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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电动车最新处罚条例出台!九月起统一查扣这类电动车——

小店通 2022-04-04
太原市的电动自行车车主们
要注意下面10条新规了
要不然可能一不小心就违章了!


《太原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交通违法行为及新增交通违法代码
非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1、进入环形路口时,未按照交通信号指示方向行驶的(违法代码:2007 罚款20元)2、进入环形路口时,未让已在环形路内的车辆先行的;(违法代码:80011 罚款30元)3、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未随身携带本人残疾人证或者违反规定载人、载物的;(违法代码:80021 罚款20元)4、推拉式人力车在城市主干路上行驶的;(违法代码:80031 罚款30元)5、在夜间或者遇有雾、雨、雪、冰雹、沙尘等低能见度情况下,驾驶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未开启照明灯光的;(违法代码:80041 罚款50元)6、驾驶未注册登记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代码:2003 罚款20元)7、超过国家规定的行驶速度的;(违法代码:2011,罚款50元)8、擅自拆除非机动车限速装置的;(违法代码:80051罚款50元)9、进入城市快速路、高架桥或者上跨式立交桥的;(违法代码:80061 罚款50元)10、驾驶中以手持方式接打电话、牵引动物的。(违法代码:80071 罚款30元)


9月1日起这类电动车上路将被扣


视频:太原台《新闻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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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太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市交警支队之前发布的工作安排,9月1日起,太原市将严格管理不按规定上牌的电动自行车记者从交警支队了解到,截至8月20日,太原市已有53万余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而申领牌照后丢失的,目前也可开始补办。


2018年5月1日起实施《太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太原市实行电动自行车实名登记上牌制度,也就是说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登记上牌。今年4月,在一年过渡期满之际,太原市交警支队推行了分类型、分阶段的管理措施,先期对“黑金刚”等严重超标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了严格管理。按照这一工作部署,9月1日起,太原市交警将对所有不按规定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严格管理。交警提醒,尚未登记上牌的车主,尽快到就近的受理点登记上牌。另外,对登记上牌后牌照丢失的车主,交警目前在迎泽一大队、迎泽二大队、万柏林一大队3个受理点开通了补办业务,并将逐步在其他受理点开通这一业务。
补领牌照时,车主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行车证,并交纳12.6元工本费。自取牌照的,到高新技术开发区长治路266号科祥大厦领取;需要邮寄的,需填写有效地址、姓名及联系电话等信息,交纳12元邮寄费用。

你的电动车按规定登记上牌了吗
没有的话
  赶紧去吧~

来源:头条@消费日报山西、微太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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