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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东燕:如何对公共话题展开有效讨论?

劳东燕 學人Scholar 2024-04-24

劳东燕,清华大学法学教授,目前在加拿大访学。


自2019年以来,由于写微信公众号文章的关系,开始在学术之外对公共话题的讨论有所参与。关注的话题主要集中在两个领域, 一个是与法律相关的,另一个是与教育相关的。对自己缺乏深入了解的领域,比如国际政治领域等,我可能偶尔会吐槽两句,但一般不怎么发表意见。因为自知并非通才,在专业与熟悉的领域之外,见识不见得有多高明,指手划脚的话,很容易贻笑大方。

当然,就专业问题在公共领域发表意见,有时也会引起一定的非议。在大学与学术圈内或许被认为不务正业,在大众层面则可能招致骂声,因为专业立场不见得与一些人朴素的直觉判断相一致。不过,这些年的经历让我坚信,促进法律界与公众层面的双向沟通极有必要。

一方面,由于法律本质上关注的是良善的社会秩序如何可能的命题,而这个命题与生活在这个社会的所有人都切身相关,并非法律界闭门造车所能完成。另一方面,怎样构建具体的制度与规范才能实现公众层面达成共识的诉求与价值,也不是只凭直觉与情绪性的表达就可毕其功于一役

事实上,前些年诸如仿制药与正当防卫等问题,都是在有公众的积极参与下,经由法律界与公共舆论的合力推动,才最终促成相应制度的修改与调整。这些事例表明,在公共领域对一些社会问题展开有效的讨论,不仅有助于纠正特定个案中的不正义,而且能够为改善现有相关的制度与规范提供有利的契机。

想要实现法律界与公共领域的双向沟通,对事关法律的公共议题展开有效的讨论,首先意味着法律界需要放下专业的傲慢,注意倾听来自公众的呼声,以开放的头脑与视野,对自身的立场进行反思性的审视与调整,而不是动辄认为普通人不懂法律,认为外行意见不值一听。

要知道,法律人固然由于受过专业训练而得以形成特有的思维,但这种思维具有两面性。其消极的一面是,带着法律的滤镜观察与看待社会问题,容易陷于狭隘,从而失之毫厘谬以千里。再加上,法律本身倾向于维护现有的秩序,有趋于保守的倾向,可能导致法律人在热衷于把玩看似精细的制度技术的同时,对合理的价值判断则丧失基本的把握,无视秩序的良善面向,从而堕落为没有灵魂的专家。

其次意味着,在公众层面,人们需要放弃简单化的线性思维,避免将关注重心放在个体身上而无视问题的社会根源,由此偏好于诉诸简单粗暴的方案来解决问题。个体身上发生或经历的事件,很多都有其社会根源,并不是简单将作为加害方的个体关入监狱或判处死刑就能予以解决的。

就比如拐卖问题,公众层面基于义愤,要求对任何拐卖者都判处死刑的呼声相当强烈。然而,如果不区分情节对拐卖者直接死刑起步,对被害人其实特别地不利。理由很简单,拐卖犯罪分子一旦发现自己的罪行有暴露的风险,就很可能会选择杀死被害人,因为杀死被害人更有助于防止罪行败露。再如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也是不简单投入监狱就万事大吉,指望监狱能够实现人格的矫正与正常的再社会化显然是幻想。监狱是个大染缸,如果整个青少年时期都在监狱度过,这样的犯罪人在出狱之后对社会很可能形成更大的威胁。

从社会治理的角度来说,简单粗暴的方案不仅不可能治本,连治标都谈不上。期望在新的一年,公共领域中能有更为理性开放的讨论,不动辄抬杠,不随意上纲上线,也不是将公共领域当作发泄自身不良情绪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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