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心灵的驯服:以新的维度生活在人世|埃德蒙德·摩根

埃德蒙德·摩根 勿食我黍 2022-12-11


作者|埃德蒙德·西尔斯·摩根(Edmund Morgan,1916-2013)

美国著名历史学家,主要研究美国早期历史。生前是耶鲁大学教授,在耶鲁执教31年,一生从事美国殖民史及相关英国史的研究。





利八世背叛天主教教皇,解散修道院,又将修道院的财产充公,当时许多英国人为之欢呼雀跃。英国从此可以加入新教改革,教会得以更为纯净。亚当·温斯罗普感到高兴,理由更为简单:他是一位伦敦呢布商,手上有现金,可以买下萨福克郡贝里圣埃德蒙兹部分被充公的修道院。他付给国王408镑11先令3便士,换来了格罗顿庄园,从此摇身一变,成为一位乡绅。那是1544年。


44年后,英国水手打败西班牙无敌舰队,天主教势力为教皇重新夺回英国,就在这一年,约翰·温斯罗普——亚当·温斯罗普的孙子——降生了。约翰的父亲也叫亚当,在约翰出生后几年继承了格罗顿庄园,他带着全家搬到了这个古老的修道院宅邸。


格罗顿是个长大成人的好地方——绵延起伏的乡野,幽深的林地与明亮的田野纵横交错,田野上长满了黑麦、豌豆、大麦、蛇麻草,若干个浅水塘点缀其间,塘中的鲤鱼肥硕,收获时节正值庄稼丰收季节。此地中心是一个半木结构的巨大谷仓,陡峭的屋顶由茅草覆盖,下面是一排排的车马棚、奶牛棚和鞍马棚,鞍马棚里豢养着几匹良种鞍马,是庄园领主与庄园女主人的。还有一个大宅邸。约翰,作为这家唯一的儿子,知道终有一天他会坐在父亲的位置,掌管那些生活在这个小天地里的为数不多的仆人与佃农。


逃离英格兰:约翰·温斯罗普传》

【美】埃德蒙德·西尔斯·摩根  著

张瑞华  译

东方出版社

2021年5月


这个天地小是小了点,但并不与世隔绝。宅邸里时不时有叔伯姑婶以及各位表亲过来串门,带来异地他乡的奇趣逸事。其中有一位跟随埃塞克斯伯爵去了西班牙,本想讨伐天主教的西班牙国王,结果遇到一位耶稣会神甫,自己改信了天主教。还有一位经常奔波穿梭于格罗顿与爱尔兰两地,这人走到哪里,女士们的口舌就会跟到哪里,最终他被赶出了教会,原因是自己还未正式离婚,就想迎娶另一位妻子进门。温斯罗普家族庞大,无论早晚,无论好坏,个个最终都在格罗顿露面了。


约翰的父亲,格罗顿的第二个亚当·温斯罗普,属于好人之一。他学过法律,但继承庄园之后,便潜心投入庄园这个艰难的营生。近半个世纪以来,英国与欧洲的物价涨了又涨,这对像亚当那样靠佃农的租金过日子的乡绅来说,无异于灾难。根据法律规定,租金是固定的,庄园主既不能调价应付物价上涨,也不能赶走佃农。格罗顿的一些地区属于就这种情况;另外一些地区,庄园主可以种植庄稼,收成后既可自用也可出售。亚当瞅到了机遇,他耕种了那些没被租种的土地,以物尽其用。格罗顿离伦敦不远,完全可以靠大都市日益增长的对食物的需求赚钱。到约翰5岁时,亚当每年销售农产品的利润就达到了62英镑,比租给佃农的总租金还略多一点。除了格罗顿庄园,亚当还在附近的三四处庄园佃种庄稼,还不断添置更多土地。亚当是位乡绅,也是位优秀商人,在他经营下温斯罗普家族的财富稳中有升。接下去能否继续增长,那要看约翰了。约翰在亚当那里学到了诀窍。


约翰·温斯罗普(John Winthrop)


