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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驾驶安全气囊都出来了,幸好没坐人…

为全力做好春运期间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营造平安有序的出行氛围

和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广西高速交警积极开展春运高速公路

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检查

其中疲劳驾驶

是重点检查的项目之一

2月22日下午14时许,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六大队民警在G75兰海高速那马收费站查获2起疲劳驾驶违法行为。最后,民警对两位驾驶员疲劳驾驶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疲劳驾驶
一旦出现事故
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小编觉得
还是实实在在的案例
最能提醒大家
2月24日上午9时,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九大队值班室接到报警称,在G75兰海高速公路北海往南宁方向2145km处,发生一起小车撞护栏的事故,无人员受伤。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

民警到达现场看见一辆白色小车停在应急车道上,车身右侧有较长的划痕,副驾驶室车门无法关闭,副驾驶安全气囊弹出。

驾驶员告诉民警,行驶至事发路段时他有些犯困,打了个盹,然后车辆跑偏就撞上护栏了,一直往前开了一会才停下来,自己也被吓清醒了,还好车上只有自己一个人,也没有受伤。最终,民警依法认定小车驾驶员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并赔偿车辆撞护栏导致的财产损失。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一次扣9分;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一次扣3分。


广西高速交警提醒
在困意席卷身体时
一定要及时在正确的地点休息
加油站、服务区
都是驾驶人的体力“补给站”
疲劳驾驶的隐患多,危害大
 闭眼的瞬间就是危险降临的时刻 
大事小事不如不出事
快到早到不如安全到



内容来源:六大队、九大队
值班编辑:寒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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