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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选编(二)》

问津学术 2022-10-05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决策部署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发布后,各级人民法院深刻把握人民法庭处于服务群众、解决纠纷第一线与守护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辩证统一关系,切实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提升基层司法水平,在人民法庭党建队建、人员管理、考核机制、建设保障等方面,总结提炼了一大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最高人民法院按照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要求,以“三个服务”“三个便于”“三个优化”为标准,围绕“加强人民法庭自身建设”的主题,从不同层级法院、不同类型人民法庭中选编了25个具有代表性的案例,以期为各地人民法庭加强自身建设提供示范和借鉴。


高级人民法院层面,辽宁省政府支持资金投入,省高院党组周密调研部署,加强经费保障,夯实人民法庭建设基础;吉林、湖北、广东三地高院突出强基导向,探索建立省级层面人员编制动态调整机制,注重向人民法庭倾斜,优先提拔任用人民法庭干警,通过“拴心留人”具体举措,切实解决“人案矛盾”“人事矛盾”;江西高院创建“基层基础可视化管理平台”,服务人民法庭智慧化管理,提供科学决策依据;重庆高院研发推广车载便民法庭,将“马锡五审判方式”精神内核融入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加强巡回审判,切实破解人民法庭地域限制与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之间的矛盾。


中级人民法院层面,浙江宁波中院在市委领导下,积极争取市政府支持,市委政法委召开全市人民法庭现代化建设工作会议,推动将人民法庭用房纳入基层站所基建范围;山东淄博中院以购买社会化调解服务的方式,加强集约化管理,提升矛盾化解质效;河南新乡中院创建人民法庭联系人制度,丰富人民法庭管理手段,帮助人民法庭及时有效解决实际问题;广东广州中院、云南曲靖中院健全考核工作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促进人民法庭工作提质增效,激发人民法庭工作活力。


基层人民法院层面,北京大兴法院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创立司法志愿者制度,缓解“人案矛盾”,通过递进式减负,使人民法庭法官更加专注于司法裁判;天津津南法院、江西上饶婺源法院健全考核机制、加强智慧化建设、完善改革配套措施,推动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


人民法庭层面,北京通州法院马驹桥法庭、河北唐山丰南法院胥各庄法庭、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法庭、上海松江法院泗泾法庭、江苏张家港法院凤凰法庭、江苏沛县法院大屯法庭、浙江诸暨法院枫桥法庭、安徽六安裕安法院新安法庭、福建安溪法院官桥法庭、四川天府新区法院天府文创城法庭、贵州息烽法院养龙司法庭等十一个人民法庭在实践工作中各具特色、亮点纷呈,能够因地制宜,发挥特色,从强化党建队建、争取地方支持、健全考核机制、加强基础保障、完善经费保障、购买社会化服务、加强文化建设等多方面强化自身建设,取得丰硕成果。


这些做法,严格贯彻《意见》,坚持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原则,进一步强化了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切实提高了基层司法能力,展现了人民法庭制度植根于人民群众的强大生命力,值得各地各级人民法院参考借鉴。随着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的推进,加强基层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工作的重要性将更加凸显。各高级人民法院将进一步承担主体责任,各中级人民法院发挥枢纽作用,各基层人民法院落实直接责任,继续加强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的培育、挖掘、指导工作,通过生动的实践、鲜活的经验,将“盘景”转化为“风景”,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



法〔2022〕4号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印发《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选编(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法发〔2021〕24号,以下简称《意见》)后,各级人民法院深刻把握人民法庭处于服务群众、解决纠纷第一线与守护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辩证统一关系,坚持“三个服务”“三个便于”“三个优化”的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原则,在加强人民法庭自身建设方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好做法好经验。为进一步推进实施《意见》,围绕加强人民法庭自身建设的主题,从人员管理、考核机制、基础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选取来自6家高级人民法院、5家中级人民法院、3家基层人民法院、11个人民法庭的25个案例,作为第二批案例予以印发。


  本期案例中,辽宁省人民政府支持资金投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周密调研部署,加强经费保障,夯实人民法庭建设基础;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突出强基导向,探索建立省级层面人员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向人民法庭倾斜,优先提拔任用人民法庭干警,通过“拴心留人”具体举措,切实解决“人案矛盾”“人事矛盾”;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创建“基层基础可视化管理平台”,加强智慧化管理,为人民法庭建设提供科学决策依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研发推广车载便民法庭,将“马锡五审判方式”精神内核融入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加强巡回审判,切实破解人民法庭地域限制与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之间的矛盾。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委领导下,积极争取市政府支持,市委政法委召开全市人民法庭现代化建设工作会议,推动将人民法庭用房纳入基层站所基建范围;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购买社会化调解服务的方式,加强集约化管理,提升矛盾化解质效;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创建人民法庭联系人制度,丰富人民法庭管理手段,及时有效解决实际问题;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健全考核工作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促进人民法庭工作提质增效,激发工作活力。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创立司法志愿者制度,缓解“人案矛盾”,通过递进式减负,使人民法庭法官更加专注于司法裁判;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人民法院健全考核机制、加强智慧化建设、完善改革配套措施,全面推进人民法庭建设。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马驹桥法庭、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胥各庄法庭、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法庭、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泗泾法庭、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凤凰法庭、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大屯法庭、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枫桥法庭、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新安法庭、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法院官桥法庭、四川省天府新区人民法院天府文创城法庭、贵州省息烽县人民法院养龙司法庭等十一个人民法庭在实践工作中各具特色、亮点纷呈,能够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发挥特色,从强化党建队建、争取地方支持、健全考核机制、加强基础保障、完善经费保障、购买社会化服务、加强文化建设等多方面强化自身建设,取得丰硕成果。


  这些做法,严格贯彻《意见》,坚持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原则,进一步强化了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切实提高了基层司法能力,展现了人民法庭制度植根于人民群众的强大生命力。各高级人民法院要积极组织辖区各级人民法院研讨学习,作为推动人民法庭工作的借鉴和参考。随着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的推进,加强基层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工作的重要性将更加凸显,各级人民法院要更加关注关心和推进基层基础工作,切实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地人民法庭工作中有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请及时按程序报送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

2022年1月5日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选编(二)


目录

【案例17】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协调地方党委政府支持 创立司法志愿者制度


【案例18】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马驹桥法庭:双法融合 党建引领 高质量推进人民法庭建设水平


【案例19】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聚焦人员考核管理 聚力配套改革创新 打造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新样板


【案例20】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胥各庄法庭:深化人员管理 夯实基础建设 打好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组合拳


【案例21】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政府支持资金投入 助力人民法庭基础建设


【案例22】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法庭:强队伍 提质效 稳保障 打造新时代一流专业化法庭


【案例23】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坚持强基导向 优化人员配备管理


【案例24】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泗泾法庭:以党建带队建 以队建促审判 勇当基层治理排头兵


【案例25】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大屯法庭:把握三个维度  提升履职能力 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案例26】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凤凰法庭:共建共通共进共享  携手地方推动法庭建设


【案例27】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抓统筹 强管理 促保障  打造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


【案例28】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枫桥法庭:探索专门考核机制 把好“方向标” 用好“指挥棒”


【案例29】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新安法庭:固本强基 夯实基础 努力打造新时代人文法治法庭


【案例30】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法院官桥法庭:聚力打造“三创”工作法 激发“小法庭”发挥“大能量”


【案例31】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深度运用“基层基础可视化平台” 推动人民法庭“一网统管”实现四个效果


【案例32】江西省婺源县人民法院:“两融入一服务” 打造最美乡村法庭


【案例33】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购买社会化服务 推动调解员建设破题增效


【案例34】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创建法庭联系人制度  服务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


【案例35】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意见 大力加强人民法庭干部队伍建设


【案例36】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坚持强基导向 打造优秀人才成长新高地


【案例37】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健全考核体系 推动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


【案例38】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研发推广车载便民法庭 提升人民法庭服务能力水平


【案例39】四川省天府新区人民法院天府文创城法庭:坚持“三强化、三创新”  完善新时代人民法庭人员管理机制


【案例40】贵州省息烽县人民法院养龙司法庭:赓续“半边天”文化精神 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高质量建设


【案例41】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逆向考核 多措并举  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7号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协调地方党委政府支持 创立司法志愿者制度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大兴法院)坚持人民法庭“三个便于” “三个服务”“三个优化”的工作原则,主动协调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和支持,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探索新时代人民法庭的地方财政支持新方式,通过辖区政府“派遣形式”引入司法诉讼志愿者,增补司法审判辅助人员,有效缓解了人民法庭“案多人少”“事多人少”矛盾,并被北京多家法院法庭借鉴运用。


一、协调党委政府支持,配强人民法庭辅助力量


多年来,大兴法院统筹推动各人民法庭围绕辖区重点工作,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及矛盾纠纷化解,获地方党委政府充分肯定。在案件增长迅速、人民法庭职能转变的背景下,辖区重点项目多、基层治理压力大,法官工作量不断增加。为有效应对案件激增态势,解决人财物省级统管后人民法庭预算不足困难,更好服务辖区建设发展,在党委和区委政法委的领导下,探索由辖区党委政府支持的购买社会化服务,创立了规范化、常态化、体系化的司法志愿者制度。现大兴法院7个人民法庭员额法官34名,共配备司法诉讼志愿者34名,已经实现“一人一辅”,减轻法官事务性工作负担。


二、健全志愿者招录流程,规范工作流程管理


建立志愿者招录流程标准,严格遵循“政府招录、法官选用、财政出资、团队考核”原则,由人民法庭所在辖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面向全区发布招聘公告,增补司法辅助人员;人民法庭法官面试,确定录用人选;镇属劳务公司与所聘志愿者签订劳务合同,财政预算支付工资;所在团队法官负责对其日常表现进行考核。同时,为充分实现司法志愿者辅助作用,赋予法官对志愿者的指导、监督和考核权力,法官向志愿者分配工作任务,并按照审判流程指引规定,细化考核指标,实行工作量化管理。发挥绩效评价结果导向,法官每月对志愿者进行评分,以志愿者日常工作表现、工作实效确定考核成绩及奖惩措施;违法违纪或工作懈怠可通知镇政府予以更换。


三、明确志愿者职责规范,发挥志愿者辅助效能


各人民法庭结合工作实际,在保持现有人员编制基础上,将志愿者编入审判团队,扩充审判力量,根据“繁简分流”工作实际,组建“一审一书一辅”或“一审一助一书一辅”等新型审判团队。明确志愿者工作内容为参与庭审前及庭审后的事务性工作,包括案件信息录入、诉讼材料送达、开庭时间安排、卷宗整理归档等。通过递进式减负,使法官专注司法裁判。2016年适用该制度当年,法官人均结案数增加35.12%,减负增效作用明显。此外,志愿者多生活在本辖区内,了解社情民意、村规乡约,能够发挥其乡土优势,为法官走访基层村镇、了解风土人情、开展巡回审判、安排直接送达、组织现场勘验充当联络沟通员。


四、坚持多方沟通协调,完善志愿者综合保障


为保证司法诉讼志愿者的稳定性,大兴法院为司法诉讼志愿者提供等同院内在编人员的工作环境、就餐环境、休息环境。在党委政府、区委政法委、区人力社保局等部门的支持下,确保志愿者享有“五险一金”待遇,提供加班津贴;镇政府专项财政支持基本与辖区经济发展水平及人员学历相符,志愿者月基本工资3400~5400元不等;由镇政府负责为志愿者配备办公设备;提供年度培训课程,提升志愿者整体素质;志愿者参加镇属企业工会,落实工会福利,切实做好志愿者“招的进,留的下”制度保障,提升团队凝聚力。该院34名志愿者均为大专以上学历,平均年龄31岁,工作三年以上人数占比64%。


司法诉讼志愿者承担审判团队中服务性、辅助性工作,事务性工作进一步下沉,法官具备更多时间精力投入执法办案、基层社会治理、乡村振兴等工作,有力推动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8号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马驹桥法庭

双法融合 党建引领 高质量推进人民法庭建设水平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马驹桥法庭坚持深入推进人民法庭建设发展,立足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大局,结合辖区审判工作实践情况,高质量推进人民法庭建设水平,取得了可喜成绩。


