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河南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印发

问津学术 2022-10-05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河南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近日,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河南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为优化生育政策,实施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以下简称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促进我省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人口发展的决策部署,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改革服务管理制度,提升家庭发展能力,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确保高质量建设现代化河南、确保高水平实现现代化河南,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提供坚实基础和持久动力。
到2025年,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基本建立,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加快建设,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显著降低,生育水平适当提高,人口结构逐步优化,人口素质进一步提升。到2035年,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完善,生育水平更加适度,人口结构进一步改善;优生优育、幼有所育服务水平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相适应,人的全面发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二、重点任务
(一)组织实施三孩生育政策
1.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严格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我省条例,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制定配套支持措施,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促进相关惠民政策与生育政策有效衔接,精准做好各项管理服务。
2.建立健全人口服务体系。落实生育登记制度,对现有生育登记网上办理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实现三孩生育登记跨省通办。利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通过与有关部门信息系统对接,推进申请材料、新生儿身份信息等数据实时流转、流程交互,逐步实现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联办。实施“三个一批”老年服务计划,制定河南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价标准,建设一批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制定河南省医养结合示范项目申报指南,建设一批医养结合示范机构;遴选推荐全国老年医学人才项目省级培训基地,培养一批老年医疗护理人才。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升级工程,推动村级普惠型养老发展和互助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3.加强人口监测和形势研判。依托国家、省两级人口基础信息库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全省住院分娩、预防接种、公安入户、教育入学、婚姻登记、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和劳动就业等人口服务基础信息融合共享、动态更新。加强人口抽样调查,做好比对分析,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监测体系,强化人口预测预警。
(二)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
4.保障孕产妇和儿童健康。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开展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活动,推进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提高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加快推动区域母婴安全保障管理中心和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全面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规范儿童健康管理,持续实施儿童营养改善项目。
5.综合防治出生缺陷。落实《河南省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方案》,持续实施婚前保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基本公共服务、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加快推进产前诊断、产前筛查机构规划建设,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范围,到2025年,婚前医学检查率达75%以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达80%以上,产前筛查率达75%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达98%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95%以上。
6.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制定我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十四五”规划,建设覆盖全省、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有序发展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体系。健全动态监管和退出机制,建立全省辅助生殖机构白名单制度,每半年公开一次白名单。加强监管,规范不孕不育诊治服务。
(三)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7.实施托育服务能力倍增行动。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实施“十四五”托育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到2025年,全省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
8.建立健全支持政策体系。制定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强化政策引导,完善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支持政策。以市级行政区为单位制定“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细化提供场地、减免租金、培养人才、综合奖补、融资支持等政策措施。
9.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普惠服务。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以单独或联合举办的方式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支持大型园区为员工建设托育设施。将提供托育服务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内容。将社区托育服务纳入我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引导专业化机构进社区、进家庭,推动社区托育服务网络建设,到2025年,全省城市社区托育服务(托育机构、幼儿园托班、家庭托育点等)覆盖率达90%以上。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至3岁的幼儿。
10.推进托育机构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制定托育机构管理服务规范,开展“规范托育服务中原行”活动。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活动,建设一批示范单位。支持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根据社会需求开设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专业,加快培养专业人才。加强托育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和创业培训。推进医育结合,依托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托育服务指导中心,加强对托育机构的规范培训、业务指导。
11.加强综合监管。各类机构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和规范,并对婴幼儿安全和健康负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管责任,落实登记备案制度、信息公示制度、评估制度,建立机构关停等特殊情况应急处置机制。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推进登记和备案工作协同落实。利用综合检查、随机抽查等形式,加强动态监管,坚决守住安全和健康底线。
(四)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
12.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严格落实产假、哺乳假等制度。推动实施父母育儿假制度。健全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修订《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将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工作,实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孕产妇住院费用定额支付。
13.落实税收、住房等支持政策。按规定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探索制定根据养育未成年子女负担情况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的优惠政策,各级政府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
14.推进教育公平与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实施学前教育普惠扩容发展计划并纳入全省“十四五”教育综合改革规划,持续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义务教育学校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行创建工作,到2035年,遴选不少于35个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行县(市、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集团化办学改革,完善强校带弱校、城乡对口支援等机制,到2035年,培育创建不少于100个省级优质特色教育集团,10个“五育”(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育)并举典型实验区,500所实验学校。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制定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健全多部门协同发力的有效监管机制,严格规范校外培训。
15.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落实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政策措施,建立就业性别歧视约谈制度。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重点围绕女职工卫生费、“四期”(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劳动保护、产假、哺乳假等落实情况,定期开展女职工生育权等权益保障专项督查;加大涉及女性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理力度,结案率达98%以上。为因生育中断就业的女性提供再就业培训公共服务。将生育友好作为用人单位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方面,鼓励用人单位实行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依法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适时对现行有关休假和工作时间的政策进行相应修改完善。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实施“家长成长行动”,每年开展家庭教育讲座1000场以上。
(五)加强政策调整有序衔接
16.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落实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制度,建立父母随子女异地养老定居、医疗转诊“绿色”通道机制。
17.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特别扶助金在国家扶助标准基础上增加1倍。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落实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障相关政策;优先安排入住公办养老、医养结合服务机构,提供无偿或低偿托养服务;对住房困难的,优先纳入住房保障范围。有条件的地方可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中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落实扶助所需资金,探索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公益金制度,充分利用社会捐赠帮扶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18.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扶助关怀工作机制。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开展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服务。开展“暖心行动”,每年建成5个“暖心家园”。落实河南省生育关怀抚慰金制度。建立定期巡访制度,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双岗”联系人制度〔每户确定一名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和一名村(居)委会干部作为“双岗”帮扶联系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对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主体责任,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建立健全人口均衡发展目标管理责任制,不断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
(二)强化协同治理。强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积极推动人口和生育服务方面改革,督促相关部门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落实工作任务,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问题。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重要作用,积极发挥计划生育协会作用。发展我省人口研究高端智库,深化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人口发展战略研究。
(三)加强宣传引导。开展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专项宣传行动,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相结合,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政策落实。加强国情国策教育,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及时妥善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导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制定贯彻落实具体措施,狠抓任务落实,确保优化生育政策取得积极成效。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党委和政府每年要向省委和省政府报告本地人口工作情况,省委将适时开展督查。
新闻拓展:30省份人口数据公布,这些省份负增长


