年来北京人大工作探索创新经验,明确提出以首善标准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总体目标、任务要求、部署安排和具体举措,对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京华大地进一步形成生动实践,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首都治理效能,推动人大工作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助力新时代首都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问:请介绍一下市委《意见》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答:市委《意见》通篇贯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由5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主要阐述中央召开人大工作会议的里程碑意义,提出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以首善标准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明确提出“四个紧扣”的总目标,即“紧扣党中央决策部署、紧扣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紧扣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紧扣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要求人大工作要为新时代首都发展提供及时有力到位的民主法治保障。第二至五部分,从“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4个方面作了安排部署,共有18条内容。
  市委《意见》主要有3个特点:一是强化党的领导。注重贯彻“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要求,明确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市、区、乡镇各级人大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政治任务,着重从制度机制上细化党的领导各项要求。二是突出贯彻落实。注重从实施层面体现党中央对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必要的论述基础上明确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的工作制度、机制程序、举措办法、具体要求。三是总结提升经验。注重将近年来北京人大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文件上升为制度,比如“提前介入、专班推进、‘双组长’制”的法规调研起草机制,“万名代表下基层”机制,以“年审+季审”为主要形式、“四问该不该”为切入点的预算审查监督制度等等。
  问:市委《意见》在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方面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是人大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则。市委《意见》用3条内容作出部署,在提出方向性、原则性要求的同时,注重从制度机制上落实各项要求。一是明确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党校(行政学院)要纳入教学计划,社会主义学院要作为必修课;二是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人大常委会会议和人大专门委员会会议要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议题;三是坚持学习成果交流机制,市人大常委会定期召开交流会,组织各级人大交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的成果和经验;四是坚持党委人大工作会议制度,市、区党委每届至少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五是坚持党委研究人大工作制度,明确市、区党委每半年听取一次同级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汇报,乡镇(街道)党(工)委每半年研究一次人大工作;六是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人大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经党委批准的人大工作规划计划调整前要请示党委研究决定;七是完善考核督查制度,把党委领导人大工作、“一府一委两院”接受人大监督、有关部门支持和配合人大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
  问:“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这一板块在市委《意见》占有较大篇幅,除了党中央《意见》已经明确的要求外,还有哪些具体要求和举措?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引领和推动人大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好发挥制度功效、使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主要是从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上讲的。市委《意见》对标党中央《意见》,立足本市实际,分7条作出部署安排。
  发展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方面,首先提出党委要对人大实施全过程人民民主加强指导、规范程序、完善制度;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府一委两院”履行职权要广泛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然后重点明确了3项制度。一是完善人大民主民意表达平台载体,乡镇(街道)建立代表之家、村(社区)按选区建立代表联络站,将四级代表就近就便编入家站;二是建立以“月进站、季回家、年述职”为特点的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制度,依托代表之家和代表联络站,代表每月进联络站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每季度回代表之家学习理论政策,每年向原选区或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三是健全市区人大联动、代表家站依托、四级代表参加的“万名代表下基层”机制,就涉及“七有”“五性”议题组织代表听取群众意见、凝聚共识。此外,对推进人大协商、立法协商也提出了要求。
  保证宪法全面贯彻实施方面,要求全市各国家机关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依照宪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求人大要履行监督宪法实施的责任,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重点明确了2项制度:一是健全人大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市、区人大常委会每年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将“一府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纳入审查范围;二是健全法规审查清理机制,围绕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法律实施开展专项审查和集中清理。推进宪法法律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
  对地方立法工作从推进高质量立法和优化立法工作机制两方面作出部署。推进高质量立法方面,主要是明确地方立法工作的总要求、重点领域和立法形式。总要求是: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发挥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试验性作用,在确保质量前提下加快工作步伐,把党的主张、方针、政策转化为法规规定,把改革发展决策同立法决策结合起来,使立法更好符合宪法精神、适应改革发展、满足人民期盼、体现首都特色。重点领域是:首都安全、科技创新、改革开放、生态文明、民生改善、城市治理等。关于立法形式,要求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用好“大块头”“小快灵”“组合拳”“协同立法”等形式,注重“小切口”立法,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贯彻党的意图,增强牵头起草、论证评估、组织协调、审议把关能力,协调和正确处理各方利益。优化立法工作机制方面,主要有4项机制:一是健全市委领导地方立法工作机制,立法规划计划和重要法规草案提前由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二是健全“提前介入、专班推进、‘双组长制’”的法规调研起草机制,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就重要立法组建专班,分管领导担任组长,集中力量起草;三是建立“四前四方”会商工作机制,市政府起草部门、市司法局、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和法制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在法规立项前、提请审议前、二次审议前和提请表决前进行会商,充分交换意见;四是健全普法宣传工作机制,包括法规通过后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在新闻媒体公布法规全文和解读文章、组织宣讲团“送法上门”。