一、打造“一轴三点多融合”党支部工作法,通过品牌效应促进党建工作、审判业务以及诉源治理深度融合


首先,坚持“围绕中轴”,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始终围绕党组织的建设开展各项工作,以“中轴”为引领,不断提升党支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其次,做到“三点并进”,以灵活的党小组建构作为依托。在应对工作挑战时,采取常态化、专业化、灵活化为特点的党小组建构优化资源配置,更加充分地调动全体党员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此外,注重“多元融合”,实现各项工作的齐头并进。因地制宜,把一切有利的积极因素融入到组织建构中。以合力促发展,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可靠的有生力量和积极的外部环境。通过“庭所共建”、巡回审判、送法下乡等方式,马驹桥法庭积极参与辖区社会治理,深入推进诉源治理,以依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关注弱势群体核心诉求为侧重,在实践中探索“无讼乡村”的建构路径,推动乡村文明进步,为乡村经济发展提供可靠司法保障,以实际行动为“枫桥经验”再焕新枝。


二、打造“三维四向五型”党小组创新工作法,实现党建队建并轨发展,中青年干警齐头并进的积极进取态势


其一,“三个维度”,强化尽责履职。通过三个维度强化党小组的组织力和凝聚力,以讲政治为统领,通过点、线、面三个维度强化提升党小组的综合作战能力。其二,“四个方向”,推进全面发展。在工作开展中,围绕政治方向、责任方向、调研方向、诉源治理方向这四方面内容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其三,“五型标准”,实现共同推进。以打造一支战斗型、学习型、创新性、服务型、活力型党小组为目标,着眼于提升党小组建设的标准化水平,在确保共性要求达标的前提下,进一步发挥个性特点,为党小组建设发展注入“马桥特色”。在政治引领下,支部建设持续强化,不断有新鲜血液加入党组织;在疫情防控工作中,通过各位成员的积极配合和相互体谅,配合党支部圆满完成了下沉防控任务;在调研宣传活动中,各位成员集聚智慧各显所长,斩获颇丰;在诉源治理中,通过与辖区政府部门的妥善对接,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在“三维四向五型”党小组工作法的统领下,马驹桥法庭党支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获得了充分提升。


三、秉持“人事相宜”“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理念,建立阶梯式多维度人才培养模式,新人打基础,老人重提升


马驹桥法庭根据青年干警的工作经历以及成长阶段制定了差异化的培养方案,带动新入职的“小白”快速熟悉其工作内容及审判程序,使之早日进入角色;促使经验尚浅的“生手”强化其业务能力和思维方式,加速完成转型蜕变;给予具备一定审判业务能力的“熟手”自由发挥的提升空间,强化其独立办案能力和综合素质。同时,通过将审判任务分解归类,马驹桥法庭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针对干警的不同需求开展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对不同角色的重点任务分别予以标注。在审判团队配置方面,采用“固定+灵活”的建构方式,实现小组合、大团队的配置状态,进一步锻炼青年干警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协作能力。围绕青年干警的特点和专长,把握共性,注重差异,从多个维度引导提升青年干警的业务素养、调宣能力以及综合能力。近年来,马驹桥法庭青年干警撰写的学术论文获得全国法院第三十二届学术讨论会二等奖、优秀奖,撰写的案例分析先后入选《中国法院2018年度案例》和《中国法院2019年度案例》。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9号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聚焦人员考核管理 聚力配套改革创新

打造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新样板


津南区法院始终坚持 “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注重强基导向,重视内外兼修,围绕“三个聚焦、三个着力”深入开展改革创新,不断健全完善人民法庭建设。


一、聚焦人员编制动态管理,着力建设德才兼备工作队伍


高度重视人民法庭后备人才的吸纳与培养,打造“全链条”式人才培养机制。一是制度引领,搭建后备平台。建立“党建联络员”“廉政督察员”“质效分析员”“简报信息员”“案例调研员”“新闻宣传员”六大人才储备培养平台,并配套制定6项规章制度,构建青年干警培养体系,为人民法庭源源不断提供新鲜血液。二是知人善任,注重轮岗锻炼。建立人民法庭审判岗位动态管理,在人员配备上向人民法庭倾斜,制定《干部轮岗交流实施办法》,确立定期轮岗制度。新晋升的员额法官、新入职的法官助理优先安排到人民法庭履职,注重培养服务基层司法能力。三是引贤“入编”,拓展解纷潜能。吸纳村、镇中新时代乡贤“入编”人民法庭“诉前调解”“人民陪审”“法治宣传”队伍。由“新乡贤”开展所属地区的特邀调解、普法宣传工作,并通过陪审方式参与案件审理,充分发挥其乡村社会经验,多渠道助力人民法庭工作全面提升。


二、聚焦考核指标与时俱进,着力建设科学全面评价体系


紧抓业绩考核这个“牛鼻子”,紧盯审判质效“主动脉”,通过创新研发考核平台,打造人民法庭科学考核体系。一是搭建内部考评智能载体,实现业绩考核系统化。上线“审判执行质效分析系统”,实现承办法官5大类52小类指标实时排名展示,督促法官提高审执工作质效。研发“KPI业绩考评系统”,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科学评价标准,侧重加大人民法庭在诉源治理、法治宣传、服务乡村振兴等方面的考核权重,真实反映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业绩。二是创新外部评价渠道,重视群众认可满意度。研发“院庭长直通车”和“群众评价直通车”两大扫码反馈平台。通过“院庭长直通车”,可直接反映涵盖立案、审判、执行等5大模块,41项易发多发问题,并可一键约见院庭长反映问题。通过“群众评价直通车”可实时反映案件当事人满意度,并将群众满意度作为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三是形成激励推动机制,提升干警干事创业动力。在评优评先方面向人民法庭倾斜,合理运用激励机制调动人民法庭干警工作热情,推动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三、聚焦硬件设施革新升级,着力建设多元智慧现代法庭


以“抓硬件、固基础、谋发展、为人民”为目标,优化法庭布局,强化法庭基础设施建设,打造规范化人民法庭。一是深化科技应用,建设智慧法庭。积极应用“互联网+”,打造“智审、智服、智管”为标志的新时代法庭,建成14间高标准科技法庭、4间智慧法庭、1间共享互联网法庭,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实现线上解纷,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二是推动集约改革,建设高效法庭。成立集约送达中心,聘用外包人员,打造“线上电子、线下邮寄”双轨并行、互为支撑的送达矩阵,送达成功率达73%,平均送达周期为3天。建成高标准执行事务中心,统一处理人民法庭移交的财产保全案件,切实为审判法官减负。三是加强设施配备,建设多元法庭。规范人民法庭“两庭四室”标准化建设,配备科技法庭、智慧法庭、特邀调解工作室、图书室、党建室、运动室,全面优化人民法庭工作环境,促进政治建设、执法办案、文化建设高质量开展。四是强化安保升级,建设安全法庭。配备防爆安检设备,规范安检流程,拟定应急预案,防范安全隐患。高标准建设人民法庭法警队伍,实现日常训练、突击演练常态化,与属地公安派出所建立联动沟通机制,全方位锻造“四个铁一般”的司法警察铁军,荣获“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0号


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胥各庄法庭

深化人员管理 夯实基础建设

打好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组合拳


胥各庄法庭坐落于丰南中心城区,辖2个镇1个街道,共57个行政村、40个社区,常驻人口22万。近年来,按照“力量下沉、保障下倾、重心下移”工作导向,胥各庄法庭认真落实强基要求,多点发力、多元赋能,打好法庭建设组合拳。


一、实施“三项赋能”,履职担当干一流业绩


按照深化新时代人民法庭人员管理机制改革要求,注重抓住“人”这个根本,着力推动政治、专业、实践“三项赋能”,全面提升干警依法履职能力。一是党建引领,政治赋能。坚持“支部建在庭上”,以党建带队伍促审判。抓实周五固定学习日、每月主题党日和党史学习教育等活动,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庭队伍。二是优化配置,专业赋能。按照繁简分流和专业化建设需求,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创新审判运行模式,集中优势骨干力量,组建2个常规审判团队、1个速裁审判团队,构建起“一审两助两书”审判团队配置格局。选配2名有审判经验的法官助理,专司诉前调解和诉前鉴定,选聘了8名人民陪审员,落实人民陪审员随机参审、合议评议、庭审补贴等制度,吸纳103名人民调解员参与诉调对接,促进专业队伍与社会力量有机融合,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最大化。三年来,法庭共审结各类案件2686件;通过非诉解纷机制,分流化解各类纠纷1500余件,司法确认调解协议112件;速裁团队调撤率达90%,服判息诉率达100%。三是基层历练,实践赋能。鼓励支持干警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坚持以老带新、以熟带生,通过“带、教、帮、练、评”方式,相互学习促进,实践中提升综合战斗力。三年来,有6人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5人被选任到中层领导岗位。


二、加强“三化建设”,夯实基础创一流法庭


按照统筹规划、优化布局、配齐配全的思路,持续加大法庭投建力度,为建设新时代现代化人民法庭奠定坚实基础。一是基础建设规范化。坚持“为民便民亲民、实用适用”,投资70万元,打造“四区一站六室多辅”的规范化、便民化、人文化法庭。科学设置“接待、调解、审判、工作生活”四个功能区,设置“一站六室”,即诉讼服务站和诉调对接室、诉讼调解室、家事纠纷调解室、律师阅卷室、档案装订室、党建活动室,实现“一站式、专业化”服务。同时,完善配套安保、备勤、食堂、浴室等辅助用房和防爆安检、防暴防护等设备设施,法庭工作生活条件极大改善。二是信息运维数字化。投资30万元,建成高标准数字化审判庭和完整的信息化设备,启用提升智能审判辅助系统,配套了新视云庭审直播系统,实现了网上立案、送达、调解、开庭,做到法庭与院机关标准同一、服务同质、结果同效。三是法庭服务网格化。按照“1+8+N”建设法庭基础工作网,即建强1个中心法庭,建成8个社区法官工作室,建立N个村居诉讼服务联络站和重点企业联系点,打造老百姓家门口的法庭。


三、坚持“三管齐下”,严督实考建一流团队


按照“建立符合法庭实际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坚持放权与监督相统一”的要求,围绕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健全“四类案件”识别监管机制,提升管理质效、监督质效和审判质效。一是抓规范管理。坚持用制度管人,严格落实庭务会议制度,对庭内事务实行民主管理、全面公开。每名干警都制定了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将责任细化到人,确保依法履职、规范用权。二是抓立体监督。围绕法官履职情况,建立了庭内相互监督、人大代表评议监督、社会群众舆论监督等机制。细化“四类案件”监管范围,通过法官圆桌会议,从维稳、质效、舆情、廉政等四个维度,集体评议识别案件风险,确定层级监督主体,严格监管措施。今年以来,将85件案件列入监管范围,实现有效监督。三是抓动态考核。区分人员类别、岗位特点,实行“周提醒、月通报、季调度”,将参与诉调联动、法制宣传、提出诉讼风险防范建议、服务保障中心工作情况纳入考评体系,加大考核权重,以考促改,以改促效,推动法庭审判质效持续提升。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1号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政府支持资金投入 助力人民法庭基础建设


2021年,在辽宁省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切实贯彻最高法院第四次人民法庭工作会议要求和周强院长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新时代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不断强化基层基础财物保障,为辽宁人民法庭坚持“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出实招、办真事。


一、坚持强基导向,强化经费保障


辽宁高院坚持强基导向,积极与省财政厅沟通协调,保障资金投入向基层倾斜、向人民法庭倾斜,将2021年中央和省级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5%预备费部分全部用于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办公场所维修改造、智能化升级。2021年总投入资金达3046.91万元,主要用于人民法庭办公场所的维修维护和安保设备的购置完善。同时,为了缓解基层法院资金不足问题,辽宁高院主动承担全省智慧法院共建项目经费,2021年总计安排信息化项目资金3000余万元,用于加强基层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人民法庭司法办案智能化水平。


二、周密调研部署,夯实物质基础


辽宁高院党组统一部署,组织全省法院全面开展人民法庭建设工作调研。在充分摸清基层实情的基础上,两次集中讨论45个基层法院申报的57项预算内容,深入厘清需求数据,统筹资金分析管理,以人民法庭实际存在的安保设施设备配备不足、办公场所急需维修维护等问题为切入点,制定了科学、详尽的分配方案。分配方案明确了相关基层法院各个申报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测算过程,确定进行升级改造的具体人民法庭名单,列清设备价格、工程费用等经费支出明细,确保人民法庭建设资金专款专用落实到位。


