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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新规”今日起实施!牢牢护住消费者饮食安全

紫东君 人民中科研究院 2024-01-09

为了堵住外卖食品安全漏洞,提升整体服务质量水平,既要靠平台与饭馆自觉,更要靠制度规范引领。


4月1日起,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网络餐饮服务餐饮安全管理规范》正式实施。内容覆盖了从生产、包装到配送等网络餐饮服务的各个环节,专治包装“瞎糊弄”、配送“动手脚”、商家玩失踪等为用户深恶痛绝的问题。

 

据中国互联网络中心(CNNIC)发布的第49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12月,我国外卖用户规模已达5.44亿。但这些用户大多并不了解外卖行业的管理标准,也不熟悉食品安全的法律规定。即使很多人都有过不愉快的用餐经历,但维权的时间、金钱等成本让他们选择了息事宁人……

 

因此,为了堵住外卖食品安全漏洞,提升整体服务质量水平,既要靠平台与饭馆自觉,更要靠制度规范引领。







01



《网络餐饮服务安全管理规范》细则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网络餐饮服务餐饮安全管理规范》规定了通过网络提供餐饮服务过程中餐饮安全管理的一般要求、平台管理、供餐要求和配送要求,覆盖了网络餐饮服务的各个环节。

 

在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要求中,“规范”明确提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场所的布局设置要符合《餐饮服务单位餐饮服务场所布局设置规范》的要求。同时,不应委托、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人员供餐。

 

在外送食品的打包环节,“规范”规定热食类、冷食类食品应分隔放置,需低温保存的食品宜有保温措施;饮料类、汤羹类应分别单独包装;直接入口食品和非直接入口食品应分别打包,不应放入同一餐具或容器内;应使用外卖包装封签或一次性封口的外包装袋等密封方式,封签、外包装袋口在开启后应无法复原。

 

同时要求,在配送过程中配送员不应打开食品外包装,发生食品污染应终止配送,装卸时,配送设备设施的门、盖应随开随关;配送过程中应满足保证食品安全的温度要求。

 

此外,“规范”还对传染病流行等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应急事件发生期间的餐饮安全进行了规范。


餐饮服务提供者、平台、配送单位应遵守国家和本市的防控要求,明确岗位责任,建立并执行防控制度,制度应至少包括员工健康管理、人员信息收集与档案管理、设备设施和环境清洁消毒、应急处理流程和措施等内容。在配送过程中宜采用无接触配送方式,及时做好配送设备消毒。







02



消费者维权有据可依


不过尽管已出台规范,但消费者仍需要学会该如何维权。以下几种外卖配送“动手脚”、外卖商家玩失踪等为用户深恶痛绝的问题,也要学会拿起法律武器。

 

例如,在外卖食品配送中被“动手脚”时,如去年一外卖员向外卖中吐口水,平台却只补偿10元红包。

 

《网络餐饮服务餐饮安全管理规范》规定了打包的要求,其中就包括应使用外卖包装封签或一次性封口的外包装袋等密封方式,封签、外包装袋口在开启后应无法复原;在配送过程中不应打开外包装,发生食品污染的,应终止配送;装卸时,配送设备设施的门、盖应随开随关。

 

大家平时点外卖时也要关注送餐卫生,在收到外卖食品后要先检查食品包装是否完好、清洁,所配送食品是否与订购食品一致,并当面查验食品是否受到污染,一旦发现食品受到污染,可以拒收。


在外卖食品未成功交到消费者手中之前,商家负有向消费者完整、安全交付食品的义务,所以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重新提供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标准的外卖食品,或者要求商家全额退款。



例如,在外卖食品分量与“预期”不一时,如明明点了两人份,到手发现不够一个人吃,与商家协商,商家却只退还了一半的价款。


对此,《网络餐饮服务餐饮安全管理规范》规定,平台应真实、准确发布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的菜品照片、价格、分量、规格或建议食用人数等与交易相关的信息。


遇到分量不足的情况,消费者应保留消费凭证,留存交易记录,保持食品原状,并通过拍照、录视频等方式固定证据。而且外卖分量缺斤少两的情况还构成欺诈,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增加赔偿自己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例如,在点外卖遇“幽灵商家”时,如因吃外卖导致身体不适,但外卖商家的备案的地址和实际经营的地址不一致,而且相关证照是伪造的情况下,平台却拒绝承担责任。


对此,《网络餐饮服务餐饮安全管理规范》规定,第三方平台不仅应审核并展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证照等相关资质证明,还应审核并展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实体门店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品牌、地址等,同时展示表明门店身份的照片,如门面、门头、牌匾或LOGO、售卖台等,加强平台审核责任。


事实上这种情况并不罕见,现实生活中消费者点外卖时往往会遇到“幽灵商家”,包括餐饮店的许可证过期失效、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资质、未公示许可证信息、超范围经营、店铺地址不存在、线下实体无证经营等诸多问题,很多纯外卖店藏身于犄角旮旯,已经成为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重灾区。

 

不过,在此次“规范”正式实施后,这几大顽疾或许能够被彻底解决。与此同时,消费者在点外卖时,也应当自觉选择正规餐饮服务单位,在持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外卖餐馆订餐,选择有实体店的外卖餐厅,切勿订购来历不明的外卖食品,自觉抵制“黑外卖”。



END


参考资料:

1.《北京4月1日起外卖封签!“舌尖上的安全”必须封得住》北京晚报

2.《外卖食品配送中被“动手脚” “不愉快的点餐”如何依法破解?》央广网

3.《北京外卖新规明日实施:餐食被吐口水、缺斤少两等,可这样维权 》 北京日报

4.《“外卖封签”新规4月1日起实施 给外卖“上锁”把住最后一关》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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