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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综述丨季卫东:元宇宙改变的法与社会








2022年11月23日,第六期“法律、政治与政策”学术工作坊在线上举办,上海交通大学文科资深教授、中国法与社会研究院院长、人工智能治理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CIDEG学术委员季卫东教授以“元宇宙改变的法与社会”为题,围绕元宇宙引发的六种变革展开了深入论述。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研究院院长高奇琦教授、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程金华教授、清华大学新闻学院元宇宙文化实验室主任沈阳教授、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执行院长朱旭峰教授作为与谈人参与了讨论。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陈天昊主持了本次活动。“清华大学CIDEG”特将会议综述转载如下,以飨读者。

嘉宾线上合影






会议综述








主 旨

发 言

首先,季教授简单回顾了互联网从1.0阶段到3.0阶段的进化过程。互联网1.0阶段以平等化单向信息发布为特征。互联网2.0阶段以有中介双向互动为特征。在这个阶段,由于法律政策从企业视角进行鼓励,网上交流日益活跃,积累大量数据并通过计算分析产生经济价值,互联网巨型企业崛起,又引发了平台垄断和隐私侵犯这两大问题。为了解决问题,区块链技术诞生,由此互联网进入3.0阶段,以无中介双向互动为特征,采取个人视角。也正是建立在互联网3.0的基础上,元宇宙从科幻作品的假想成为科技和产业的现实。


接着,季教授对元宇宙的概念和构成要素作了界定,并探讨了其哲学基础。元宇宙是超越(meta)现实世界(universe)的虚拟空间。元宇宙的构成要素包括在线、社交、经济,以及上述三大要素相互交叉产生的沉浸感、分身网和数字币。元宇宙秩序原理的基础是消费者主权及其关系网络。季教授进一步指出,现象学奠定了元宇宙的哲学基础。基于胡塞尔和梅洛-庞蒂的现象学理论,元宇宙不仅是现实世界的镜像折射,还是人类精神的具象投射;并非主客二分、而是主客一统;结果会形成某种虚实共生、“天人合一”的状态。随后,季老师逐一阐述了元宇宙在法与社会领域引发的六种革命。第一,身份认同革命。元宇宙允许用户自由地重新设计自我,用户因此拥有了复数的、选择性的、相互兼容的人生。此外,在元宇宙中,选择自由、责任自负是处理风险和不确定性问题最基本的价值锚点。自然人(本我)、网络人(自我)与虚拟人(超我)之间存在密切而复杂的关系,个体的人格同一性难以维持,引发身份认同革命。身份认同的重点从人格的同一性转向所扮演角色同一性,而任何角色只是反映了一束行为期望,不会附着于特定的个人。第二,社会交往革命。元宇宙用户之间的关系最终取决于自主交涉,会在主体间互动过程中形成某种关系性秩序。通过抱团取暖的聚合效应和社区意识,元宇宙的社区会显得非常有人性和社会性,使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作用以及社会关系的形态发生本质变化。虚拟社区的治理呈现出两种截然不同的模式。一种是集中化、统一化的治理模式,运营公司有权根据自己的意志干预用户自己对数字分身的设计、大幅度缩减用户自我投射的需求;另一种是分散化、开放化的治理模式,强调用户自我决定权,并且所有的分身和物件等文化衍生品都属于用户自己而不是运营平台,可以自由地到其他平台使用。由于个人主权观念的渗透,发展趋势是从集中转向分散、从统一转向多元。第三,网络合作革命。作为合约的互联网协议,本质上是纯粹程序主义的,任何人按照同样的规则操作都会得到同样的结果。为了确保程序能够不间断地持续运行,又进一步采取了把各种代币嵌入程序中的机制设计。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代币构成合约的一部分,用户持有代币就意味着持有协议的一部分,作为享有公共物品的凭证。通过互联网3.0的程序与契约交织的制度安排,用户实现了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合二为一。此外,分布式自治组织(DAO)和开放式自主创制过程,使得人们的行为方式发生从竞争到共创的变化,共同的理想愿望促成互惠、分享、合作的新规范,并通过沟通和决策机制确保实施。第四,经济模型革命。一方面,元宇宙在微观层面形成“分身经济”和“创作者经济”,在宏观层面形成“跨界经济”。后者超越物理性空间的限制,突破环境和能源的瓶颈,能够创造地方振兴、城市再生、个人就业的新机会。另一方面,元宇宙形成“玩赚”的商业模式,可能实现某种基于回馈社会式利他主义的交换机制。这是由于数字技术可以让稀有的资源以最低的成本无限复制,因而有利于共享和普惠原则的确立和制度化。第五,金融制度革命。在以银行为中心的金融圈外,元宇宙的发展将形成以NFT为中心的另一个金融圈。NFT是游戏金融、分散金融、再生金融发展的关键,也是通过区块链技术和分散式自治组织建构的互联网3.0运行的枢纽。理论上讲,在链游基础上展开的元宇宙金融能够实现哈耶克关于货币非国有化和竞争性货币制度的理论构想,使既有金融秩序发生颠覆性改变。此外,以区块链为基础的元宇宙经济,其本质是以无需成本的代币作为杠杠来撬动消费者群体,形成币圈及其竞争机制,进而形成不同的虚拟社区和自治机制。这意味着风险与机遇并存。第六,法律接口革命。数字孪生技术使得元宇宙中的虚拟现象可以与现实的孪生对象相关联,能够分析、预测乃至影响现实世界,导致协同进化。在此意义上,元宇宙可以被视为一场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的接口革命。元宇宙选择自由、责任自负的责任体系容易造成因多元性而引起的无知,形成错误的认知和信念,导致那些即便很少有人真正认可的状况或行为不断持续。为此,应弘扬一种面向他者、嵌入主观间性和公共性、注重互动关系和重叠共识的自由精神;而在元宇宙的条件设定下,如何促进跨界沟通、如何建立“走廊式制度”、实现法律的接口革命,是非常重要的法学课题。最后,季教授进行了总结和展望。元宇宙正在引起社会秩序、国家治理和法律的范式转换。在虚实相生、以虚强实的状况下,数字的关系秩序与模拟的法律秩序之间究竟如何互相影响,是法学、政治学以及社会学的重要研究课题。代码程序(程序)和智能合约(契约)或许可以构成平行宇宙之间跨界沟通的主要津梁。此外,主权概念在元宇宙里发生了极其深刻的变化,从国家主权到个人主权的颠覆性转换,究竟在数字时代的法律体系会引起怎样的连锁反应,值得深思和拭目以待。