2021年转移支付资金预备费部分3046.91万元用于45个基层法院的138个人民法庭,除少量用于基层法院急需的业务装备外,89.96%的资金均用于相关人民法庭的安全保障和维修维护,总金额达2741万元。此次资金投入为138个人民法庭配备安检门93台、安检仪119台,辽宁人民法庭已经彻底实现安保设施配备的零遗漏、全覆盖。


三、完善机制建设,服务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抓基层强基础的部署要求,持续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辽宁高院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关于开展新时代人民法庭“五化”建设活动的实施办法》《关于开展新时代全省示范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实施办法》,确立了人民法庭“基础设施标准化、法庭管理规范化、诉讼服务便民化、司法办案智能化、文化建设特色化”的建设方向。为了保障“五化”建设活动和示范法庭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加紧实现辽宁人民法庭建设工作的高质量发展,辽宁高院将继续加大人民法庭财物保障工作力度。


辽宁高院已经完成全省各级法院2022年维修维护项目情况的汇总和预算申请上报工作,现有43个法院的相关预算申请已经通过了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审核,并将作为2022年预算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辽宁高院将据此积极协调省财政厅,为省级统管的基层法院基层设施建设和维修经费争取更为有利的资金政策支持。同时,为了进一步推进辽宁智慧法院建设工作,全面实现辽宁人民法庭“司法办案智能化”,2022年辽宁高院将继续承担智慧法院共建项目经费,计划投入3500万元作为辽宁法院信息化共建项目资金。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2号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法庭

强队伍 提质效 稳保障  打造新时代一流专业化法庭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人民法庭主要审理涉自贸区营口片区一审民商事案件(不含知识产权及涉外案件)。法庭自成立以来,锚定“上台阶、创一流”目标,全面加强队伍管理、考核机制和保障机制建设,着力打造新时代一流专业化法庭,为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合理设置机构,强化队伍建设


根据法庭职责特点设立审判事务中心、立案事务中心、送达保全中心和综合办公室,在明确部门职责的基础上加强合作联动,共同保障法庭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1+1+1”模式组建审判团队,充分发挥合力作用。建立《案件节点责任制》,细化审判工作流程,明确节点责任,严格流程时限。以员额制和人员分类管理为基础明确权责,以审判权运行机制、办案责任制为约束有效落实司法责任制。注重打造专业化法庭和专家型法官,积极参与辽宁高院“审、学、研”工作,与政府、高校共同开展司法研究和业务学习。严格落实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随机抽选,全面考查候选人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专业素养,打造专业法官、专家陪审、专家咨询“三专合一”审理机制,全面提升审判质效。两年来员额法官年人均结案超1000件,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00件,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近2000件。


二、完善岗位职责,多层次科学量化考核


实行法院、法庭双重人员管理机制,以院为主,以庭为辅。精设岗、细定责,不遗漏岗位职责,不闲置人力资源。科学设置考核标准,建立多层次考核机制,定期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部门考核与个人考核相对照,主责主业考核与辅助工作考核相辅相成。完善考核内容,全面评价工作绩效,将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政治效果及社会效果等一般性考核内容以外的创新思路、创新试验、创新成果、指导调解、诉源治理、营商环境等内容纳入考核。出台《自贸区法庭绩效考核办法》《法官绩效考核办法》,以审判质效为指引,以量化业绩分数评价工作成效、工作作风、司法能力,激励审判团队积极推进办案数量、质量,提高办案效率与效果。定期评估分析审判运行态势,集中开展案件评查,与流程管理、动态监控共同发挥评估、监控、引导、激励功能。2020年,自贸区法庭受理各类案件5528件,结案5279件,一审服判息诉率高达96.84%,改发率仅为0.31%。其中适用小额速裁程序审结2449件,案件平均审理期限不到20天。


三、完善物资保障,积极推进新时代法庭建设


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财政支持,夯实基础设施,改善办案条件,大力升级法庭软硬件设施,完成3个标准化审判法庭及立案大厅、电子数据中心、9个办公室、1个小型会议室的建设工作,购置满足日常审判和工作需要的安检、电脑等办公设备。打造 “一站式”诉讼服务平台,设置接待答疑、立案导诉、信息查询、诉调对接中心等司法服务工作室。依托辽宁智慧法院办案平台,全面实现案件全流程动态实时监控。信息化管理,随机分案,从源头上隔绝人为因素操纵办案,降低发生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风险。大力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网络视频直播,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2021年以来庭审直播率超过50%,文书上网达300余件。加强经费保障,逐步提高聘用人员工资和公出补贴,不断提升从优待警水平。持续资金投入,计划2022年对法庭设施设备进行全面升级改造。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3号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坚持强基导向 优化人员配备管理 


近年来,吉林高院认真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精神,在优化全省人民法庭布局的基础上,优化法庭人员配备管理,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正向激励引导作用,切实把人民法庭建设成为培养、锻炼、选拔法院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的重要基地,推动实现人民法庭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科学统筹调配,实现人才向人民法庭聚集


按照“以案定员”的原则,持续优化人民法庭人员配备。一是发挥省级统管优势,提高编制使用效能。综合考量辖区面积、人口分布、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将机动编制向案件数量多、基层社会治理任务较重的基层法院倾斜,先后为39家基层法院动态调整增加编制166名,占全省法院动态调整编制总数的56.46%,覆盖全省70.94%的人民法庭。二是优化人员配置,确保队伍相对稳定。目前,全省203个人民法庭配备员额法官417人,基本实现法庭与法官1:2的配置。为缓解法庭审判辅助人员不足的问题,探索通过聘用制人员招录、接收法律实习生等方式补充审判辅助力量。目前,全省半数以上人民法庭实现了审判员、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或安保人员按1:1:1:1比例配备。三是加强法庭人员流动,提升队伍管理效能。引导新招录干警、新入额法官、优秀年轻干部到法庭锻炼,形成及时增补、动态调整和轮岗交流等长效机制。仅2021年,全省设有人民法庭的基层法院新招录干警282人中,分配到法庭工作的人员占比20.21%。全省基层法院干警调整到人民法庭工作111人,从人民法庭回到院机关工作90人。持续优化法庭人员年龄结构,其中,30岁以下干警占28.31%,31~40岁干警占32.20%,41~50岁干警占17.61%,51岁以上干警占21.88%,人员年龄结构层次分布更加均衡。


二、坚持选人用人导向,实现人才在人民法庭成长


将人民法庭作为培养、锻炼、选拔法院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的重要基地。一是突出法庭工作经历,加大优秀干部选拔力度。出台文件明确要求基层法院新任职领导干部原则上要有法庭工作经历、上级法院补充干部优先遴选具有法庭工作经历人员。近三年,全省法庭晋升领导职务31人,晋升职级106人,晋升法官等级85人,新提拔使用干部中有法庭工作经历的人员占32%,人民法庭法官助理遴选员额法官283人,占全省基层法院补充选任法官的24.52%,昔日的“冷板凳”已成为法院人才培育的“摇篮”。二是建立激励机制,强化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立足人民法庭“立案到乡镇、开庭在村屯、调解进家门”等工作特点,在常规审判质效指标考核的基础上,将巡回审判、多元解纷、普法宣传、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纳入法庭绩效考核范畴,同时,在对公务员考核时,将优秀等次人员比例向人民法庭倾斜。三是注重选优培树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先后涌现出孤家子法庭、安广法庭等全国先进典型,吉林丰满法庭等全省“党员先锋岗”。通过榜样示范引领,激励带动全省法官干警扎根基层、奉献基层、建功基层。


三、坚持多措并举,实现人才在人民法庭扎根


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完善综合配套保障,最大限度将政策、资金向人民法庭倾斜。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增强使命担当。通过“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通化县二密法庭深入田间地头巡回审判,被当地百姓亲切地称为“大山里的巡回法庭”,中央电视台将其作为党史学习教育先进典型专题报道。二是加强业务建设,提升能力水平。坚持需求导向,科学设置培训课程,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定向培训、精准培训,组织开展各类培训班702次,受训6933人次,不断提升法庭工作人员司法能力。三是加强基础建设,满足实际需要。全面推进人民法庭场所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保障装备配发到位,津贴补贴经费拔付到位,有效改善法庭工作环境,实现优秀人才愿意来、留得住,推动人民法庭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4号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泗泾法庭

以党建带队建 以队建促审判 勇当基层治理排头兵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泗泾法庭作为大都市的城乡人民法庭,负责审理松江区北部三镇一街道的民事案件并集中管辖全区民间借贷和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兼具综合性法庭和专业化法庭职能。现有干警49名,其中党员30名,员额法官18名,年均办案近4000件。先后被记集体一等功三次、二等功十一次,曾获评“全国优秀法庭”称号。进入新时代,泗泾法庭探索“政治建队、实践训队、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路径,将党建、队建、审判和基层治理有机结合,取得良好的党建品牌效应。


一、政治建队融入大基层,提升党建发展本土化


以党建为核心凝聚战斗力,构建自下而上、自内而外的政治建队纵深发展方式。一是审判团队设立党小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设置三个党小组,通过小组化学习提高学习效率。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中,青年党员积极检索资料,老党员以自身经历为例讲述党在改革时期的奋斗历史,为全庭上党史课,以老带新,共同进步。二是支部委员筑牢思想根基,激发头雁效应。支部委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承担组织宣传廉政监察等政治任务,在系列党建活动中立好“坚定紧跟、绝对忠诚”的政治品德,将党的工作贯彻落实到基层。三是党支部连入大基层,助力辖区社会治理。融入“泗家人”区域化党建联盟,积极参与区域社会治理联席会议,就村集体自建房出租,疫情影响下租赁、教培、健身等服务机构倒闭等涉民生问题和镇职能部门互相交流,妥善解决上百起类似纠纷。联合泗泾医院创建“天使和天平”党建品牌,由泗泾医院为人民法庭当事人在审判调解期间的紧急医疗提供绿色通道服务,人民法庭为泗泾医院的医护人员和患者提供除个案以外的“法制门诊”,通过“医法牵手进社区”等多种方式实现资源互补,共同服务基层群众。


二、实践训队培养中青年,推动队伍管理扁平化 


该法庭35岁以下的青年干警占74%,硕士以上学历超过50%,队伍建设着力着重挖掘中青年潜能。一是构建扁平化的组织架构,锻炼青年干部管理能力。法庭组建6个审判团队,主要由青年法官担任团队长,应对疑难复杂案件、撰写调研信息、运用智慧法庭等方面能大胆创新,激发团队协作能力,促进法官助理更快成长,三年培育两名入额法官。二是创立专业型学习小组,为青年干警提供展示舞台。创建民法典研究小组、民间借贷法律问题研究小组、劳动纠纷案例研讨小组等各类“智囊团”,组建党员青年突击队,在智慧庭审、设备检修、应急故障等方面冲锋在前。三是指派青年骨干兼职“法律顾问”,助力优化营商环境。针对辖区位于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国家战略中心地带,聚集众多高端产业集群和大型企业的特点,发挥专业审判优势,发布劳动争议审判白皮书,指派青年骨干前往企业进行法律宣讲,促进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三、司法为民厚植公信力,促进争议解决实质化


通过“走出去”和“引进来”了解群众需求,促进辖区纠纷预防和就地实质性化解。一是成立党员服务突击队,深入一线为民解纷。借鉴“枫桥经验”在大型社区设立巡回审判点,针对婚姻家庭、物业纠纷等矛盾较深的案件,由服务团队上门进行调解、审判等工作,将法理情理融入现场裁判,取得“审理一案,教育一片”良好效果。二是加大普法宣传,授人以渔便民诉讼。打出“普法服务”组合拳。近三年年均“送法下乡”12次,成立民法典宣讲团,先后10次深入社区,开展法律讲座、法律咨询、纠纷预警排查等,打通为群众服务“最后一公里”。支持优秀法官担任辖区部分学校法治副校长。拟定“法治宣讲菜单”“巡回审判接待联系表”等服务承诺送达辖区单位,提供菜单式法律服务。三是引进辖区代表,助推司法公开透明。每年至少两次邀请辖区人大代表、群众代表前来法庭参加“开放日”活动,通过座谈交流、观摩庭审、组织模拟法庭等方式主动接受监督,提高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5号


