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拖车、现场办理!广西高速交警率先推行这项便民措施…
支队针对当前在查处“未按规定购买交强险”违法行为中存在的程序繁琐、当事人来回奔波、扣车还车成本高、费时费力等痛点难点问题,以精简执法环节,节省当事人时间,方便群众出行为目标,从2022年5月25日开始,在高速公路管理支队各直属大队辖区全面推行查处未购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交通违法行为快速办理工作,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进行深入推进。
一般程序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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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在被查现场,当事人只需要在《行政案件快速办理权利义务告知书》签字确认同意快速办理,然后现场联系保险公司购买立即生效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购买成功后向民警出具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电子凭证,民警开具相应的处罚文书给当事人,待民警确认保险生效后,便可现场返还当事人车辆。
温馨提醒
当事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或者广西高速交警微发布等途径缴纳罚款,超过十五日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两种处理模式
当事人可自主选择
相信大家都会选择快速处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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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交强险”,全名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01
交强险到底有什么用?
首次提出:2004年5月1日起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提出建立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
开始实施:2006年3月21日颁布的《交强险条例》,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从替换为“交强险”。
普遍实行:随着配套措施的完善以及日益增长的用车需求,2007年7月1日交强险在全国各地普遍实行。
国家之所以迅速落实并强制性让车主购买交强险,主要是因为商业车险的投保率较低,许多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因没有保险保障或因事故责任人支付能力有限,受害人往往得不到及时的赔偿,造成大量经济赔偿纠纷。简单地说,有了交强险,车主损失少了,受害者补偿也有了。所以,交强险的“强制”是非常有必要的。
02
不买交强险会有啥后果?
值班编辑:寒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