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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不了辞职做律师去?!

吕良彪 春秋吕释 2020-11-11

 

  


司法改革的煎熬与阵痛相当程度上加剧了法官、检察官队伍的人才流失,以至于法检机构出台种种措施限制人员离职。(参见《法律民工们的悲催——猝死的律师与昏睡过去的法官》)偶尔也会听到体制内朋友充满自信地提到:大不了辞职做律师去!笔者素来认为:中国“最精英人才”在体制内——只是这种体制对个体的异化与扭曲也是特别深刻的。笔者所认识的从体制内走出来做律师的,几乎没有一个做得差的。——但,要适应社会大环境做好律师,以笔者自身体会,至少需要做到“一个彻底放下”、实现“三个根本转变”、学会“整合三种资源”。


  


首先要“修心”:务必要彻底放下“官*本位”的价值追求


“心态决定状态”。——若不能彻底放下“做官”的念想,难免纠结一生。(详见《中国最精英的人才在体制内,只是 ......》)从机关(尤其有了一定级别的官员)辞职做律师,既要保持在机关里培养出来的“范儿”(气度、修养、智慧),又要去除习惯性居高临下的各种“机关病”,彻底放下做官念头与骨子里的“官场习气”,以积极、平和、健康的心态从容应对律师这个职业的种种压力与考验,方能有所成。(参见《中国式法庭:辩护人的耳朵、公诉人的眼睛牛不过审判长的大嘴......》)


  


其次要“修行”:辞职做律师务必要实现三个“彻底转变”

 

一是实现“机关人”向“社会人”的彻底转变

千万不要轻信律师如何富裕、洒脱之类的传言。大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律师超过42万人,律师费1000亿强,人均不到30万,人均可支付收入约20几万,其中包括了律师的一切支出、一切风险,而且这还是一个全国不同地区、律师行业“二八率”之后的平均数。从社会资源占有与社会地位高低的平均值而言,律师是远不如同地区的法官更不如相应级别的官员的。就我本人所见:无论是刚刚起步的律师,还是事业成长期的律师,抑或是所谓“功成名就”的律师,其实都是辛辛苦苦在做事情,律师行业竞争激烈,无论什么样的人都是不进则退,不努力就完蛋。——所谓律师,其实是这世上最需要“打肿脸皮充胖子”的职业;所谓“大律师”,不过打肿了脸还要拿放大镜给人看自己脸大的家伙;所谓“名律师”,不过是打肿了脸还要到处拿放大镜给人看自己脸大的家伙。

一旦离开机关、脱离组织,一切与之相关的级别待遇、生活保障、职业保护、单位福利、公共资源等等,都将离你而去。你出行或许不再有公家接待,不再有同事、下属迎送;你要学会自我强大,要学会与同事、同行“抱团取暖”,学会与客户共同成长。

 

二是实现“官场人”向“市场人”的彻底转变

官场规则不同于市场规则,官场生态不同于市场生态。

官场的残酷生态,使官员稳重、内敛、压抑,容易保守、缺乏创造性,凡事以程序正当、合理合法、不引发矛盾、确保自身安全为第一原则。而官员本身原本就是以维护社会稳定运营为首要职责,亦应当偏向于传统与保守。

中国市场的浮燥生态,其实给拟转型法官(官员)提供了相当广阔的发展空间,“互联网+”语境下层出不穷的全新商业模式,律师法律服务与商业营销的不够成熟,此种情形之下对人性的洞悉与把握,往往成为最深刻的致胜法宝。在机关工作过,往往对社会与人性会有更深刻的理解。核心在于放下身段,对法律服务市场有一种理性认知,将官场积累的专业技能、人生智慧与相关人脉与律师业务有一个合理衔接。


三是“权力人”向“权利人”的彻底转变

曾有某法院副院长拟辞职来京做律师,我建议他先适应一段时间,合适的时候可以提前退休出来做律师。经过半年多的煎熬,他最终回到了自己所在的城市。他最大的一点困惑就是:我明明告诉他们这个问题应该如何处理才公平,客户为什么不能够接受呢?——我开导他说:您给客户讲的完全理性,完全正确,但只讲了一半的话。您给客户讲的是他们“该听的话”,您没有学会如何去讲客户“想听的话”。您依然是从法官心理判断事物,甚至如领导般居高临下,没有完全适应从裁判者到运动员的心态与状态变化。(参见《直接营销|律师如何讲好受众“想听到的话”与“该听到的话”》)

 

  


第三要“结缘”:辞职做律师一定要有整合资源的心胸与智慧

 

辞职“下海”做律师,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理性面对:

一是选择在哪里执业?

一般有两种基本选择:北上广深江浙等发达地区法官(官员)辞职往往就在本地做律师;欠发达地区法官则可能留在本地,或是到上述发达地区、至少省会城市做律师。——两种选择各有利弊,亦不乏“成功转型”的典范,辞职者可根据自身具体情况进行理性选择。


二是选择什么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

一般也有两种基本选择:一是与志同道合者创办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机构,这往往需要长期的准备与筹备;一是加盟律所或其他法律服务机构——“高大上”的规范化大所,“灵活舒适”的中小所,“精品化”的专业所,各有所长,选择合作机构、合作伙伴相当程度上也要靠缘分。——至于有律所高调声称高薪聘请政法机关辞职下海之律师并视辞职前机构层级约定不同的薪酬标准,相当意义上不过是自我炒作的噱头,断不可轻信。


三是选择什么样的执业领域和作业模式?