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大屯法庭

把握三个维度  提升履职能力  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近年来,沛县大屯法庭主动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积极推动社区善治乡村治理,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完善法庭功能,在人才、装备、信息化建设方面先行先试,先后荣获江苏省优秀人民法庭、徐州市优秀人民法庭、集体三等功、徐州市青年文明号称号。


一、把握“高度”,突出“政治性”,打通思想之路


一是高标准选拔法庭“领头雁”。大屯法庭现有员额法官2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2名、人民调解员1名,平均年龄32周岁,全庭人员扎根基层,甘于奉献,主动担当作为。二是高标准配置法庭“硬设施”。作为江苏法院系统唯一的“中国十佳人民法庭”,大屯法庭于2019年2月异址搬迁,先后投资1000万元新建三层综合审判楼,内含科技法庭、互联网法庭、人民调解工作室、党建工作室、庭史展览室、书房、干警宿舍、洗衣房、洗浴室、干警锻炼基地等各种现代化硬核装备,软、硬件均过得硬。三是高标准建设法庭“主阵地”。法庭配备四级视频会议联网系统、语音转写系统、云上法庭系统,实现了在法庭诉讼服务站就可以自助立案、网上立案、跨越立案、当场立案,电子送达、网上开庭等信息化设备配备齐全,法庭便民实施一应俱全。


二、拓展“宽度”,突出“创新性”,架起实践之桥


一是紧跟需求重作为。开展“乡村振兴、服务有我”品牌创建工作,被省法院挂牌“服务乡村振兴(大屯法庭)实践基地”。法庭开展“民法典进乡村、三官一律进企业、关爱困难儿童”等多种形式多样主题活动,永葆基层干警对党忠诚的政治本色,坚定法治信仰,忠诚履职尽责。二是创新方式勇担当。在辖区龙固镇率先建立全市第一家聚集“网格+警格+家事调解室+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审务工作站+24小时自助服务+巡回审判”等多元一体的社区善治的“龙固样本”。通过“三旬工作法”(上旬走访、中旬调解、下旬开庭),形成矛盾纠纷闭环处理,就地化解矛盾,运行一年来已巡回审理82件案件,真正做到服判息诉、案结事了。三是紧扣问题出实招。法庭持续深化“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治理,在全省率先入驻网格化治理云终端,法官通过手机APP网上解答群众法律需求。推行“网格+”工作法,通过“网格+送达”提升了文书送达效率;通过“网格+调解”提升了诉前调解能力;通过“网格+普法”提升群众法律素养;通过“网格+专属”提升共建共治水平。


三、提升“厚度”,突出“规范性”,夯实发展之基


一是强党建,筑牢思想把好“方向盘”。大屯法庭党支部确立围绕审判抓党建的理念,成立专门党建活动室,围绕争做“为民先锋”,打造“五好法庭”党建特色品牌,提升抓党建促审判成效。法庭注重涵养干警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担当素质、创新素质、廉洁素质,突出构建开放融合、多方联动、共建共享的“党建共同体”,激发党员干警争先创优有激情,爱岗敬业有热情,服务群众有感情。二是夯基础,提升能力细耕“责任田”。法庭下大力气打基础、强素能,全面激发工作高质量发展潜力、活力。一方面通过创新实景教学课堂、情景体验等形式,推动干警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另一方面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用好红色资源,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从党史中汲取经验、智慧和前进力量。三是转作风,主动作为树立“新形象”。法庭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规范政治言行、严格落实纪律要求、严格内部管理,注重专业人才的选拔培养,加强专业化办案团队的建设,用制度管人、管事,教育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以实际行动诠释忠诚、担当。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6号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凤凰法庭

共建共通共进共享  携手地方推动法庭建设


张家港法院凤凰人民法庭将法庭建设纳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大格局,与地方党委政府携手,推进人民法庭全面建设。2020年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475件,较2013年收案数998件,下降了52.4%,在实现收结案良性循环的同时,辖区社会治理日趋和谐稳定,法庭全面建设蒸蒸日上。


一、设施共建,开展高水平法庭硬件建设


凤凰镇在强镇扩权的背景下决定为人民法庭新建办公大楼,以适应经济高速发展下的司法保障需求。大楼采用“交钥匙”工程,建筑面积2500多平方米,所有经费均由凤凰镇人民政府保障。张家港法院则进行功能布局,区分诉讼服务大厅、庭审室、调解室、党建室、会议室等,并配备语音转换系统、庭审直播系统、互联网法庭、安检套装系统等,共同将凤凰法庭打造成具有江南特色的现代化法庭,夯实了法庭发展根基。在共建理念指导下,后续在法庭又共同建成了凤凰镇矛盾纠纷化解一站式服务分中心、凤凰镇法治教育基地、多元解纷展示馆等,丰富了法庭的司法服务内涵。


二、人才共通,强化复合型基层法治队伍建设


在“大学生村官进法庭”培训机制的基础上,凤凰法庭联合镇政法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和提升“法官与村官双向交流”工作的实施方案》,通过选派青年法官下基层,以“进站入格”的形式锤炼群众工作能力,每个村社区则至少选派1名村官入驻到法庭脱产学习,由法庭将其培养成兼具村社区调解员、法院特邀调解员、法治宣讲员、网格员、信息员身份的“五员”型基层法治带头人。通过持续近三年的交流培训,在为凤凰镇培养了一支既懂法律又熟悉民情的复合型基层法治人才队伍的同时,也为法庭干警特别是青年干警的快速成长提供务实管用的锻炼土壤。


三、携手共进,创新多层次社会治理机制建设


凤凰法庭在地方党委政府的全方位支持下,充分利用本土治理资源,打造出了以多元解纷“六大机制”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治理机制。凤凰法庭除收案大幅下降外,全庭未出现长期未结案件及缠诉信访案件,且涉及赡养、相邻关系、继承析产等家事类纠纷案件趋近于零,各项审判质效指标居全院前列;凤凰镇则在全市率先实现了“无讼村居”创建的全覆盖,民事行政案件万人起诉率远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群众幸福感强满意度高。凤凰法庭荣获2020年度“法治苏州”先进集体,凤凰镇也被评为2020年度苏州市法治建设先进镇。法庭与乡镇携手共进,开辟出一条高水平的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径。


四、资源共享,持续深化法庭品牌创建


凤凰法庭与各基层组织、调解员、网格员深度融合、资源共享,妥善解决诉讼成风、案多人少的矛盾,将大量“鸡毛蒜皮”的纠纷化解在源头。一是充分利用相对完善的村级调解组织,推行驻村法官工作室机制。以三个驻村法官工作室、二个审务工作站为依托,对接20个村级调解组织、90个网格。驻村法官通过定期到村社区现场指导或电话微信指导等方式,协助村调解员或网格员做调解工作;二是通过充分利用派出所、法庭、村社区等组成的矛盾纠纷联防预警网,及时预警矛盾苗头性问题,并在排查例会上及时研判,把纠纷止于萌芽;三是充分利用司法所、村社区进行法治宣传,采取“驻庭调解员+特邀调解员”的方式推进诉前调解工作,通过整合全镇的矛盾纠纷化解资源,互联互通互享,实现纠纷的系统治理。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7号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抓统筹 强管理 促保障 打造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


近年来,宁波中院以建设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总抓手,打好科学谋划、强化管理、数智赋能的组合拳,弹好依靠党委、地方共建、夯实保障的协奏曲,推动全市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经验得到《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媒体报道。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批示:“宁波市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成效明显,经验值得推广。”


一、统筹规划精细设计,把牢谋篇布局的“定盘星”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推进人民法庭现代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中院院长任组长,各基层法院院长为成员,实行专班运作,上下形成合力。推动党委政法委召开全市人民法庭现代化建设工作会议,地方两级政法委书记和市一级检察、公安、司法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形成党委领导、法院主抓、各方助力的建设格局。二是擘划建设图景。三年来,宁波地区新设人民法庭15家,总数增至52家,根据地理区位、建设情况、工作基础、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推动人民法庭分层分类发展,形成乡村法庭、城郊法庭、城区法庭、功能性法庭设置合理、功能优化、运行高效的布局体系。三是明晰发展路径。辖区内基层法院与浙江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5所高校分别共建研究基地,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理论研究。制定《关于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实施意见》,传承发展“马锡五审判方式”,推动就地调解、就地审判,促进审判流程变革,健全诉讼服务辅导机制,提升审判执行质效。


二、加强管理打造特色,校准搭梁建柱的“指南针”


一是党建业务融为一体。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党支部建设的指导意见》,全面落实“支部建在庭上”,全市人民法庭实现党组织全覆盖。强化“一切工作到支部”,确定法庭党支部管思想、管干部、管业务、管落实的实质化职能。深化法庭党支部和所在镇街村社党组织联建共建工作,加强交流合作,实现党员共育、服务共抓、优势互补。二是审判管理高度智能。研发“全方位、全流程、可视化”的即时性智慧审判管理系统,实现法庭收结存数据可视化自定义分析,法官办案期限分阶段个性化研判。系统自动推送督办信息,实时展示重点质效指标,打造法官自我管理、审管办跟踪管理、庭长监督管理的案件管理格局。三是“一庭一品”特色鲜明。制定《关于开展特色示范人民法庭评选工作的实施方案》,召开“一庭一品”现场推进会,根据“重特色、增亮点、树形象”的总体思路,在城市、城镇、山区、港口探索具有本土气息的“一庭一品”之路,涌现了“渔港法庭”“山里人法庭”“红村法官工作室”等法庭品牌,体现出浓郁的便民、利民、为民、亲民特色。


三、提高投入健全保障,筑牢强基固本的“压舱石”


一是双管齐下,完善经费保障。充分利用市级资金保障优势,发挥法院自有资金的立项示范效应。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将法庭用房纳入基层站所基建范围。有效融入地方数字化改革、矛调中心建设等专项工作,提升数字化改革、诉服中心建设的资金保障水平。宁波中院每年投入不少于200万元经费专项保障人民法庭建设,累计投入已达1600万元。二是多维激励,提升履职保障。严格法庭庭长选拔标准,坚持把群众工作能力突出的干部提拔到法庭庭长岗位上。强化激励机制,在评先选优、职级晋升上向法庭干警倾斜,及时提拔使用优秀法庭干警。目前,全市基层法院现任79位院领导中,51位具有法庭任职经历;所有人民法庭庭长均按所在区县(市)党委管理的县处级副职(乡科级副职)干部配置。三是分级督导,加强安全保障。制定《关于人民法庭安保工作风险等级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对制度机制建立、安检人员配备、安防设置、安检设备、防爆防护装备配备等5个方面48项内容进行量化评分、划定风险等级。采取实地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动态调整风险等级,分类强化督查频次和力度。全市人民法庭十年来实现安保事故零发生。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8号


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枫桥法庭

探索专门考核机制 把好“方向标” 用好“指挥棒”


诸暨法院枫桥法庭探索建立符合人民法庭工作规律的考核激励机制,以考核机制改革推动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办案最公正、解纷最高效、服务最便捷的新时代“枫桥经验”标杆法庭。近年来,枫桥法庭案件质效持续向好,诉源治理工作成效显著,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等领导肯定,荣立集体一等功一次、二等功两次,荣获“中国十佳人民法庭”“全国优秀人民法庭”“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系统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


一、分类分层考核,建立科学评价体系


一是建立系统考核制度。针对人民法庭工作特点和规律,制定了《枫桥人民法庭内部考核机制》,在审判质效、基层治理、党风廉政、综合工作等方面共出台了《关于建立“一镇一法官”“三下乡一提升”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等13项配套规范。二是制定科学考核指标。考虑到人民法庭工作职能有别于院本部,适当增加了参与基层治理考核比重,基层治理占员额法官考核分值的40%、法官助理考核分值的35%、书记员考核分值的30%,推动法庭职能从“办案为主”向“办案和参与基层治理并重”转变。不以办案绝对数量论英雄,考虑到办案数无法体现案件难易程度,且与诉源治理导向相冲突,发回改判率无法体现新证据等因素,取消办案数、发回改判率等不合理考核指标。三是确定合理考核方式。三名员额法官各带一个团队,其中繁案团队侧重考核审判质量,要案团队侧重考核审判效果,简案团队侧重考核审判效率,党风廉政、综合工作直接得出个人得分,审判质效、基层治理两项工作的个人考核分数分别由团队分数乘以一定比例确定。


