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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骑电板车抛飞脑部重创,23岁新加坡国大女生告男同学索至少25万元

新明日报 新加坡鱼尾文 2022-12-17


与男同学共骑电动踏板车返宿舍时出意外被抛飞,女国大生脑部受创,需动手术植入永久性分流导管,患上忧郁症,视力也受损,因此入禀高庭向男同学索偿至少25万元。

Grab与国大曾在校园内试行GrabWheels共享电板车服务,但过后于2019年11月4日终止服务。(档案照)

据法庭文件显示,起诉人是23岁的戴依婷,就读新加坡国立大学时曾登上“校长荣誉榜”。

2019年2月27日晚上8时许,她与15名同学在薛尔思宿舍(Sheares Hall)聚会,大家一起吃饭喝酒后,晚上11时许决定回国大大学城(University Town)小休,之后再出门。

由于两栋宿舍之间有一段距离,他们打算租用Grabwheels的电板车代步,当时男同学庄福源骑电板车载着戴依婷。

电板车来到下坡处时突然停下,两人随之被抛飞到马路上,事发后戴依婷脑部受创,需动手术植入永久性分流导管(shunt),影响控制情绪能力,也导致她患上忧郁症。

戴依婷指出,这起事件令她延迟一年半学业,至今还在接受治疗,她视力也受损,因此入禀高庭,向现年25岁的庄福源索赔。

她指男同学酒后在马路上高速骑行电板车,没注意其他公路使用者安全。

她虽然没注明索赔数额,但高庭一般审理的索赔案,数额至少25万元。

从诉方索赔状显示,起诉人索赔项目包括3万4962元医药花费、未来医药费、未来收入损失、以及失去结婚机会损失等。(人名译音)

男同学认为
国大与GrabCycle须负责

男同学认为国大与GrabCycle必须负责,将它们列为第三造。

庄福源指GrabCycle没确保电板车可安全使用与合规格,没为使用者提供头盔,他也指国大没确保校内的走道适合骑行电板车。

GrabCycle指出,男同学透过应用租电板车时,已知道并同意使用条件。这包括他不能在马路上骑电板车、只有一人使用电板车,不能以每小时超过10公里时速骑行,以及须戴上头盔。而法律没规定GrabCycle要提供头盔。

国大则说,校内有足够设施提供给电板车使用者,男同学不应在马路上骑行,当他发现走道上有人在施工或有阶梯,应下车用推行的方式绕道。国大也不时向学生发出通函,教导如何安全使用电动踏板车。

男同学:她自愿骑电板车

男同学否认有错,称起诉人意外后还能拿奖学金继续念书,也到其他公司实习,参加交换学生计划。

庄福源称,是起诉人自愿骑电板车的,而且电板车会突然刹车,是它的设计缺陷或操作固件(firmware)出现错误导致。

他称当天虽然有喝酒,但没有喝很多,没影响他骑行时的判断能力,他也否认高速骑行,并指起诉人当时没要求他减速,甚至指她有选择下车的权力。

庄福源已被控上法庭,9月5日承认违反交通条例在马路上骑电板车的控状,案展10月14日下判。

国大已根据大学的程序及法律条规,对庄福源采取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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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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