截至5月6日,据中新财经统计,除了吉林之外,已经有30个省份公布了2021年人口数据。各省份人口版图,发生了哪些变化呢?

多个省份常住人口负增长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21年末全国人口141260万人,比上年末仅增加48万人。
从地方层面来看,不少省份的常住人口已经出现了负增长。从公开人口变动情况的省份来看,黑龙江、河北、甘肃、内蒙古、北京、贵州、陕西、山西、江西等地常住人口有所减少。

中新财经 制图

其中,黑龙江2021年末常住总人口3125.0万人,比上年减少46.0万人;河北减少16万人,甘肃减少11万人,内蒙古减少2.83万人,北京减少0.4万人,贵州减少6万人,陕西减少1万人,山西减少10.02万人,江西减少1.46万人。
江西省统计局分析指出,全省人口总量下降主要受两方面因素影响:一是出生人口下降。2021年全省出生人口37.70万人,比2020年的42.74万人减少5.04万人,出生人口自上世纪50年代以来首次低于40万人。出生人口下降主要是受婚育年龄推迟、“二孩政策”效应减弱、“三孩政策”还未显现等因素影响;二是人口净流出规模继续扩大。

10省份人口自然负增长


从人口自然增长率来看,至少已经有10个省份的人口自然增长率为负值,包括黑龙江、辽宁、重庆、内蒙古、湖南、湖北、上海、江苏、河北和山西。
人口自然增长率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人口自然增加数(出生人数减死亡人数)与该时期内平均人数(或期中人数)之比,用千分率表示。人口自然增长率=人口出生率-人口死亡率。
多个省份自然增长率是多年来首次转负。其中,江苏人口自然增长率为- 1.12‰,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江苏年度人口自然增长率首次转负。
从全国来看,2021年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34‰,比2020年下降1.11个千分点。国家统计局分析,人口增长持续放缓是由于出生人口继续减少,这主要受两方面因素影响。一是育龄妇女人数持续减少。2021年15—49岁育龄妇女比2020年减少约500万人,其中21—35岁育龄妇女减少约300万人。二是生育水平继续下降。受生育观念转变、初婚初育年龄推迟(10年推迟约2岁)等多方面的影响,2021年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继续下降。

东北地区是人口自然增长率“洼地”