二、细化任务分解,优化考核权重系数


一是聚焦执法办案,注重实绩考核。从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四个维度,按照1:1:1:2的分值比例设置考核项目,将同期结案率、瑕疵案件数量、平均审理天数、长期未结案数、自动履行率、服判息诉率等指标纳入考核,并对各项指标考核明确可量化计分标准。近年来,法庭正常审限内结案率100%,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率和改判发回案件瑕疵率均为0。今年1~11月,服判息诉率为94.76%。二是聚焦基层治理,注重职能延伸。对开展委托调解、指导调解、巡回审判、组团式法律服务、发送司法建议、各村社涉诉案件等纳入考核。2017年以来,收案数连续四年下降,从2017年的1573件降至今年1~11月的857件,降幅近50%。今年1~11月,法庭自动履行率52.33%。三是聚焦信访化解,注重府院联动。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和预警责任,将协助党委政府成功化解纠纷或信访事项的情况列入加分项目,将因诉讼行为不当导致信访事件的情况作为严重扣分项。近三年来,枫桥法庭无一起涉诉信访。


三、激励担当作为,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一是结果运用规范化。建立全庭干警业绩档案,年度公示考核结果,并同步发送基层法院院长、分管副院长,推动督促整改,并将公示后无异议的考核结果放入个人档案。二是结果运用实质化。考核结果与员额法官职级晋升、干警个人评先评优及年终绩效奖金分配挂钩,向考核得分高者倾斜,充分调动法庭干警工作积极性。对排名末位的干警上报院党组,并根据个人工作安排是否合理、工作岗位是否合适、工作态度是否端正等情况,视情作出调整或处理。2018年以来,法庭共有10人次获得市级以上荣誉。三是结果运用人性化。建立容错机制,坚持支持实干、鼓励创新、宽容失误的鲜明工作导向,对于带头承办疑难复杂案件或在改革创新、破解难题中因先行先试、敢于担当、突发处置而出现的失误与偏差行为,依照考核办法规定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容错免责,充分调动法庭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9号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新安法庭

固本强基 夯实基础 努力打造新时代人文法治法庭


人民法庭的优势在基层,生命力也在基层。裕安区法院坚持“强基础、固根本、促发展”的法庭工作导向,着力打造人文与法治相结合的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的“新安法庭”,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强基础,“软”“硬”兼修,夯实服务保障根基


设立于1981年的新安法庭,2013年在辖区新安镇选址新建,2015年3月投入使用,辖3个乡镇46个行政村,辖区面积266平方公里,人口约19万人,现有审判人员3人、聘用人员4人。根据功能不同,在“五小”建设的基础上,划分为诉讼服务、审判、办公、廉政教育和人大政协联络、文化活动等区域,探索建立了全市法院系统第一个廉政文化示范教育点、第一个历史陈列室、第一个人大政协联络站、第一个书法文化共建点。同时结合“六专四室”要求,在全市率先配齐配全全方位、智能化安检系统,为实现人民法庭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乡村振兴、融入基层治理奠定了坚实基础。2015年11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视察调研时予以充分肯定。


二、固根本,“大”“小”结合,筑牢为民司法堡垒


一是小举措跑出为民加速度。坚持从便民利民高效着力,在服务大厅醒目位置摆放电脑、电话、老花镜、饮水机、雨伞等便民设施,针对农村务工实际,坚持午间办案、常态驻庭,最大限度方便群众诉讼。坚持司法为民宗旨,把巡回审判作为重要载体,将法庭审理搬至田间地头、将调解工作移至农家舍院,凡涉及赡养、当事人行动不便等案件,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就地结案。利用周末、节假日等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法治宣传教育、结对帮扶等活动,“爱心法官妈妈”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被评为全市优秀志愿服务典型集体。二是融入诉源治理彰显人文关怀。结合基层实际和群众司法需求,修订完善人民法庭管理办法,邀请人民调解员轮流驻庭值班、提供咨询。善用乡贤力量开展诉前调解、督促执行。传承发扬“枫桥经验”,随案发放“调解劝导书”,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非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建立全市第一个“家事审判法庭”,发出全市第一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积极探索开展诉源治理的经验做法被市电视台“走进法庭”栏目全面报道,法庭案件调撤率始终保持在85%以上。三是忠诚履职尽责凸显为民初心。坚持以司法公正促司法公信,认真履行审判职能,从小处着手、从细节做起,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积极应对案件数量创历史新高的压力,法庭干警白加黑、五加二,加班工作成常态,牺牲休息时间实地调查、上门取证,以公正的判决赢得群众的信任,树立司法权威。2015年以来,共受理案件3297件,结案3258件,结案率98.82%。


三、促发展,“内”“外”并重,锻造新时代干警队伍


一是坚持以德治庭,推进队伍建设。2015年经批准成立廉政文化进机关教育示范点,该示范点既是法院系统,也是辖区乡镇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基地。“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政文化氛围,时刻警醒全庭干警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公正司法,法庭干警从不接受当事人吃请,拒礼拒贿有记录,至今没有一起违法违纪事件发生。二是主动接受监督,树立司法公信。与辖区乡镇人大、政协建立工作联络机制,听取意见和建议。通过电话、信函、微信等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常态化联络沟通,通过定期通报法庭工作情况、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参与调解、监督执行、走访当事人等多种实实在在的行动赢取代表委员的信任与支持。三是严管厚爱结合,提升干警素养。法庭设有庭史陈列室,原新安法庭的审判桌椅、办公物品再现了上世纪80年代老法庭的旧貌,珍贵的黑白照片与古朴的桌椅承载着法庭的历史与变迁,展现了法庭的风雨历程与优良传统,教育全庭干警牢记使命、忠诚履职,传承新安法庭几代人的优良作风。法庭还设有书画文化活动室,与市书法家协会成立“书法文化共建点”,从思想深处激发全庭干警爱民爱庭热情,延续法庭几代人的道德修养和文化素养,以文化建设促进法庭工作健康发展。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30号


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法院官桥法庭

聚力打造“三创”工作法 激发“小法庭”发挥“大能量”


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法院官桥法庭位于安溪县铁观音茶乡,下辖两个乡镇,人口近17万,地处闽南金三角厦漳泉交界处,红色资源多、文化遗产多、茶商民企多,法庭准确把握传统与现代交融的“地利”,队伍年轻化与专业化的“人和”,聚力打造“党建创先、服务创优、管理创新”的“三创”工作法,不断提升司法服务品质,充分激发“小法庭”发挥“大能量”,深受群众广泛好评,荣获全省先进人民法庭、全省人民满意的好法庭等称号,“三创”工作法被人民法院报、央广网、福建日报等媒体深度报道。


一、党建创先,聚力强基赋能


一是“党建+巡回审判”。坚持把党支部建在法庭上,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学习宣传党史教育课,参观红色革命基地,树牢为民初心。近2年来针对辖区城镇化建设发展中易发多发的安置补偿、相邻权纠纷等情况,依托“茶乡巡回审判”,选取100余件典型案件深入村居院落、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就地定分止争。二是“党建+专业化建设”。设立“党员法官工作室”,组建2个审判专业团队,配足配强法官助理、书记员、法警等辅助力量,形成业务互补、能力互衬、年龄梯次合理的法庭队伍。强化“教、学、练、战”实务锻炼,弘扬“精、严、实”工作作风,全面提升履职能力。探索推行“速裁+要素化”审判模式,对系列案件多案同审、多案联审,提升审判质效。2020年以来发出表格式、要素化裁判文书533份,2020年法官人均结案350件,2021年法官人均结案370件。三是“党建+诉源治理”。成立“党员法治宣讲团”,以民法典宣讲为重点开展司法“六进”活动55场,引导群众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纠纷。结合地域特色,将李光地家规家训、地方文化传统等元素融入诉源治理工作。近2年来诉前分流化解婚姻家庭、相邻权、民间借贷等纠纷229件,弘扬团结和睦、诚信守法的茶乡法治文化。


二、优化机制,发力提档升级


一是诉讼服务更便捷。聚焦“一站式”建设,配备两个高清直播科技法庭,安装庭审语音智能转化系统,采用跨域“立案+调解”双驱模式,通过“移动微法院”、在线调解平台等为当事人提供在线诉讼服务,全面落实“免开生效证明”“在线胜诉退费”等便民举措。自疫情以来实现跨域立案378件、线上调解92件、网上开庭106件、电子送达464件次,通过微信、支付宝为当事人办理收退诉讼费1163笔。二是营商环境更优化。在全省率先设立“司法服务民营企业工作室”,通过常态化赴企业走访调研、提供“法律门诊”服务、发放《新冠疫情下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及建议》小册子、及时发送司法建议等,帮助企业防范化解经营风险。三是多元共治更高效。主动融入地方党委政府多元调解格局,积极参与基层治理,通过组织辖区人民陪审员、调解员、网格员、镇村干部旁听庭审、定期培训等,提升合力化解矛盾纠纷水平。2020年以来案件调撤率达56.9%,着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三、创新管理,蓄力法魂廉韵


一是建立法庭队伍激励关怀机制。落实安溪县法院党组《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十项措施》,开展“双导师帮带”“跟班先进找差距”强化素能行动,配备“悦读空间”、健身房、乒乓球室、篮球场,组织读书会、辩论赛、运动会等活动,丰富干警文体生活。先后选派4名青年干警、1名硕士法官驻庭锻炼,优先提拔任用有法庭工作经历的年轻干部,让法庭成为干警成长成才的基地。二是探索建立符合法庭工作特点的专门考核体系。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适当降低办案数量的考核占比,单独设立优化营商环境、基层诉源治理、法治乡村建设、开展巡回审判、指导人民调解等司法延伸职能考核指标,提高考核权重占比。强化考核结果在评优评先、职级晋升等方面综合运用,激发法庭干警扎根法庭干事创业积极性。三是厚植法庭廉洁文化内涵。把安溪铁观音茶叶“纯、雅、礼、和”精神内涵和廉政元素,融入法庭大楼装修装饰,精心打造“廉政文化墙”“榜样宣传栏”“清廉池”等文化长廊。以“廉政周例会+”为抓手,开设“庭长廉政课堂”,开展“谈心察廉”和警示教育活动,营造筑牢廉洁司法氛围和思想防线。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31号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深度运用“基层基础可视化平台”

推动人民法庭“一网统管” 实现四个效果


江西高院针对人民法庭基础建设、审判监督和队伍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创建“基层基础可视化管理平台”,将基层法院、人民法庭的基本情况、人员(员额)情况、案件质效等信息深度整合,实现对基层法院、人民法庭“人、案、事”的实时监测、智能管理。近年来,江西高院深度运用“基层基础可视化平台”,进一步规范法庭工作、强化法庭职能、改进干警作风、提升群众满意度。相关经验做法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的充分肯定,以江西法院基层基础可视化平台为基础打造的人民法庭工作平台正在向全国法院推广,具体做法是:


一、全面开展线上考评,推动人民法庭工作“规范化”


平台包括三大板块、五个部分、一百余项数据,涵盖了全省人民法庭总体概况、法庭状态、法庭分布、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员额及配备情况、员额法官办案情况、多维度案件质效、庭审直播、特色工作、所获荣誉等十个方面信息,与全省法院“全面双达标”人民法庭评估标准所确定的基础建设规范化和管理规范化两大类四十六项考核指标基本吻合。通过平台,江西高院每年对一百家左右的“全面双达标”人民法庭进行线上复核,为线下实地复核节省了人力物力,提高了工作效率,促使全省法院“全面双达标”人民法庭持续规范化运行。


二、精准实施动态监测,推动人民法庭审判质效“高质量”


平台具有较强的统计分析功能,能够实时获取全省各级法院、各人民法庭以及法官个人的办案大数据,通过图表的形式展示,并对案件数据进行统计、排序、比较、分析。今年“全面双达标”人民法庭复核过程中,江西高院通过平台调取105家人民法庭数据,将6家审判质效偏低的“示范法庭”予以降格,在全省人民法庭中形成了鲜明的“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的工作导向。2017年1月至2021年11月,全省人民法庭收案48.5万件,结案48.3万件,人均办案数、结案率、一审息诉服判率等主要审判质效指标均好于全省法院平均水平。


三、加强可视化管理,锻造人民法庭干警“好作风”