约翰7岁时,亚当聘请附近教会的一位牧师约翰·查普林给约翰“上课”。显然,这孩子是要上大学的。当时,送儿子上大学,对于绅士乃至贵族,都是时尚。萨福克男子上的是剑桥大学。亚当自己去剑桥读了书,事实上还娶了时任三一学院院长约翰·斯蒂尔的妹妹为第一任妻子。兴许是通过这层关系,他还获得了三一学院与圣约翰学院的审计署的职位。每年11月末或9月初,亚当会跨上马背,一路风尘,前往剑桥,审计账本,同时重叙旧友。1602年,亚当在剑桥履行公务期间,办妥了儿子的入学事宜。第二年3月,15岁的约翰就上大学去了。


时值三一学院的院长大人托马斯·内维尔正在拆旧建新,他要建造一个华丽气派的院子,院子中心还带个大喷泉。这位院长同时还在努力使学院成为剑桥的学术前沿。对其所作所为,同学们的反应不仅体现在学习上,还体现在超出了对学术敬畏的事情上:他们“将建设用的石头藏起来,还将学院导水管取水的水桶收起来,以方便向圣约翰学院的男生泼水”。同学们的无畏名声,还有另一种表现,那是温斯罗普入学几年前发生的事情,曾经有位虔信十足的学生为此哀叹:“唉!三一学院之罪令人痛心哪!”原因是男同学们“曾在晚间将一位女子从一个房间(抬到)另一个房间”。


所有这些事情对约翰·温斯罗普有什么影响,不太清楚。据他后来回忆,他的“欲望完全控制得住,无论什么都附不了他身”,不过,这只是传统说法,那个时代的男子在谈起自己的青年时代时都这样说。当然,思家之情除外:“我发了高烧,而且持续不退,生活被夺去了安逸。在学校无人关心还遭人歧视,来来往往的,我只有自怨自艾。”当时,长时间待在学校,只为获得一个学位,并非绅士儿子们的惯常做法,因此两年不到,约翰就回到了格罗顿,准备担负起提升家族财富的责任。


机遇说来就来。在约翰回家前后的某一天,附近埃塞克斯郡大斯坦布里奇的约翰·福思先生前去拜访了亚当·温斯罗普,交谈中两人提到约翰和福思的女儿玛丽能否结为百年之好。父母安排这些事情乃天经地义之事,他们也会咨询孩子们的意见,但结婚包含着大量父母财产的转移。男女结婚,双方父亲都会赠予新人以田产、资产或者金钱,每位父亲都会算计,都尽量会从对方父亲那里多争取点财物。亚当与福思间的协议显然对男方有利,女方陪嫁包括了大量田产。约翰从剑桥回家后,便与父亲骑马到大斯坦布里奇提亲。1605年3月28日,双方定下婚约,这相当于我们的订婚。不到三个星期,两人就完了婚。那时约翰已到17岁。10个月之后当上了父亲。


如此早地进入婚姻的殿堂,结束自己的青年时代,要说这个年轻人不正经都不行。不知是在格罗顿,还是在剑桥,还是在大斯坦布里奇——这个不太清楚——约翰·温斯罗普染上了一种热病,但相对于那次在剑桥夺去他安逸生活的高烧,更为持久不退。他得的是清教热病。


表面上,清教只是一种信仰,要求英国教会去除等级,肃清从罗马继承过来的传统与礼仪。但患了热病之人知道清教对个人的要求远远超出对教会的要求。一旦这种信仰占据一个人的心灵,鲜见能被甩掉,而且会影响——有人会说扭曲——这个人的一生。清教的力量不容否认。它为英国和美国作出了重大贡献,但只有通过影响各位信男信女,在他们身上激发出或是痛苦或是难忍的紧张情绪,才能成效。清教要求一个人终生致力于寻求救赎,但同时也告诫他除了罪,一切皆于事无补。清教要求一个人将全部希望寄托于耶稣,但同时也教导他:耶稣也会拒斥他,除非出生之前上帝就已预定了他的救赎。清教要求一个人抑制罪,但同时也告诫他:他无法避开罪。清教要求一个人以上帝神圣天国的形象改良人世,但同时也教导他:人世之恶既无法治愈也无法避免。清教要求一个人尽其所能,承担眼前的任何事务,行上帝赋予人世之种种善事,但同时又告诫他:他不能过于专注地悦其事、享其乐,他得全身心放在上帝身上。


