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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东丽检察院:公检法学同堂培训凝共识——共话认罪认罚从宽

东丽区人民检察院 司法兰亭会 2023-10-09

(司法兰亭会八周年,感谢清华大学法学院张建伟教授题字)



为进一步深化政法机关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理解和认识,推动解决司法实践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升司法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日前,我院与区法院、公安东丽分局共同举办“共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法律共同体同堂培训。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季文生,相关分管院领导,全体刑检干警以及区法院、公安东丽分局相关办案人员参加培训。此次同堂培训活动还被市院确定为全市检察机关“同讲一堂课”同堂培训2023年度第一次示范观摩活动,市检察院政治部教育培训处副处长张瑜,三分院、滨海新区院、河西区院、宁河区院政治部门相关同志列席观摩。







第一阶段

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云证国际数据安全司法鉴定中心学术部主任朱桐辉围绕“认罪认罚从宽办案中的证据与证明”,就证明的对象、难度、标准问题进行讲析,重点讲解了司法实践中的形成印证的标志、介入因素对证据和证明判断的影响等问题。







第二阶段

季文生检察长与朱桐辉教授一同和法院、公安、律师代表进行座谈,深入探讨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理解与认识。





季文生

党组书记、检察长

检察机关是国家司法机关,具有司法裁判权,因此具有定罪权、处罚权。检察机关作为刑事诉讼流程的中间环节,责任重大,履行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主导责任,才能更好地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






朱桐辉

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云证国际数据安全鉴定中心学术部主任

一切理论、制度都来自实践,如果一味追求认罪认罚制度的适用会导致假认罪、认假罪的现象发生,制度就会侵蚀法律的适用,要通过充分的协商、证据开示来推动认罪认罚工作实质化,增强认罪认罚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







闫喆

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增强了司法实践中案件办理的时效性,实践中不仅要考量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程序方面的自愿性,更要注重对实体方面自愿性的把握,要通过庭审过程中的讯问、辩论等环节予以充分审查。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自愿性审查工作做在前面,对节约司法资源贡献巨大。







郑其双

公安东丽分局法制二队队长

现阶段,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做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全覆盖,但对犯罪嫌疑人认罪的真实性审查有所欠缺,我们正在大力推动警务机制改革,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质审查工作的关口前移,促推社会矛盾的化解、司法效率的进一步提升。






代号菊

天津元讼律师事务所

创始合伙人、律师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兼顾效率的同时追求公正,从案件当事人角度出发,不仅在量刑上有利于当事人,还能达到惩罚与教育并重,从而使得案件办理具有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能成为一种交易,更不能成为一种威胁,辩护人愿意与司法机关一同守护公平正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第三阶段

与会人员结合办案中遇到的情况进行提问。


市检察院政治部

教育培训处副处长 张瑜


在公检法相互制约的基础上,如何做好认罚认罚制度运行内部监督?

党组书记、检察长 季文生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经过长期司法实践总结形成的,其目的是在保证公正的同时,兼顾效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要想达到立法之初预想的效果,离不开公检法三家的紧密配合、协作。公安机关作为刑事诉讼的发动者,对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具有告知义务,应当同步做好认罪教育工作,把好制度适用的入口关。法院作为刑事诉讼程序的出口,更要强调庭审实质化,准确把握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而我们检察机关对整个刑事诉讼流程实行法律监督,不仅要对公安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进行实质审查,还要充分参与庭审,提高指控犯罪的能力,避免庭审程序化,在保证司法公正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升司法效率的功效。



第一检察部干警 庄英庆


对于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与认罪但不认罚,或者不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如何区分是否提请批准逮捕?


公安东丽分局法制二队队长

郑其双



犯罪嫌疑人是否认罪认罚与是否对其提请逮捕没有必然关系,把握是否提请批准逮捕还是要结合案件情况,对于轻微刑事案件一般不提请逮捕,这也符合当前刑事政策对于不影响案件办理的、社会影响不大的尽量采取非羁押强制措施。



第二检察部干警 李澍


在量刑指导意见中指出,认罪认罚与坦白等从轻情节,不能重复评价,实践中对于既认罪认罚又具有坦白情节的犯罪嫌疑人量刑上有没有进一步从轻的空间?


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云证国际数据安全司法鉴定中心学术部主任 朱桐辉

对于具有坦白情节但不认罪认罚的,我们可以以更为宽厚的量刑来引导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可以适当地区分量刑,同时具有认罪认罚、坦白情节的犯罪嫌疑人的刑期可以适度比只具有坦白情节的宽一些。

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闫喆


实践中被告人的认罪认罚情形也有区分,可以通过适当放宽量刑来区分处理不同情节的被告人。



第三检察部干警 曲安然


认罪认罚的案件,被告人在庭审中翻供,或者提出认罪认罚程序瑕疵,法院会怎么处理?

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闫喆


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如果对犯罪事实本身没有疑问,仅是对处理有意见,可以当庭调整刑期。但是对于当庭翻供、拒不认罪的,就不能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视情况转换程序,或者休庭、补证。


此次活动反响热烈,受到干警们的一致欢迎,大家纷纷表示通过开展法律共同体同堂培训,有力帮助基层司法执法人员更深理解与更好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于维护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更好地追求刑事案件公平正义起到良好的助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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