法官往往主要熟悉审判、诉讼业务,但当下又有法官辞职后两年内不能做诉讼、终生不得在原所在法院“做业务”的回避制度。对此,可以有以下几种选择:

一是学习、尝试新的法律服务领域,如担任法律顾问,从事IPO、PE、VC、M&A、资产证券化等非诉讼法律业务;二是与团队律师合作,通过“承接案件”、“指导诉讼”、“沟通协调”等方式“间接参与”诉讼;三是发挥诉讼专长,从事有“民间审判”之称的“仲裁”业务。——“下海”法官或官员的执业领域,原则上以与其长期从事的业务领域相关为宜,一是利于专业能力的衔接,二是利于专业声誉的衔接,三是利于专业人脉的衔接。


四是如何拓展律师业务?

这实际上是下海法官(官员)如何树立自身品牌、得到社会与市场广泛认同的问题,既有执业能力的问题,也有市场拓展的问题,总而言之是官员转型后的社会影响力转型问题,是一个资源整合的问题。(参见拙文《律师的本钱(上)》《律师的本钱(下)》间接营销|“苦逼”律师“装逼”大全》《直接营销|律师如何讲好受众“想听到的话”与“该听到的话”

 

机关里呆久了,人脉熟悉或许是相关领域积累的最要紧的社会资源。但人的心态往往有些逆反,对“脸熟”式的人脉不要寄予过高期望。除非结成“利益同盟”或你能够带给对方相应资源回报,否则不必过度迷信关系。打造好自己,才能打造真正的人脉!你做好了从前的“关系”才可能得以维护与升值;你做不好只会招人同情与鄙视,所谓的“关系”也会一文不值。


  


四、辞职做律师最能体验的几点快乐

 

一是自由:在一个地区相对比较“成功律师”的合法货币收入要远远高于机关,可以尽快相对“干净”地实现财务自由。但律师的自由,其实是建立在更加自律的基础之上的——从前还有组织罩着你,现在你“得瑟”只会是砸自己的招牌甚至砸自己饭碗。

二是独立:当年媳妇问我说你辞职出来万般艰难咋还这么快活呢?我说因为再也不用写学习什么伟大理论心得体会之类的狗屁文章了!至少,不再会有不能独立思考与自由表达的憋屈。至少,你有保持沉默的权利与自由。律师服务一切人,但不向任何人出卖自己。律师服务不只一家客户不单靠某一客户过日子,因而不是任何一个客户的下属与雇员,因而可以对任何客户保持应有的独立。

三是体面:做律师相对命运由自己主宰,可以通过自身努力尽可能现实自我价值,尤其是不再会有怀才不遇的郁闷与抱怨。——市场足够大而不似官场“自古华山一条路”,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命苦绝不怨政府。

 


结语:辞,还是不辞?——问你自己的心。

 

其实人这一生,无非四个字:

一曰“动心”:你对出来做律师足够“动心”么,还是自我安慰式的梦想而已?如果不是足够动心,具备足够“激情”与“冲动”,就不要辞职出来。

二曰“甘心”:放弃机关那一切能够“甘心”么,如果不出来做律师就“死不甘心”么?如果还是梦想着机关好处与律师自在全都想要,如果不能心甘情愿放下过去,就不要辞职出来。

此外,若官至厅(局)级以上,原则上就不要考虑辞职出来做律师的事了——这个级别的干部,辞职后或去大学做教授,或去大企业做副总,或自己创业。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短短几十年,韶华易逝而时光不可逆转。无论律师或是法官(官员),任何职业都只是我们感受人生实现自我价值的载体——但尽凡心,别无圣解。(参见《“不要害怕!”》)


笔者曾经作为律师考进法院当法官,十年后辞职到北京做律师,深知个中之不易。对于前来商量是否应该出来做律师的体制内朋友,笔者原则上坚决反对,这就好比朋友离婚时的所谓“劝和不劝离”吧。很多年前有一回去“总公司”时老领导开玩笑讲良彪把队伍人心“搞乱”了,遂写了《写给拟辞职做律师的体制内人士的一封长信》却不知为何这文字时常“失联”,所幸总公司的报纸网络上也曾转载或是引用。陆续面试过一些准备辞职出来做律师的法官、检察官,基本都三十来岁大好年纪:一方面对他们的未来充满信心,一方面替法院、检察院感要种悲哀,更对未来司法隐隐感到担忧。想想,笔者自己也是三十五岁才从法院辞职来北京做律师的,也得到过诸多业界前辈的提携与帮助。所以,对于那些下定决心投身律师事业的,笔者一定尽全力鼓励与支持!











 

 

 



参考阅读

“不要害怕!”

律师的本钱(上)

律师的本钱(下)

中国当代律师论纲

律师十大“职业原罪”

中国最精英的人才在体制内,只是 ......

写给拟辞职做律师的体制内人士的一封长信

法律民工们的悲催——猝死的律师与昏睡过去的法官

间接营销|“苦逼”律师“装逼”大全

直接营销|律师如何讲好受众“想听到的话”与“该听到的话”

中国式法庭:辩护人的耳朵、公诉人的眼睛牛不过审判长的大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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