2017年以来,江西高院陆续发布了7份事关人民法庭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其中4份文件对人民法庭干警的工作作风提出要求。平台帮助解决人民法庭工作督导全面覆盖难的问题,综合运用照片、图片、表格、数据、文字等形式,可视化地展示人民法庭的相关工作,让人民法庭信息变得浅显易懂、一目了然。通过平台,能够较为全面地了解人民法庭干警的工作、生活和办案情况,对线上检查发现的问题再进行电话核查或实地查看。今年以来,江西高院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报了全省人民法庭存在的10类18条问题,有效解决了小、散、远点位监管难的问题。


四、深入应用智慧监控,维护人民法庭“安全稳定”


全省325家人民法庭分布在16.7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传统的实地巡查存在覆盖面窄、实效性差的问题。平台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利用信息化手段实时监控人民法庭运转情况,通过连接人民法庭各个摄像头,监控审判庭、安检场所等重要点位,对异常情况及时预警,有效提升人民法庭安保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今年以来,江西高院通报人民法庭安全管理工作4次,全省人民法庭安全管理工作综合达标率上升20%。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32号


江西省婺源县人民法院

 “两融入一服务” 打造最美乡村法庭


2016年以来,婺源县人民法院立足美丽乡村建设,因地制宜对人民法庭升级改造,使法庭建设融入最美乡村景观。法庭工作融入全域旅游发展, 法庭发展围绕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目标,打造最美乡村法庭。江湾法庭工作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的批示和肯定。


一、优化人民法庭布局,融入最美乡村景观


坚持把法庭基础建设纳入最美乡村发展规划,做到一体设计、一体建设,既便于当事人诉讼,又融入最美乡村发展,满足了人民群众高品质司法体验和需求。一是以方便群众参加诉讼为出发点,科学谋划法庭布局。在江湾、清华、赋春三个经济、交通最好的中心乡镇设立法庭,每个法庭辖四至五个乡镇,法庭到辖区乡镇均在一小时车程以内,既方便群众到法庭参加诉讼,也方便法庭进村办案。二是立足本地徽派建筑特色,建造徽式园林法庭。徽派建筑是婺源地理名片之一,婺源法院将人民法庭标准化建设要求与徽派建筑风格深度融合,与周边环境融为一体。法庭成为最美乡村靓丽风景的一部分,常有游客观赏打卡。三是融合法治、红色、传统文化,打造法庭文化景观。婺源是朱熹故里、金庸和詹天佑祖籍,素有“书乡”之称,人文历史文化厚重。按照“文化建设特色化”的要求,在装修装饰上将法治文化与中华传统文化相融合,营造崇法厚德、清正廉洁、孝老敬亲、睦邻友好的文化氛围,促进矛盾纠纷化解。


二、完善内部工作机制,融入全县旅游发展大局


积极回应全域旅游发展需求。大力推动旅游巡回法庭建设,建立旅游便民诉讼网络和诉前调处机制,高效化解旅游纠纷,积极服务婺源社会经济发展。一是建立旅游巡回法庭工作机制。发文明确旅游巡回法庭工作目标和内容,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旅游的新需要。二是构建覆盖全域的旅游纠纷“服务网”。在三个法庭挂牌设立旅游巡回法庭,在全县所有4A级以上景区设立旅游巡回审判点,依托景区所在地司法协理员反馈旅游纠纷信息,建立起了以法庭为中心、以景区审判点为平台、以司法协理员为助手的“庭、点、员”三位一体的旅游便民诉讼网络。三是建立高效的旅游纠纷诉前调处机制。法庭将旅游纠纷化解工作重点放在诉前,与县有关部门建立了旅游纠纷联合调处机制,规范诉调对接程序,在县旅游服务中心设立旅游纠纷调解工作室,指派法官入驻办公,推动婺源旅游提质升级。自旅游巡回法庭设立以来,以非诉方式化解旅游纠纷案件30余件,开展旅游主题法治宣传活动10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


三、配优配强人员力量,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婺源法院党组不断强化法庭队伍力量,解决基层社会治理任务多、人员少矛盾,提高法庭干警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法庭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持与保障。一是选优配强法庭队伍。根据法庭每年案件受理数量和参与诉源治理、乡村振兴等工作要求,为每个法庭配备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保安各一名。挑选素质高、责任心强、作风过硬、有潜质的年轻干部担任人民法庭庭长, 充分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二是鼓励年轻干警扎根法庭创业。把人民法庭作为新进干警的人才培养基地,鼓励年轻干警到法庭锻炼。今年有两位95后年轻干警主动要求到法庭担任法官助理。三是明确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目标。出台《关于加强“最美乡村”人民法庭建设 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提出法庭要坚持党建、创新、民意、服务和政治五个引领,围绕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六方面内容,采取融入社会治理格局等八项具体举措,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服务和保障作用。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33号


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购买社会化服务  推动调解员建设破题增效


今年以来,淄博中院认真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新时代马锡五式人民法庭建设,以购买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为依托,推动人民法庭调解员队伍扩编、提能、增效,调解员队伍已经成为人民法庭办案团队的重要力量、一站式解纷的行家里手和质效提升的关键变量。


一、坚持“招”“用”一体,调解员建设纳入购买社会化服务体系


一是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司法局在两级法院设立诉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方式面向社会择优选聘人民调解员,实行名册式管理、制式化资格审核和认证。二是落实调解员专项经费保障。争取财政专项经费支持,由人民法院全面保障调解员的劳务报酬和福利待遇。实行“以案定补”,驻庭调解员在领受基本工资的同时,就其调解成功案件逐案享受单项补贴,并按照财政部门审批标准向兼职调解员发放绩效补贴。三是健全一体化调解员管理考核体系。人民调解员参照合同制聘用书记员管理办法接受人民法庭内部管理,由办案团队负责调解员的工作安排、绩效认定,对难以胜任工作职责的及时调出调解员队伍,有效激发调解员工作实效。目前,全市29处人民法庭实现调解员驻庭全覆盖,辖有专职调解员85人、兼职调解员570人,大专以上学历占比超过90%,队伍规模和人员构成产生重大变革。年度专项保障经费达到295万元,有效提升人民调解员的自主管理使用效能。年内组织调解员专题培训53场,参训调解员456人次,调解员建设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二、坚持“调”“审”一体,调解员岗位无缝嵌入人民法庭办案团队


一是坚持专群结合,创新办案团队建设。继承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构建法官、助理、书记员+调解员的新型办案团队,推动调解工作融入法庭诉源治理及立审执全流程。二是坚持调判结合,创新法庭办案机制。突出调解为主、速裁支撑、精审兜底的工作理念,把调解作为化解纠纷的主要手段。加强速裁团队对诉前调解的介入指导,人民调解员诉前调解质效纳入速裁法官个人绩效考核。三是坚持内外联调,实行专兼职调解员联用模式。实行法庭、网格双进互助,整合两代表一委员、名人乡贤、驻村法律顾问、调解员等村居调解力量,推动行业调解组织入驻人民法庭、法庭调解员进驻综治中心,实现司法确认与人民调解良性互动。1~11月份,全市人民法庭开展委托调解、委派调解11392次,法庭诉前调解案件7148件,诉中调解11981件,调撤率(含诉前调)达68.75%。诉前调解与速裁审判实现无缝对接,调解、速裁快审办案比例超过法庭全部案件的85%。


三、坚持“网”“巡”一体,调解员职能高效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一是拓展线上调解新机制。深入贯彻人民法庭调解平台 “三进”工作部署,创新“微法庭”调解模式,依托微信群聊功能,实行法庭案件“一案一群聊”和异步调解。二是推广巡回调解新模式。在全市设立“E+智慧巡回法庭”83个,配备移动便携、内外网联、电子签章等设备,实现巡回调解入户、以案说法下乡、立出司法确认文书等功能。三是建实线下特色调解工作室。注重从村居书记、退休干部、乡村法治明白人中挖掘培育具有较高威望、善做群众工作的调解能手,在人民法庭和派出站点建设贴近群众的特色调解工作室。今年以来,全市人民法庭先后开展在线调解12234次,有效化解纠纷7988件,线上调解、巡回调解、现场调解成为工作常态。一批人民法庭调解工作品牌脱颖而出,淄川寨里法庭“热心大妈调解室”刘伟获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沂源燕崖镇“老马调解室”成立一年即化解十年以上信访积案12件,法院退休老庭长入驻周村“杏元子村微法庭”,诉前化解村居纠纷46起。第四季度,全市人民法庭收案月均降幅达16.58%,真正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了前面,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成效明显。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34号


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创建法庭联系人制度  服务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


新乡中院坚持强基导向,创设法庭联系人制度,从中层干部中选派业务骨干,与人民法庭结对子,确定每月第一个周六为联系人指导日,对特色法庭建设、多元解纷、条线业务等方便进行全方位指导,帮助解决人民法庭实际问题,建立上级法院直达人民法庭指导帮扶绿色通道,进一步提升人民法庭“三个服务”水平,打造一批司法服务优、诉源治理好、业务素质高的新时代模范法庭。法庭联系人制度被河南高院写入《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在全省推广,相关经验做法被最高人民法院信息简报采用,《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法制网》《河南法制报》等多家媒体相继报道。


一、当好业务指导员,夯实基层司法能力


以建立联系人制度为抓手,对人民法庭实施精准条线指导。联系人采取日常电话、微信、视频联系,与指导日活动面对面指导方式相结合,及时收集法庭反映的疑难问题,提交专业法官会议讨论研究,将研究意见及时反馈法庭法官,解决部分案件法律适用不统一,同类不同判的问题。2021年度法庭联系人梳理了千余件劳动争议类、人身损害赔偿类等二审案件,归纳总结典型问题和案例,对全市人民法庭开展业务培训指导,保障“类案同判”,助力提升人民法庭司法公信力。全市人民法庭一审审判质效指标普遍高于全省法院平均水平,人民法庭司法能力明显提升。截止2021年9月,全市45个法庭中,有31个法庭一审服判息诉率高于全市法院平均水平,占比达71.11%;有29个法庭发改率低于全市法院平均水平,占比达64.44%;有31个法庭法定审限内结案率高于96%,占比达68.89%。


二、当好调解辅导员,助力法庭多元解纷


充分发挥法庭联系人丰富解纷及专业经验,定期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手把手“传”授调解方式方法,不断提升调解成功率。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建设,借助市级司法资源优势,“帮”助联络法庭辖区派出所、司法所、妇联、行业协会等组织派员进驻城郊法庭,方便纠纷就地解决。“带”领业务骨干和人民法庭干警共同走访工业园区、行业协会等,规范企业经营,优化营商环境,将矛盾隐患化解在萌芽阶段。法庭联系人经过调研,探索建立调解员选聘机制,让热心群众成为重要调解力量。目前,人民法庭常驻人民调解员增至79名,诉前委派调解纠纷年增幅在30%左右,调解成功率均在40%以上,近三分之二的纠纷在基层得到实质性化解。


三、当好职能策划员,推动特色法庭建设


新乡中院坚持“三个优化”原则,法庭联系人深入蹲点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指导建立服务工业园区、黄河滩区、旅游景区等特色法庭。如法庭联系人针对长垣市“中国医疗耗材之都” “起重机之乡”特色产业,将丁栾法庭、南蒲法庭分别打造成服务卫材企业、起重园区的特色法庭,联系人利用市级资源优势与行业协会加强沟通联络,邀请相关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对涉企案件集中审理,提高审判效率,审理期限比去年同期平均减少22.6天,为辖区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持,受到当地企业普遍好评。


四、当好安保督导员,筑牢法庭平安基石


压实法庭联系人安保督导责任,促进人民法庭做好安全保障工作。根据上级法院要求,规定法庭联系人定期现场检查法庭安保措施,将存在问题及时上报人民法庭工作领导小组,帮助制定整改方案,督促法庭落实完善。如2021年上半年,法庭联系人与法警队共同对人民法庭安全设备设施逐庭逐项开展督导,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经过联系人督导,全市人民法庭安全保障装备全部升级更新,保障能力得到提升。针对家事少审专业化法庭安全隐患较多的特点,联系人指导获嘉县史庄法庭专门配置人脸与身份信息识别系统,与当地派出所建立预警联动机制,确保报警3分钟必出现场,全面加强法庭安保工作。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35号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出台意见 大力加强人民法庭干部队伍建设