  关于人大监督工作,从2个方面作出部署。增强人大监督刚性和实效方面,明确人大监督的总要求和基本原则,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群众所思所盼所愿,遵循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和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的原则,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对“一府一委两院”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提出要求。强调发挥执法检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明确新立法规及时检查、重要法规联动检查、复杂问题多法并查的工作思路,建立执法检查“检查报告+问题清单+督促整改”机制和邀请代表在“身边周边路边”参加调研检查的“查三边”机制。健全对执法司法工作监督的机制和方式,对全民普法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加强人大财经领域审查监督方面,分别就计划、预算、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领域提出要求,强调要完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审查制度、完善预算审查批准制度、健全全口径全覆盖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完善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特别是明确提出坚持以“年审+季审”为主要形式、“四问该不该”为切入点的预算审查监督制度,即每年第四季度对下年度预算草案进行初审,每季度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以财政支出“该不该花、该不该政府花、该不该花这么多、该不该当下花”为切入点,组织代表开展监督,使代表参与有抓手、审查有重点、监督有实效。
  做好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选举任免工作方面,强调党委要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政府要落实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要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制定完善具体办法、提高讨论决定工作实效。对人大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行使任免权作了细化部署,提出党委及时通报相关人事安排和被推荐人选基本情况、完善代表候选人推荐考察提名机制、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法定任期内保持相对稳定、支持人大常委会加强对人大选举任命人员的监督等要求。
  问:市委《意见》对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有哪些要求?
  答:人大代表既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参加行使国家权力,也是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市委《意见》从3个方面提出了要求。
  密切国家机关同人大代表、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方面,一是各国家机关要把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作为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内容,虚心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及时回应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认真改正和弥补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二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丰富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建立健全代表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的处理反馈机制;三是人大代表要充分发挥来自人民、扎根人民的特点优势,忠实代表人民意志,维护人民权益,了解和反映群众呼声期盼,当好党和国家联系群众的桥梁。同时,要求健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本级人大代表制度、坚持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
  提高议案建议工作质量方面,明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和“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的原则,要求完善重点议案建议人大领导领衔督办、政府领导领衔办理机制,建立办理代表建议答复承诺解决事项台账,对代表反复提出的建议开展“回头看”。对依法开展代表议案工作,明确提出鼓励市人大代表提出法规案和支持区、乡镇人大就代表议案作出决议决定的要求。此外,明确要求承办单位及时公开、人大集中公开代表建议和办理结果。
  加强服务保障和管理监督方面,一是加强代表培训,统筹代表初任培训、履职培训、小班制专题化学习,做好线上培训;二是建立情况通报制度,人大每年向本级代表通报一次代表工作情况,有关国家机关主动向代表通报本部门工作情况;三是健全代表履职档案,人大定期向代表反馈、届末向同级党委组织部门通报履职情况;四是建立人选协商确定机制,有关方面聘请代表担任特邀职务、邀请代表参加活动要提前与同级人大协商确定人选;五是健全代表退出和增补机制,对存在与代表身份不符行为的代表责令其辞去代表职务。
  问:市委《意见》对“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作了哪些部署?
  答: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四个机关”的定位和要求,不仅为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指明了方向,也对做好人大各项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市委《意见》从完善制度机制、优化组织结构、加强队伍建设、深化研究宣传、推进数字赋能5个方面作出了部署,主要包括:健全市、区、乡镇人大联动和京津冀人大工作协同机制,加强人大机关制度建设,将市区人大常委会专职组成人员比例提高到60%以上,适当增加人大机关编制,健全乡镇人大主席团闭会期间工作机制,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纳入党委宣传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发挥公务员、人大代表、学校师生等群体的“种子”作用,健全全市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财经综合监督平台、市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等等。
  问:落实市委《意见》当前要重点抓好哪些工作?
  答:落实市委《意见》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当前要着重做好以下3项工作:一是全面学习和宣传。党委(党组)要及时组织传达学习,各级人大要及时组织人大代表、机关干部进行专题学习,2022年底前完成对市人大代表的专题轮训。二是细化举措。制定分工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涉及具体任务的部门单位要及时研究具体落实举措,该纳入计划的要纳入计划,该建立制度的要建立制度,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三是加强统筹。市委《意见》明确提出,要对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要求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市区人大常委会党组要主动和同级党委工作部门、“一府一委两院”加强沟通,研究制定具体贯彻落实举措,推动践行见效。各部门各方面要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共同确保党中央要求、市委部署落实落地。

来源:北京日报

编:史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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