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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涉税专业人士政务服务中心正式揭牌!

深圳税务 2023-06-24


3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前海管理局共同在前海举办港澳涉税专业人士前海跨境执业政策推广暨港澳涉税专业人士政务服务中心揭牌仪式。


深圳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前海深港合作区党工委书记、前海管理局局长黄敏,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国钧,中国税务报社总编辑、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张树学,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忠良,以及香港税务学会、澳门税务学会、深圳市注册税务师协会等单位代表和其他相关部门境外专业人才执业便利工作负责人在前海主会场出席了揭牌仪式,香港、澳门涉税专业服务行业代表分别在香港、澳门分会场参加线上揭牌仪式。


港澳涉税专业人士前海跨境执业政策推广暨港澳涉税专业人士政务服务中心揭牌仪式活动现场


1月19日,深圳市税务局印发《港澳涉税专业人士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执业管理暂行办法》,《办法》适用范围包括香港的税务师和澳门的会计师,并进一步放宽了执业限制,取消港澳涉税专业人士须通过执业资格考试的限制,改为执业登记;取消港澳涉税专业人士须在税务师事务所占比不高于35%的人数限制;取消港澳涉税专业人士须在税务师事务所从业不低于180天的时间限制;港澳涉税专业人士视同内地税务师担任股东,发起设立税务师事务所。


《办法》出台后,深港澳三地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与行业协会紧密配合、通力合作,推动快速落地。两个月以来,共收到港澳涉税专业人士意向申请46份,税务师事务所意向申请14份。目前27位专业人士办理完执业登记,2家合资税务师事务所在前海完成工商登记,标志着《办法》从制度到实践的突破。


深圳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项清和前海管理局副局长张非梦为港澳涉税专业人士代表颁发执业登记证书


深圳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项清和前海管理局副局长张非梦为联合税务师事务所代表颁发行政登记证书


揭牌仪式回顾了深圳市税务局推动港澳涉税专业人士跨境执业的历程,深圳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项清和前海管理局副局长张非梦为港澳涉税专业人士代表和联合税务师事务所代表分别颁发执业登记证书和行政登记证书。


全国第十三届政协委员、前香港税务学会会长龚永德远程连线发言


揭牌仪式邀请全国第十三届政协委员、前香港税务学会会长龚永德通过远程连线发言。作为首批获得前海执业资格的香港注册税务师之一,龚永德先生一直都特别关注香港税务师在前海执业的相关政策进展,他表示,《办法》落实后,相信更多香港的注册税务师将来会到前海执业,利用他们的经验和对国际税收的认识,配合国家发展战略,为大湾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发挥“一国两制”的优势。


深圳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前海深港合作区党工委书记、前海管理局局长黄敏和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国钧共同为中心揭牌


活动上,深圳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前海深港合作区党工委书记、前海管理局局长黄敏和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国钧共同为港澳涉税专业人士政务服务中心揭牌。中心的设立标志着港澳涉税专业人士跨境执业这项创新性制度在深圳正式落地。该中心设在前海税务局,将作为服务保障港澳涉税专业人士在深圳执业的窗口,通过定期开展税务知识培训辅导、业务交流等,为多方合作提供孵化支持。


中国税务报社总编辑、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张树学致辞


中国税务报社总编辑、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张树学表示,《办法》放宽了港澳涉税专业人士跨境从事税务服务限制,不仅有利于港澳涉税专业人士自身业务水平和能力的发挥,还将促进深圳与港澳地区建立更紧密涉税专业服务贸易,推动前海深港合作、服务业开放升级,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忠良致辞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忠良表示,港澳涉税专业人才跨境执业制度是全面推进境外专业人才执业便利的首个落地事项,是全面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携手港澳深化人才协作的重要举措。未来,将以前海为点,从港澳起步,加快推动制定其他领域境外专业人才执业管理规定,为境外专业人才在深执业提供更加开放、更加便利的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国钧致辞


深圳市税务局局长张国钧表示,推进港澳涉税专业人士跨境执业是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前海管理局共同贯彻落实《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的改革创新举措。深圳市税务局将联合各方,以香港、澳门涉税专业服务人士在前海跨境执业为契机,更好促进粤港澳三地涉税专业服务行业融合发展,通过港澳先行,面向世界,发挥专业力量助力打造国际一流税收营商环境。



来源:深圳税务

供稿:纳税服务处

编发: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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