季卫东教授线上主旨演讲


评 议

环 节


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研究院院长高奇琦教授做了题为《元宇宙空间中的政治社会风险及其防治》发言,从元宇宙的定义及其特征、元宇宙的不同阶段与未来、元宇宙可能存在的正式社会风险、应对原则及其措施四个方面展开,与季老师的演讲形成呼应。首先,高老师将元宇宙定义为用户自主创操的超时空交互数字社区。元宇宙具备四个特征,第一,数字技术和算法是元宇宙的底层支撑;第二,产品的虚拟属性与劳动的物质属性;第三,数字的社交关系与物理的社交行为者;第四,趋向永恒的生命。其次,高老师将元宇宙发展理解为虚拟元宇宙、脑接元宇宙、意识元宇宙、共生元宇宙四个阶段;再次,高老师认为元宇宙可能会带来国家主权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经济安全、人口安全四方面社会问题;最后,高老师指出解决问题所需秉持的五点原则,即保障安全原则、技术制衡原则、人类进步原则、参与平等原则与合作监管原则。此外,高老师希望与季老师共同探讨四点问题,1、分身本位会对整个社会带来何种变化?2、元宇宙如何解决个人主权和资本主权之间的冲突?3、用何种技术来定义元宇宙?4、如何对NFT进行更好的监管?