这些要求似是而非,更不用说自相矛盾,却以不同的方式影响着不同的人。有些人生活在迷茫的痛苦中,每天都在寻思着上帝挑选他们,为的是永生荣耀还是永生折磨。有些人则安于神圣的确信,坚定行事,从不回头张望。有些人则把日子花费在向自己与他人展示自己的神圣上。所有人都在辛勤付出,有些人积累了巨大财富,或者在众人中赢得了名声,但从不敢享用。


清教意义繁杂。但对于年轻的约翰·温斯罗普,其意义主要是活在此世,思索上帝之问题。像修道士和隐士那样逃离现世,全身心献给上帝,或许会容易些,但那是不允许的。清教徒必须生活在现世,不能隐匿。有段时间,温斯罗普曾考虑过学习神学,然后进入牧师这一行业。当个牧师至少可以免除日常事务的纷扰,专心致志于上帝。但他的朋友们劝他改变了想法,无论如何,那不是他的主要心思,更不是为他设下的快乐罗网。他只是一个品味简单的乡下人,喜欢美食、美酒、美人陪伴。他喜欢他的妻子;喜欢带上一支鸟枪在河边踱步、打鸟;喜欢抽烟斗;喜欢修补摆弄些小玩意儿。总之,他喜欢上帝给予的所有东西,而且他明白喜欢这些东西并不犯错,因为那是上帝馈赠的。但如何使人不溺爱这些东西?如何适度地热爱这个世界,同时又能毫无保留地热爱上帝?


婚后,他试过很多方法约束自己旺盛的世俗精力,并逐渐戒除了许多最爱的东西。就像他在对其宗教经验的零星记载中所记录的,他决心放弃修补摆弄小玩意儿,“使自己满足于先祖们留下的事务”。经过长期、富有启发的思想斗争之后,他决心放弃狩猎。他说首先狩猎是违法的,“尽管法律不能约束人们使用动物,但法律可以限定人们获取动物的方式。”其次,狩猎不仅太费事,而且太费劲(“人体过于劳累”);不仅危险,而且费钱(如果你被逮住,罚款会超出一个人为此娱乐所付的价钱)。最后,他道出了最有说服力的说法:“最后一点,就我而言,从事这一活动曾遭到批评反对,原因是我前去狩猎,一是不会不受到良心的责备,二是我费劲费力,还危害了身体健康,而与付出劳力相比,我收获甚少,往往是两手空空。”换句话说,他的射击技术实在差劲!


对温斯罗普而言,这个道理既不自相矛盾又不吹毛求疵。狩猎在清教徒那里不是一种合法的娱乐活动,除非从中获得的快乐与他所付出的时间与精力成正比。但没有哪位清教徒反对如此娱乐;事实上,一个人有必要时不时地沉醉于某些无聊的乐趣,这样才有可能回去工作时精神焕发。为此,娱乐活动必须有趣,同时又不致过于消耗一个人的体力,不会使人感到厌倦,也不会使人感到泄气。对于温斯罗普,狩猎回来感到精疲力竭,同时袋囊空空,无猎物交予妻子烹食,可不是什么有趣之事。


晚饭又是一大问题。他发现他太热爱美食了,酒足饭饱之后,总是寻思着别的肉体享乐,而对枯燥无趣的事务,如算账、收租什么的,却从不思忖。过度沉溺之后,他又懊悔万分,之后便以过度节制去弥补。因此,有些时候,他的生活便在沉溺与节制之间摇摆:“经过一段时间的禁欲,戒除了那些心驰神往的世俗快乐之后,我会变得忧郁不堪、心绪不佳,因为我所谨慎为之的只是抑制了与世界的外在交流,而非摒除对这个世界的热爱,更非坚持与天堂交流;致使我无法在上帝那里找到安慰,同时我又不敢干涉世俗的快乐,我变得郁闷无比、痛苦不堪。最终,我检视自己的内心,发现需要外在的娱乐才能愉悦自己的心灵,便照着做了,适度的娱乐使我精力充沛多了。”但祸害随之降临:“我发觉上帝和自己的良心确实是允许我在需要的时候这样做,随后我便利用基督徒的自由,借口自己需要娱乐,其实并不需要,这样,一步一步地,我便落入了享受世俗欢愉的陷阱,结果却冷却了对精神恩典的追求。”