为大力激发人民法庭干部扎根基层、干事创业活力,推动人民法庭工作实现科学发展,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人民法庭干部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包含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工作要求四部分内容,其中主要措施部分是《意见》的核心内容,分别从“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加强干部管理工作、加强干部培养工作、加强服务保障工作”等五个方面提出了18条具体措施。《意见》全面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 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决定》等文件精神,重点对如何建立科学合理、渠道通畅、流动有序、管理规范、充满关爱的人民法庭干部培养机制做出重要探索。


一、坚持强基导向,打造法庭干部干事创业的奋斗平台


《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法院把人民法庭干部培养纳入本系统、本院干部培养整体规划,按照“一庭一策”的原则,制定人民法庭干部培养中长期计划,切实把扎根基层、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人民法庭干部培养出来、使用起来。同时明确 “力争两到三年内人民法庭庭长进领导班子的法院达到50%,每个基层法院至少有一名庭长落实四级高级法官及以上法官等级待遇,40岁左右的人民法庭庭长占比达到50%,35岁左右的人民法庭庭长占比达到30%”的培养目标,努力把人民法庭建设为审判骨干的成长基地、年轻法官的培养基地和领导干部的选拔基地。


二、加大交流力度,建立激发法庭干部活力的长效机制


《意见》打破长期定岗的僵化工作机制,建立人民法庭干警定期轮岗交流制度:(1)在人民法庭工作达到一定年限可以申请轮换到基层院业务部门或其他人民法庭;(2)明确新招录的年轻干警必须到人民法庭历练,同时把法庭工作经历和表现纳入日后评优授奖、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3)在选派法官学习、培训、挂职等方面向人民法庭干部倾斜,上级法院选派干部到基层锻炼,优先安排到人民法庭。通过畅通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保障机制,使人民法庭既“留得住人”又“培养得出人”。


三、坚持机制引领,搭建法庭干部成长成才的进步阶梯


《意见》要求对人民法庭干警坚持“高看一眼、厚爱一分”:(1)把是否具有人民法庭工作经历作为提拔任用的硬性条件,强调选任基层人民法院中层正职以上领导,一般应当具有人民法庭庭长的工作经历;(2)规定年龄较大、任职年限较长的法庭干部,可以优先晋升上一级法官等级;业绩突出、表现优异的年轻庭长,可以优先调整进入基层人民法院领导班子;(3)在入额遴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任人民法庭干部,在逐级遴选时,接收适当比例具有人民法庭工作经历的法官,让人民法庭真正成为年轻干警成长进步的沃土,让扎根人民法庭的干警有舞台、有干劲、有奔头。


四、强化服务保障,形成推动法庭干部队伍建设的强大合力


《意见》要求各级法院将人民法庭干部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统筹推进。(1)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支持,在人员配备、干部培养方面向人民法庭倾斜,协调落实人民法庭机构级别和人民法庭庭长职级待遇;(2)完善人民法庭干部培训机制,确保优质的教育资源向法庭干部倾斜,加大人文关怀力度,帮助法庭干部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实际困难;(3)联合新闻媒体开展采风调研,深入挖掘、广泛宣传人民法庭的先进模范人物,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人民法庭干部的浓厚氛围。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36号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坚持强基导向 打造优秀人才成长新高地


近年来,广东法院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强基导向,狠抓人民法庭队伍建设,坚持人才培养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着力将人民法庭打造为优秀人才成长新高地。


一、聚焦基层党建,树立法庭队伍建设的“风向标”


一是积极打造党支部战斗堡垒阵地。全省417个人民法庭均单独或者联合设立党支部,实行中级法院党支部挂点人民法庭党支部,形成“党建结对、业务联动、基层治理”新机制,被评为全国法院党建创新优秀案例。二是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面对繁重的办案任务,实行党建攻坚、挂图作战,由党员法官担任办案主力,将疑难复杂案件列入组织生活单,倒排时间表,人民法庭党员齐上阵攻坚克难。三是探索开启乡镇党建共建新格局。主动向所在地党委汇报工作,争取对人民法庭工作的领导和支持。选派法庭干警参与地方党委举办的干部培训班、普法宣传等工作,邀请地方党委参与法庭学党史、学讲话等系列活动,深入推进人民法庭党建共建工作。开展“党支部结对共建”活动,通过积极搭建人民法庭党支部与村(居)委会、学校、企业、党政部门等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平台,形成“资源共享、党建共做、优势互补、注重实效”的良好局面。


二、优化管理机制,探索法庭队伍建设的“新思路”


一是锻炼轮岗,让法庭队伍“活”起来。基层法院出台《人民法庭派出工作锻炼、交流规定》《干部轮岗交流规定》。2016年以来,全省592名新招录公务员到人民法庭工作,267名新选拔初任法官到人民法庭任职。实行法庭干警动态调整机制,选派2303名干警到人民法庭轮岗锻炼,确保年轻干警均有人民法庭工作经验。二是深化改革,让法庭队伍“足”起来。2021年全省新增法官员额的80%用于基层,向案件数量多、治理任务重的人民法庭倾斜。采用扁平化管理架构,全省建立756个新型专业化审判团队,作为《全国法院推进人民法庭建设工作综述》内容被《人民法院报》报道。三是购买服务,让法庭队伍“转”起来。人民法庭与公证单位试点合作,引进人员组建以送达为核心的审判辅助事务工作室,让法官聚焦“审”“写”“判”。探索外包派驻调解员,形成“一法官、一助理、一书记员、一辅助人员、一特邀调解员”的新五人团队,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四是遴选提拔,让法庭队伍“动”起来。实行人民法庭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优先遴选提拔政策导向,全省193名法庭审判人员提拔到院庭领导岗位任职,353名法庭法官助理选拔为入额法官,64名法庭法官晋升为高级法官,12名法庭人才遴选到上级法院工作,28名在法庭锻炼过的干部到党政部门交流任职。


三、加强培育激励,打好法庭队伍建设的“组合拳”


一是培训指导增强队伍水平。举办全省人民法庭培训班,分类开展人民法庭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业务培训,累计培训5.5万余人次。邀请法院系统审判业务专家及高校学者等授课,授课内容在“活”字上下功夫,以发改分析、典型案例、座谈交流、对口指导等方式,加强业务技能、廉政教育、舆论引导、心理调适指导。二是培育专家提升业务实力。全省24名审判业务专家以及237名具有博士、硕士学历、相应专业特长的法官在人民法庭工作,涌现出了刘志勇、陈海凌、康石英等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搭建“法院+高校”交流咨询平台,与14所知名高校建立教学实践基地,推进审判理论、实务水平双向提升。三是宣传典型发挥看齐作用。举行全省法院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邀请获得“全国模范法官”等称号的人民法庭优秀法官作专题报告。部署开展全省“最美人民法庭”“最美基层法官”评选活动,在3个月网络宣传和投票期内,办案故事感动无数网友,全网阅读总量超116万、转评点赞数超3.1万,网络投票数近千万,展现人民法庭队伍的时代风采。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37号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健全考核体系 推动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


广州法院积极探索建立符合人民法庭工作规律的考核体系,设定了35项基础指标和1项加分指标,将考核结果转化为自我革新、担当作为力量,推动人民法庭司法能力建设新发展。吕田法庭、南沙法庭分别获评“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工人先锋号”。


一、利用“三项优势”,彰显法庭办案新特色


利用人民法庭位于一线、贴近群众、办案方式便捷的优势,设定14项审判业务考核指标,推动基层纠纷实质化解、快速化解。一是突出便民利民。加大对节假日立案、网上立案等便民措施的考核力度,同步设定不予立案、逾期立案的约束性指标,提升人民群众诉讼体验。2021年1~10月,全市人民法庭网上立案14913件。二是突出案结事了。实现“ODR”平台在人民法庭全覆盖,明确调撤率的基本要求。南沙法庭、花山法庭等人民法庭近三年保持了较高的调解率。三是突出繁简分流。考核小额诉讼、简易程序适用比例和办案周期,实现案件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全市人民法庭小额诉讼、简易程序适用率达17.6%、61.6%,审理周期较普通案件缩短109天、88天。


二、立足“三项服务”,拓展绩效考核新维度


立足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辖区工作大局、服务纠纷多元化解等功能,制定7项推进诉源治理考核指标。一是加大诉源治理、诉前调解的考核权重。探索建立“三人调解小组”“综治+法院”多元解纷直通车,全市人民法庭指导或参与诉前调解案件6.6万件。二是将拓宽社会治理途径作为考核重要内容。将优化司法确认、发出司法建议等作为加分项目,创新方式方法参与社会治理。全市人民法庭现有特邀调解组织20家、特邀调解员149名。三是将加强法制宣传作为考核独立指标。明确法制宣传的基础指标,开展“订单式”上门服务。人民法庭接收基层组织发送的“订单”后,上门开展一站式司法服务,力求纠纷解决不出乡村、不出社区。2020年累计就地接待来访群众2000余人次。


三、围绕“三个抓手”,打造队伍管理新经验


以政治建设、轮岗交流和优化团队为抓手,制定9项干部管理考核指标。一是强领导,把队伍建设“管起来”。推动党建与法庭工作深度融合。两级法院班子成员下沉法庭驻点调研,帮助解决实际问题35个。吕田法庭充分利用革命老区资源,建成红色党建文化基地,入选广东法院“最美人民法庭”。二是重培养,让队伍交流“活起来”。健全人员动态调整、新任干警锻炼机制,实现法庭干警“下得去、上得来、转得动、活起来”。近三年,135名初任法官和新进人员到人民法庭任职,131名干警到人民法庭轮岗交流。三是优团队,让队伍质效“提起来”。确定3名法官、1名辅助人员、1名司法警察的“3+1+1”最低标配。培育先进模范,强化传帮带教作用。三年来,68名在人民法庭工作的干警获得表彰,59名有人民法庭经历的干部提拔晋升。狮岭法庭刘靖获评“全国优秀法官”。


四、通过“三个加强”,构建法庭保障新途径


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安全保卫工作、购买社会服务,细化5项建设保障考核指标。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三年来,全市法院投入人民法庭建设保障经费3242.5万元,人民法庭平均建筑面积1392.8㎡。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在人民法庭实现全覆盖。二是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各人民法庭均按考核标准建立并上墙安保制度。加强对安保情况的明察暗访,列明问题清单,督促及时整改。三是加强购买社会服务。探索引入外包团队,分担审判辅助事务。太和法庭由当地政府向南方公证处购买服务,派驻6名调解员和6名审判辅助人员,开展审判辅助工作。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38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研发推广车载便民法庭 提升人民法庭服务能力水平


山城重庆集“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于一体,城乡二元结构突出。如何破解地域限制与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之间的矛盾,是新时代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面临的重大挑战。重庆法院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人民法庭建设,趁势而上把握科技创新浪潮,自主研发、推广运用“车载便民法庭”,打通地域梗阻,将人民法庭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进一步提升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的能力水平。


一、因地制宜破解法庭静态短板


重庆法院立足“山城、库区”实际,自主创新,突破人民法庭静态布局之限,继2011年为人民法庭研发配备便携式“数字巡回审判包”(已被中国国家博物馆收藏)后,2013年率先在全国研发“车载便民法庭1.0版”,将“背包式法庭”装载到车上,用车辆“流动式服务”弥补法庭“定点式服务”。并在车载便民法庭“1.0版”“2.0版”基础上,于2021年6月推出车体小、外观美、功能强、造价低的5G“3.0版”。目前,三代车载便民法庭已获得多项国家发明专利和国家实用新型专利。“车载便民法庭3.0”运用5G移动物联、人工智能技术,把智慧法院一站式诉讼服务“装上车”,跳出巡回庭审的单一功能限制,提供全域立案、全域送达、智能庭审、诉调确认、当场裁判等全流程智能诉讼服务。


二、精准回应司法便民服务需要


着眼使群众亲眼目睹司法,亲耳聆听司法,亲身感受司法,为群众提供“零距离”司法服务,“车载便民法庭”围绕建设三大核心功能回应司法便民需求。一是诉讼服务。“车载便民法庭”集成诉服一体机和“易诉”平板,实现立案交费、案件查询、证据提交、在线阅卷、实时庭审等一站式诉讼服务。通过法庭的流动,实现群众少跑腿、不跑腿。二是巡回审判。具备AI身份识别、电子质证、语音识别、电子签名、5G直播、360度全景摄录等功能,支持车内车外现场庭审和在线远程庭审等多种庭审模式。三是法治宣传。具备强大的音视频交互功能,设有LED大显示屏,可在街头、院坝等场地灵活运用,通过庭审直播、宣传视频等方式把法治的声音传递到每一个街镇、村社。