高奇琦教授在线发言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程金华教授提出自己的困惑:元宇宙带来的变化是形式性、手段性的,抑或是本质性的改变?如果是前者,那么这是一种演化式(evolutionary)改变;如果是后者,则发生的为革命性(revolutionary)改变,法律体系也会发生结构性变化。结合该问题,程老师展开对于旧与新、变与不变、好与坏三组关系的探讨。针对旧与新,程老师指出人类从拥有社会形态以来一直在寻找与物理世界相对应的“她者”,并呈现出日益深化、实化的过程,这是一个演化过程,属于旧东西。元宇宙所带来的新东西在于,元宇宙实现了现实物理世界与虚拟数字世界的双向互动、相互影响。针对变不变,程老师认为变的是技术革命,而没有改变的是人类自形成社会以来,对于发展的矛盾心态。根本矛盾点在于,一方面人类始终希望更多的人参与共同体建设(diversity),而另一方面则会同时造成更多混乱(chaos)。元宇宙去中心化亦是在寻找一种更多人参与的理想社会,在这个意义上,是没有变的。针对好与坏,程老师指出元宇宙技术使我们多了一种选择和可能,突破稀缺性问题,可能解决上述混乱问题。然而没有改变的是人性的问题,我们应当反思技术的发展是否会带来新的利维坦。


程金华教授在线发言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元宇宙文化实验室主任沈阳教授就近期发布的元宇宙发展研究报告3.0版进行了分享,沈老师结合二十大报告对元宇宙的政策规划,对比中美之间的元宇宙发展存在的差异。元宇宙发展研究报告对元宇宙的定义进行了梳理,对其属性特征与产研前沿进行了总结,提出元宇宙“三个三”的定义,即“三维时空互联网、三元体验互联网、三权价值互联网”,同时从文学、传播学、经济学等多学科视角解读元宇宙,提出“十理框架”“意境论”等概念。从元宇宙中法与社会角度出发,沈老师针对元宇宙没有改变社会的部分、元宇宙对真实世界已改变或未来会改变的部分以及元宇宙在真实世界全新创造的部分进行了罗列,提出对应不同情况的规制理念。最后沈老师提出两点值得进一步探讨的问题,在元宇宙发展背景下,一是如何在个人自由和社会规制中寻找一个法律平衡点?二是人、机器与现在日益不确定的社会之间如何共存共赢?


沈阳教授在线发言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执行院长朱旭峰教授首先感谢季卫东教授的分享,感谢工作坊为不同领域的专家学者提供学术交流机会。朱老师在评论中提出以下问题与参会人员探讨:第一,从定义元宇宙的角度,未来需进一步研究元宇宙与过去互联网及社交媒体有哪些相同和不同;现在的数字经济和数字社会与普通经济和普通社会有何不同,数字经济与数字社会所带来的如数字茧房、算法歧视、大数据杀熟、数字鸿沟等问题是否为全新的社会问题,从而探讨更有效的、可实施的机制来规范虚拟空间中的主体行为。第二,从立法主体和执法主体角度,人在虚拟空间的行为活动仍然要受到法律规范,但在虚拟空间中产生的部分纠纷,是否应该与现实法律形成映射关系,是否应该由现实法律体系来规范虚拟空间中人的权利和行为。第三,从处罚手段角度,元宇宙中的法律处罚手段与现实中有何不同,并且以什么样的原则来制定虚拟空间中的处罚手段,也值得未来深入探讨。第四,在现实世界中人类历史上所形成的伦理规范和价值观,这些都是立法的基础,但在虚拟空间中是否,这些伦理价值的边界,是否会发生偏移和调整。


朱旭峰教授在线发言


季教授对于各位老师提出的想法和意见表示感谢,并表示将以此为出发点进一步打磨自己的理论体系。


总 结

发 言

最后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的于晓虹副教授代表工作坊对季老师、四位与谈老师和协助直播的政治学评介公众号表示了感谢。于老师认为,季老师的演讲从哲学、法学、政治学、经济学乃至金融监管等方面全面描述了元宇宙中法与社会将发生何种改变,极具启发性。四位与谈老师以各学科的新锐视角展开论述,也体现了跨学科知识碰撞与交锋特有的魅力。最后,于老师期待下次工作坊能够继续精彩讨论。


于晓虹副教授在线总结


来源:“法政实证研究”微信公众号

微信编辑:李方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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