于是,循环又开始了。驱走诱惑是无益的,这相当于出世地生活。有一次,他去伦敦出差,以为可以免受家里各种事务与娱乐的纷扰,自由自在、全心全意地享受上帝——显然伦敦本身对他没什么诱惑力——但他发现自己的精神死气沉沉,“既无内疚之心又无宁静之感”。此次经历之后,他得出了适合清教徒的结论:“谁欲在基督教那里追寻安宁与欢乐,谁就得致力于从人世抽身,摆脱诱惑,但同时要明白,人生得以有种种考验与诱惑的锤炼,此人生才最为甜美,最终也最为安全。对于那些从属上帝神召范围内的考验,提前做好准备,迎接那些考验,要胜于逃避与躲闪。”


他一直告诉自己,且反复告诫自己:“主啊!将世界钉在我身上吧,尽管我避免不了生活于人世的诱惑与陷阱,但兴许人世于我真正已死,我在人世也了无牵挂,因为此生中最愉悦、最有利等世俗享受,我对它们之热爱、使用与欢愉,无异于我天天呼吸的空气、我曾脚踏的土地或者我曾仰望的天空。”


岁月流逝,这些禁令得到了一遍又一遍的强调,慢慢地,温斯罗普在节制与沉溺之间的摇摆程度减轻了。冷却热血需要时间,增强精神力量也同样需要时间,这样才能使他在充满诱惑的人世间走向稳定的神圣之旅。但最终,不到40岁,他就成功抑制住了自己的内心冲突。有多成功,有婚姻生活为证。


他明白婚姻是个好东西,但如同其他一切,他不能使婚姻发展得太好。一个人必须爱他的妻子,妻子也必须爱他。爱是一种责任,而且也希望是一种快乐,但必须得把爱限定在一定范围内。它决不能超越、压倒或者以任何方式降低对上帝之爱。这两种爱之间可能存在对立,这不仅仅是一种修辞,因为清教徒的宗教绝不是干巴巴的道德说教。在与人世打交道的过程中,清教徒放弃自己全部的感官享受,仅为爱自己的上帝。约翰·温斯罗普的同代人多半觉得温斯罗普庄板、严肃,但他却在“所罗门之歌”中为其宗教找到了最合适的形象,并有可能在写信给朋友时,突然用一种令人尴尬的、带有性爱意味的话语称呼上帝:“用你香甜的气息吸引我们,我们会追逐你;引诱我们,跟你的仆人温柔地说:你会以青春的柔情,以对婚姻的爱恋,占有我们的躯体,如同你自己的躯体……我的爱人,我的宝贝,我至纯至美的人儿,让我们听到你甜美的声音;撒开你的裙子,覆盖在我们身上,遮住我们的缺陷,使我们对你的爱无法自拔;让我们沉睡在你的臂弯里,醒来时发现躺在了你的王国。”


有些宗教觉得难于调和此类神圣的激情与对妻子或情妇的爱,因而提倡独身。清教徒没有如此公开的解决方法。他们必须分清楚,而且必须同时享受这两种爱。


约翰·温斯罗普的第一任妻子是位世俗女子,她会耐心倾听丈夫的宗教建议,而且举止行为符合一位绅士妻子的身份,但她从未有过燃烧在她丈夫身上的清教之火。10年间她给他生了6个孩子,于1615年去世。不到6个星期,约翰迎娶了一位古老又有威望的萨福克家族的虔敬又年轻的女子托马辛·克洛普顿为妻,聊以慰藉。在婚后一周年的纪念日,这第二位妻子也去世了。等了一年多时间,约翰在30岁又一次结婚了,这次是玛格丽特·廷代尔,埃塞克斯郡大梅普尔斯坦特约翰·廷代尔爵士的女儿。跟以往一样,约翰似乎也获得了一笔可观的嫁妆,但从玛格丽特以后的书信中看到,显然他获得的绝不止这些。


