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培育数据要素市场 促进数据高质量供给和高效交易

紫东君 人民中科研究院 2024-01-09

点击下方名片 关注我们


数据对提高生产效率的乘数作用不断凸显,已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和企业的核心资产。


近日,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发布消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首个数据领域地方标准《公共信息资源标识规范》12月1日正式发布实施。


该标准实施后将为两地数据资源提供“身份证”“产权证”,规范川渝地区公共信息资源标识和应用。


该标准由四川省、重庆市分别立项、共同起草、联合审查、联合批准,明确了川渝两地公共信息资源的标识分类、标识编码和标识管理规则,适用于两地政务组织、非政务组织和居民公共信息资源的标识、分类、编目、发布、管理。



01

川渝共同培育数据要素市场


重庆市大数据发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细分数据来源,确定数据归属,为两地数据资源提供‘身份证’‘产权证’,用于规范川渝地区公共信息资源标识和应用,有效解决数据来源多、数据治理难等问题。”


这将强力助推数据治理、共享、开放、溯源,加快培育两地数据要素市场。


01

在推动数字产业共创方面


获批了国家网络安全产业园区(成渝),投用成渝双圈产业数字化赋能基地,共同组建西部车网(重庆)公司,依托川南渝西七市区大数据产业联盟、“万达开”数字经济协同发展联盟、区块链应用创新联盟,促进川南渝西、万达开、遂宁潼南、内江荣昌等区域合作,数字经济竞争合力进一步增强。


02

在推动智慧场景共用方面


联通川渝公共数据共享平台,积极发挥西南数据治理联盟作用,实现两地134个部门、11892类数据跨省共享,推动311项公共服务互通互认,实现异地门诊医疗联动结算、公积金互认互贷、营业执照互办互发,“川渝通办”事项日均办件量2万、累计办件量超1000万。



03

在推动数字设施共享方面


联合共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成渝国家枢纽节点,统筹成渝地区数据中心建设、算力均衡、数据流通、应用创新和安全防护。促进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顶级节点互联互通、行业节点共建共用。两地共建5G基站达13.9万个,5G覆盖迈入全国第一方阵。


04

在推动法规标准互认方面


将“区域协同”作为独立章节写入数据法规,赋予川渝大数据协同发展法律地位。加强大数据标准化合作,共同编制一批跨川渝大数据地方标准,实行互通互认。


据悉,下一步川渝两地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不断强化标准引领作用,加强大数据领域标准的研究制定和互认互通。



02

数据要素市场培育政策亮点纷呈


数据要素作为数字经济深化发展的核心引擎,推动着我国经济的高质量增长,数据对提高生产效率的乘数作用不断凸显,已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和企业的核心资产。


除川渝地区外,中央以及地方密集出台政策法规,加快对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等作出系列部署。


中央政策


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要培育规范的数据交易平台和市场主体,发展数据资产评估、登记结算、交易撮合、争议仲裁等市场运营体系。


国务院《“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要求,规范数据交易管理,培育规范的数据交易平台和市场主体,建立健全数据资产评估、登记结算、交易撮合、争议仲裁等市场运营体系,提升数据交易效率。


《“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提出建立数据要素资源体系,以数据治理为突破提升数据质量,以数据开发利用为抓手激活数据要素,以立法规范为重点保障数据安全,加快完善与我国发展实际相吻合的数据要素资源体系,释放数据要素价值。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提出,要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权利保护、跨境传输管理、交易流通、开放共享、安全认证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深入开展数据资源调查,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在构建开放共享的数据资源体系方面,创新数据管理机制,深化数据高效共享,促进数据有序开发利用,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



地方政策


2022年1月1日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率先在立法中探索数据相关权益范围和类型,明确自然人对个人数据依法享有人格权益,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对其合法处理数据形成的数据产品和服务享有法律、行政法规及条例规定的财产权益,可以依法自主使用,取得收益,进行处分。


《上海市数据条例》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大胆在数字应用领域进行创新探索,从保护的角度对数据权益作出原则性、指引性规定。


《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和《上海市数据条例》作为数据综合性立法,规定数据市场主体可以通过依法设立的数据交易所进行数据交易,也可以依法自行交易。


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的《重庆市数据条例》,规定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建立市场运营体系,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对合法取得的数据,可以依法使用、加工;对依法加工形成的数据产品和服务,可以依法获取收益。



03

培育数据要素市场
促进数据高质量供给和高效交易


构建数据要素统一大市场必须依托统一的市场基础制度、市场交易规则和平台载体,有赖于多主体共同协作发力,从而实现数据的高质量供给和要素流通交易的顺畅高效,进而充分体现数据要素的市场价值。


01

强化数据要素高质量供给


加强数据要素供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制定数据的采集、整合、储存、处理、交易等全生命周期环节标准。同时,要以基础性政府公共数据为突破口,率先实现数据“应归尽归”的“无条件”归集,杜绝数据缺失、标准不一、归集不及时等影响数据使用质量的各类问题。


01

加快统一的数据要素交易平台建设


依托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贵阳大数据交易所、上海数据交易中心、浙江大数据交易中心等现有数据交易平台,构建“国家+区域”的分级数据交易体系,打造一体化数据要素交易平台。


加快制定统一的数据要素交易制度体系,形成一致的数据要素交易信息披露等市场规则和秩序,推进标准化和规范化的数据要素交易行为。同时,积极鼓励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元宇宙等数字核心产业发展,实现数据交易平台与大数据园区、产业集群对接,培育和集聚新兴数据市场主体。



03

积极促进数据要素高效交易流通


推进数据确权试点,制定数据权利归属规则。制定基础数据定价方法和数据价格参考体系,探索多场景、多因素数据报价机制。


按照国家“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重点推进资产评估、登记结算、交易撮合、争议仲裁等数据要素市场运营体系建设。构建安全可信的数据流通环境,打破技术壁垒,实现数据要素的互联互通。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在基本制度统一规范的基础上,鼓励市场主体探索更为灵活高效的数据交易模式。



结  语

总体上来看,我国的数据市场化交易的理论体系和政策体系,是比较先进的;实践能力方面,我们的技术能力突出,但是场景设计能力,尤其是具体的交易规则、机制的设计还处于探索初期。这需要更多的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和产业积极参与其中,真正让数据变成资产,创造价值,为地方造福,为中小企业服务,为老百姓创收。网络时代,需要速度与创新,让我们用数字创新启动高质量经济双循环。


责编:孙浪
监制:李红梅


文章参考:
1.《重庆四川数据资源有了“身份证”“产权证”!》网信重庆
2.《我国密集出台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政策法规》人民邮电报
3.《加快培育统一的数据要素大市场》经济参考报
4.《申卫星等:数据确权的立法方向》中国网信杂志
5.《全球数据要素市场发展现状及其启示》产业新生态

往期回顾

 

 辟谣周周报 | 抢占信息制高点 减少谣言滋生空间

  

大江东去:追忆江泽民同志与我国信息技术发展的往事


科技赋能 文化“腾飞”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