三、不断创新司法服务制度机制


以“车载便民法庭”的广泛深度运用,推动创新和完善司法便民服务制度机制。一是从“坐堂问案”到“上门服务”。重庆法院将运用“车载便民法庭”开展“三个服务”的工作成效纳入年度考核内容。自投入使用以来,共开展巡回审判300余次,开展法治宣传70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余万份,参与执行指挥20余次,并多次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开展远程视频接访。二是从“订单式”服务到“常态化”运用。研究制订推广运用方案,构建起便民诉讼、传播法治、弘扬德治、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流动平台矩阵。三是从“单一性”供给到“综合性”施策。重庆法院以研发推广“车载便民法庭”为重要切入点,延伸推出落实强基导向六项制度:建设“代表委员联络站”和“人民法院老马工作室”,推广“一街镇一法官”和“一庭两所”工作机制,推广“车载便民法庭”和“远程共享法庭”,形成矛盾纠纷一站式解决、司法服务一体优化、普法释理一路传播的制度合力。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39号


四川省天府新区人民法院天府文创城法庭

坚持“三强化、三创新” 

完善新时代人民法庭人员管理机制


四川省天府新区人民法院天府文创城法庭始终以加强人民法庭自身建设为基础,注重内部挖潜、外部赋能、内外联动,以高能级的司法服务保障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和中国(四川)自贸区高质量发展。2019年以来,该法庭受理各类案件8319件,结案7676件,人均结案1919件,法庭及干警获得“四川政法先锋” “四川法院系统先进个人”“集体三等功”等各类荣誉20余次。


一、强化用育并举,创新提振队伍素能,迭代“软实力”


一是打造年轻干部“练兵场”。深入实施“一线淬火 铸魂提能”人才培养工程,由院党组在机制层面明确新招录年轻干部首先到法庭一线进行淬火锤炼。天府文创城法庭5名在编干部均为硕士研究生,平均年龄35岁,均配备“资深法官+法学专家”双导师进行“交互式、菜单化”定制培养。二是畅通干部交流“融合链”。深化院机关与派出法庭干部“双向输送”的常态化交流机制,选派机关干部到法庭一线锤炼群众工作能力,也让派出法庭干部能到院机关积累综合素能。常态化选派干部参与地方组织系统递进培养计划,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打破与地方人才交流的体制壁垒,为法庭干警创造更多的成长淬才机会。三是构建比学赶超“快车道”。在严格执行地方组织部门对于人才队伍管理的相关政策基础上,立足派出法庭聘用人员集中、普遍学历较高的实际情况,探索建立人员分类考核各有侧重、聘用人员等级晋升快慢分道、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互结合的人才管理机制,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为优秀人才扎根基层、脱颖而出创造更多的机会和平台。


二、强化多维保障,创新配置资源要素,升级“硬环境”


一是实施法庭改造工程。启动对法庭的全面改造升级,建筑面积新增200余平方米,新修安检室、立案大厅、诉讼服务室,优化和新建两个科技审判法庭,实现“一审一庭”。对法庭文化环境进行系统升级打造,全面营造舒心、温馨的工作生活场景。二是实施安全提升工程。建设法官专用通道,完善安检综合系统、人脸门禁系统、车行道闸系统、“零死角”视频监控系统、报警系统等,并通过综合管理平台实现“一键”统一管理,全面提升法庭干警的安全感、获得感。三是实施资源配置聚合工程。始终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以法官为重心”的理念,以信息化改造为依托,以“天府智法院·E掌通+E联办”等平台为载体,在综合保障方面注重向基层一线倾斜,构建办公耗材、食材供应、运维支撑等综合保障“一键通办、上门服务”模式,让基层干警少跑腿、少操心,全面解决派出法庭的后顾之忧。


三、强化内外联动,创新耦合社会资源,扩容“朋友圈”


一是整合辖区司法力量,推动建立多元主体协同共治机制。特聘辖区内98名人民调解员、网格员为“诉讼联络员”,协同功能区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组织、街道等多方主体,整合贯通多重功能服务,推动成立并实体运行全省首家诉源治理中心。目前已处理纠纷咨询52件,接待诉讼群众110余人次。二是引入社会调解组织,构建全流程随案调解工作机制。借助多元解纷共治中心,邀请入驻11家专业特邀调解组织和116名特邀调解员,建立“办案团队+调解员”双调解队伍,市场化化解纠纷1900余件,推动健全“1+1+1>3”“小分流+大集合”的前端治理分流机制。2019年至今分流1694件案件至非诉渠道进行化解。三是强化属地精准服务,构建与地方党政部门的双向响应机制。建立“司法组团+个性定制”对口服务保障机制,法庭与院机关庭联合组团,精准对接辖区对口功能区管委会法治需求,对企业提供个性化司法服务,争取地方党政部门的认同和支持。目前开展法治进企业、进社区、进村社巡回审判、普法宣讲活动50余次,参加群众1000余人次。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40号


贵州省息烽县人民法院养龙司法庭

赓续“半边天”文化精神

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高质量建设


息烽法院养龙司人民法庭所辖的养龙司镇堡子村因获毛泽东同志对该村妇女反映的同工同酬问题批示,奠定了“半边天”文化发祥地的美誉,有着光辉历史和光荣传统。近年来,养龙司人民法庭赓续息烽县红色热土的红色血脉,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巾帼建功、奋勇争先”的“半边天”文化精神,致力巾帼建功,深化特色法庭创建,探索完善人民法庭各项体制机制建设,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艰苦奋斗——“四种动力”保障提升新时代人民法庭高质量建设


艰苦奋斗是“半边天”文化精神的重要内涵。法庭身处基层,工作条件受限不便,息烽法院坚持艰苦奋斗的精神,为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提供保障。增强组织领导力。将人民法庭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领导小组,确保组织有力。增强工作执行力。出台创建“特色法庭”工作方案,明确养龙司人民法庭以“巾帼建功”为主题建设特色法庭。增强履职保障力。在“人财物”保障上,坚持“向基层倾斜、向法庭倾斜”的理念强化对法庭投入。按照“1+2+3”(1名员额法官+2名法官助理+3名书记员)的团队模式配齐配强人员。加强法庭安保工作,配齐配全安保设施设备。增强精神引领力。探索法庭党建工作机制,压实党建工作责任。选派优秀年青妇女党员同志担任法庭庭长,发挥“头雁效应”,实行“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创新党建工作方式,组织干警参观“半边天”文化陈列馆、听讲“巾帼”故事,融“半边天”文化精神于身心,传承 “不怕困难、自力更生”的精神和优良传统。


二、巾帼铸魂——“四位一体”构建人民法庭特色审判机制


“男女平等、同工同酬”是“半边天”文化精神的核心内容。养龙司人民法庭在依法平等保护各方主体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注重对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特殊司法保护,形成特色审判机制“矩阵”。构建一个多元机制。完善一站式立案服务,推进跨域立案、网上立案常态化。前移解纷端口,大力推行诉前调解工作,法庭收案持续增长趋势得到有效缓解。实现诉讼服务“一网通办”,为当事人提供立案、缴费、庭审、保全等20多项在线诉讼服务。落实“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案件分流机制,将有限的司法力量用在“刀尖”上,释放更大司法能力。探索一种司法理念。针对辖区内婚姻家庭纠纷较多的实际,探索“柔性司法”理念,着重加强对婚姻家庭案件调解,落实婚恋家庭纠纷报告制度,将纠纷情况及时向属地通报,对其中有过激行为、“民转刑”隐患的案件重点标记,与综治、村居等形成预防化解“防护网”,有效防范风险“升级”“转性”。完善一个工作枢纽。在堡子村设立驻堡子法官工作站作为工作枢纽,开展法律咨询、纠纷化解、法治宣传等工作,打造百姓“家门口的小法庭”。推出一揽子为民措施。规范巡回法庭审判工作制度、出台法庭加强司法为民工作规定等,细化司法为民举措。开通妇女儿童绿色诉讼通道,建立快处机制。发放便民联系卡,对确有需要的群众提供上门立案咨询服务。通过法律“三进”(送法进农家、送法进企业、送法进校园)、旁听庭审及街头摆桌“问诊”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三、奋勇争先——“三项机制”深化人民法庭队伍管理实践


奋勇争先是“半边天”文化精神的重要特质。息烽法院深化队伍管理机制,把人民法庭作为锤炼干部的舞台。完善干部培养锻炼机制。将业务骨干、新招录干警选派到法庭工作锻炼,提高干警履职能力。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探索建立符合法庭工作规律的考核办法,区分人员类别、岗位特点,制定针对性强、简便易行的考核标准,以工作成绩兑现绩效。完善纪律作风监督机制。出台加强纪律作风规定,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三个规定”。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41号


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逆向考核  多措并举  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立足山高谷深的乌蒙山区实际,以逆向考核为抓手,以便民利民为宗旨,积极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全面激活30个法庭焕发新生机,深入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实现新发展。


一、以逆向考核机制为抓手,建立法庭建设“指挥棒”


早在2018年初,曲靖中院率先提出以“案件负增长率、慢增长率、委派委托调解率、司法确认率”为主要指标的逆向考核机制,引导人民法庭转作风、提质效,主动参与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去。将逆向考核指标纳入人民法庭、员额法官绩效考核,与评先评优、晋级晋职挂钩,充分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加大对基层调解组织的指导力度,闯出了一条以“源头治理、维护公平正义、实现长治久安”为目标的法庭建设新路子。近三年来,全市30个人民法庭收案31279件,占全市基层法院收案的六分之一。2020年,人民法庭收案数较上一年仅增长2.02%,增长速度放缓。沾益区花山、罗平县阿岗等18个法庭不同程度地实现案件数量的负增长,富源县墨红法庭实现连续3年100%调撤、无判决案件,逆向考核指挥棒作用凸显。


二、以纠纷实质化解为目标,织牢社会治理“一张网”


曲靖法院以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为目标,围绕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立案服务、分调裁审、审判辅助、涉诉信访五大业务以及“建机制、定规则、搭平台、推应用”四个环节的82项质效评估指标,补齐短板弱项,通过选定试点、分批创建、以点带面,实时通报推进情况,不断更新理念,全面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实现新发展。一是注重本土化解。在少数民族乡镇、村(居)委会成立“彝家、水家、回族事务调解室”,通过民族语言、传统习俗文化开展特色调解,富源县黄泥河法庭辖区少数民族村寨均被当地党委政府评选为“无讼村”。二是建立解纷过滤网。大力推广乡(镇)、村、组三级调解制度,将矛盾层层过滤,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商事仲裁、商事调解、行政调解等,切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2020年,全市人民法庭引入各类调解组织39个,聘请特邀调解员205个,委派调解案件1727件,成功调解1185件,占68.62%;委托调解案件832件,调解成功671件,占80.64%;司法确认933件。三是创立智慧法庭解纷平台。曲靖中院建成“审务督查中心” “警务督查中心” “执行指挥中心”等十个中心,与30个人民法庭实现互联互通,实时督查庭审、诉服、安检、疫情防控等工作。人民法庭与辖区综治中心、村、社区建立了远程视频调解室。通过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提升管理规范化水平,实现全市30个人民法庭的聚合联动。近三年投入人民法庭建设资金1856.46万元,完成新建及基础设施、“科技法庭”等硬件的升级改造,全力推进“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落地生根。


三、以专业化法庭建设为切入点,打造法庭建设“领头雁”


曲靖地处高原山地,各法庭辖区自然环境、人文历史背景差异较大,曲靖中院坚持因地制宜,立足专业化建设推出创新举措,呈现“百花齐放”态势。在珠江源头、辖区化工企业较多的沾益区,设立花山珠江源环境保护庭法庭;在地处交通枢纽的师宗县,设立雄壁机动车交通事故法庭;在“爨文化”发源地麒麟区,打造以越州特色文化法庭。同时,为了贯彻《民法典》绿色原则,还成立会泽县人民法院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巡回法庭,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30个人民法庭落实“一线为民工作法”,把审判台搬进田间地头、深山高原、厂矿车间。乌蒙山区会泽县迤车法庭以此取材拍摄的视频短片《行走的国徽》,荣获全国法院第七届微电影微视频金法槌奖百优微视频奖,为辖区内人民法庭的建设发挥了引领示范作用。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编辑:李高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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