玛格丽特是个很有女人味的人儿,也是美国历史中最具吸引力的人之一。“是个非常优雅的女子” ,她丈夫曾经这样说她,这个形容词的现代意义与它所表达的宗教意义完全一致。她的书信,笔迹清晰、着力端正,充满着柔情蜜意,比如有次她丈夫在伦敦,患了一种手酸疼症,她的信是这样写的:“这段时间我不要求你写长信了,因为我可怜你那只酸疼的手,如果你在家,我会比以往更加上心,我会把它包扎起来,轻轻地,以免弄伤了它。”还有一次,信是这样写的:“现在天色已晚,已是睡觉时间,我得跟你道晚安了,否则,我心里一直会记挂着,会整夜坐着跟你交谈。”跟她丈夫一样,她也是个清教徒,而且从来不会忘记他只是一个普通男子,不会忘记她的至高之爱必须留给上帝。上帝乐于“以爱锤炼我们,让我们经历一个又一个磨难,以防我们忘却自身,过于热爱这个人世”。她甚至会这样写,且不带任何反讽意味,说她丈夫的一封严肃信件“能比一条鲑鱼提供更好的给养”。


约翰偶尔离开格罗顿,但书信中常有关于两人的大量话题,且从不缺乏家庭温情。“现在该睡觉了,”有封信这样结尾,“但我是一个人睡,因而就不用太急。”每封信都会谈到两人之间的爱,以及如何将夫妻之爱融入更高的爱,只是这两种爱之间的冲突能够得到抑制,因此他也就能够轻轻松松地从对永恒的思考转到“我害怕你会感冒,所以又给你送了一件衣服过去”。在玛格丽特·廷代尔那里,他找到了一位能够爱的女子,而且又不至于在纯粹的世俗激情中迷失自我。


30岁的温斯罗普已经非常了解自己。他知道哪些诱惑有可能征服他,他也找到了面对这些诱惑的方法。最重要的是,他学会了专心致志做自己的事情。如果他对眼前的工作竭尽全力,便没什么不能从容享受的。当然工作本身可能也会是个陷阱。一是容易纯粹为工作而工作,二是容易为其所带来的世俗利益而工作。一个人仅仅为了获取而劳作,心无上帝,这个人与浪荡子无异。但假如一个人工作,是因为上帝的意愿,同时又能像一个优秀忠实的仆人增长才干,那么此人便能全身心投入,把工作当作几近是一种敬拜去做,同时又丝毫不用害怕失去平衡。在这一过程中,此人有可能会积聚财富,但那是偶然所得,不能把它当作目标对待;当然财富一旦来临,定不能将其拒于门外。温斯罗普是位远近闻名的本着良心做事之人,要他对工作持正确的态度,显然是游刃有余。工作从未模糊过他对上帝的看法,尽管肉体上的快乐常使他迷惑不已。


在第一次婚姻的早些年间,温斯罗普的主要工作毫无疑问是经营地产。他和新婚妻子在格罗顿住了3年。在亚当的监管下,他从佃农那里收租金、收罚款、监督农耕,倒也没有因年轻或经验不足致使田产落入任何危险的境地。3年后,夫妇俩搬到大斯坦布里奇的玛丽家,那里有玛丽陪嫁的土地。在格罗顿与大斯坦布里奇两地,再加上经营自家田产学来的建议,他获得了参与经营父母更大的地产的机会。


就在这些年,他开始学习法律。相对于一位尽职的、合法要求娱乐的清教徒,或许一位乡绅的日常事务留给了他更多的空余时间;或许是他腾出时间去学习的,因为熟知法律能使他更好地从事上帝为他设定的人生工作。作为格罗顿庄园未来的主人,他需要知道点法律知识,否则得雇用他人,因为定期地,可能每隔三周,他要在庄园内开庭一次,佃农们会因各种各样的小事起诉对方。庄园主不用亲自主持。亚当·温斯罗普偶尔会去附近的庄园为庄园主们开庭。约翰21岁时的某一天,他从大斯坦布里奇回家探亲,亚当让他在格罗顿主持了人生中的第一次开庭,大概是为了日后要广泛从事的工作,先为他提供点经验。


主持庄园法庭,无论是对未来的庄园主人,还是对未来想从事法律的绅士,都是非常有用的训练。约翰·温斯罗普可能一直在盘算这个可能性,因为1613年他进入格雷学院,那是伦敦的四大律师学院之一,是年轻绅士学习法律的地方。不太确定他在那里学了多久,但1617年,他回到了萨福克,当上了萨福克郡的一位治安法官,这个职位是留给重要人物的——所谓重要,即是财产。


根据财产标准,温斯罗普正在成为重要人物。1618年前的某个时候,父亲将格罗顿庄园的领主权转给了他。再加上从几任妻子那得来的财产,比他父亲当初要优裕得多。至少亚当从未当过治安法官。尽管约翰没有一直当下去,但这一职位使他对法律的熟识,超出了原本在庄园法庭的实践所得,因为每次季度开庭,治安法官的审判都会涉及除叛国之外的几乎所有犯罪案件。况且,作为一名法官,约翰所获得的职业价值,不仅仅是对法律的熟识——他所熟识的,还有本郡的那些大人物。


从他的角度,收获还不止这些。尽管他严格专注于自己的事务,带着他所认为的上帝要求他的忠诚,从事着自己的工作,但他发现,其他法官对其职责以及世界的看法要平淡得多。对一位努力抑制世俗激情的人而言,与某些自信满满的治安法官反其道而行之,是件非常难受的事情。“我觉得”,他后来写道,“我听到每个人都在说我是傻瓜,说我把荣誉、声望、财富、欢乐什么的如此不当回事,但我看到这么多明智人士对这些东西个个都乐此不疲;还说我将个人的舒适放在天堂里的对话,而连天堂在哪儿都看不到,也没办法看到,这些说法是对我的自我、对我所有禀赋的蔑视。”他安慰自己,说这个世界上上帝的仆人总会遭到蔑视;他在开庭来去的路上祈祷、唱赞美诗,给自己打气。


尽管他一丝不苟,认真做事;尽管他缺乏幽默,唱赞美诗,但也不至于让新同事个个都嘲笑他。他不是萨福克绅士中唯一的清教徒。纳撒尼尔·巴纳迪斯顿爵士,贵族等级之外的另一位大人物,也是位清教徒,据说仅田产一项就年入4000英镑。他的祖父,在玛丽女王执政流放新教徒期间,曾在日内瓦的加尔文手下学习过,他本人跟温斯罗普一样是位激情燃烧的信徒。进入郡内主要人物的圈子,温斯罗普找到了与他思想相同,同样眼望天堂、从事神圣呼召的日常事务之人。通过这些重要人物,温斯罗普感到自己的世界正在扩大。他的父亲曾经在伦敦学过法律,但为了庄园的稳固回到了格罗顿。对于亚当,格罗顿这个地方已经够大。而约翰正在另一条路上前行,他走向的是一个更为广阔的世界。


前行中,生活在人世的这个问题被赋予了新的维度。他学会了自律,学会了使用人世间的美好事物,而不被它们利用。他从格罗顿庄园进入萨福克郡的显赫地位;他参与执行地方法律,这些时候,他不会看不到生活在人世,需要的不单单是心灵的驯服。世界本身需要戒律。尽管作为一位清教徒,他必须生活在世间,但他并不需要,也没有必要,接受他所见的这个世界。世界,在一定范围内,是可以塑造的,温斯罗普开始觉得他应该帮助塑造这个世界。


—End—


本文编选自《逃离英格兰:约翰·温斯罗普传》,释从略,特别推荐购买此书阅读。该文由出版机构提供,只做推荐作者相关研究的内容参考,不得用于商业用途,版权归原出版机构所有。欲转载,务必留言说明。何商业运营公众号如转载此篇,请务必向原出版机构申请许可!



点击下列标题,延伸阅读:

西蒙·詹金斯|英格兰如何警惕庞大的国家机器?

彭慕兰|经典之问:工业革命为何发生在英格兰而非长三角?

中世纪是新世界的黎明吗?|安妮塔·贝克


----------------------------------

混乱时代   阅读常识

欢迎读者点击关注,出版机构、媒体合作可留言👇


‍👇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更多书籍‍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