黑龙江、辽宁的人口自然增长率较低,黑龙江人口出生率为3.59‰,死亡率为8.70‰,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11‰。辽宁全年出生人口20.0万人,出生率4.71‰;死亡人口37.7万人,死亡率8.89‰;人口自然增长率-4.18‰。
为什么东北地区人口自然增长率这么低?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共管理与人力资源研究所研究室主任、研究员冯文猛对中新网“中国新观察”栏目表示,出生和死亡情况会影响人口自然增长率。东三省人口出生率比较低,死亡率相对较高。
冯文猛指出,出生率比较低,是因为东北三省人口中,年轻人口较少,这主要是东北地区近些年人口外流情况比较严重,当地气候因素、近些年的经济增长及就业等问题导致大批年轻人外流,婚育期人口的下降自然导致生育减少。死亡率较高,是因为年轻人口外流也导致东北地区老龄化程度相对更高,老年人数量相对多,也导致死亡人数相对增加。所以,出生率下降、死亡率上升,就导致人口自然增长率比较低。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东北人口10年减少1101万人,其中,黑龙江减少了646万多人,是流失人口最多的省份。辽宁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为25.72%,为全国最高。

广东出生人口最多


从出生人口来看,中国第一人口大省广东占据第一的位置。
数据显示,广东2021年末全省常住人口1268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0万人。全年出生人口118.31 万人,出生率9.35‰;死亡人口61.12万人,死亡率 4.83‰;自然增长人口57.19万人,自然增长率4.52‰。
广东也是全年出生人口唯一在百万人以上的地区。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1年全国出生人口1062万人,照此计算,广东的出生人口占全国出生人口的比重达到了11%。
作为另一个人口过亿的省份,山东2021年出生人口75.04万人。河南全年出生人口79.3万人。
广东为什么这么能生?冯文猛认为,广东从改革开放以来一直是主要的人口流入地,大量的年轻流动人口流向广东,因此从当前的年龄结构来看,广东是相对比较年轻的省份,流入广东打工的年轻人,陆续到了结婚生育的年龄,所以,生育小孩数量也比较多。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广东10年来增加人口超过2170万人,为全国最多。

浙江净增人口最多


从常住人口的增量来看,占据第一的并不是出生人口最多的广东,而是浙江。
数据显示,浙江2021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为6540万人,增加72万人,这超过了广东的60万人的增量。
具体来看,浙江2021年出生人口为44.9万人,死亡人口为38.4万人,自然增加人口仅为6.5万人。因此,浙江人口的增长主要还是受益于人口流入。
浙江这些年为了“抢人”,也是拼了。除了杭州市区,全面放开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的落户限制,杭州的落户条件为本科以上学历。
冯文猛分析,长期以来,浙江民营经济非常有活力,近些年的平台经济也发展迅猛,经济发展一直充满活力,产生大量的就业机会,吸引人才流入。而且,浙江近些年包括户籍在内的制度改革力度也很大,公共服务水平较高,地区发展比较均衡,成为首个共同富裕示范区,对人口的吸引力愈发增强。

统筹 | 朱荣玉审核 | 杨晓谜责编 | 赵浩男
来源 | 河南发布、中国新闻网。


全国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15件继续审议的法律案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工作的通知—司办通〔2022〕57号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
律师出具律师函等法律文书收费标准有吗?
参加法考需要学位证吗?
涉78种经济犯罪案件!最高检联合公安部印发修订后《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通告敦促拐卖妇女儿童相关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两部门部署“双高计划”中期绩效评价工作

统一回答:被行政拘留不会留下案底!!!

据悉,截至当前,2022年累计发布如下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典型案例、重要意见通知等!

而2021年则为:2021年前11个月发布的重要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等

点击标题即可跳转查看

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秩序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药品安全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

北京市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
最高法发布《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2022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来了
最高检印发《2022年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点》(附答记者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司法鉴定职能作用协力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典型案例
中共中央宣传部印发《关于推动出版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地名不能随便起、随便换、随便用!国务院修订发布《地名管理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及配套文件

最高检发布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1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发布《普通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政策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处理轮候查封效力相关问题的通知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少数民族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共360名

台湾省出席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协商选举方案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二批行政协议诉讼典型案例

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联合发布5起行贿犯罪典型案例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

最高检发布一季度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三十六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146—149号)

高校教师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典型案例

高校教师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的案例

高校教师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的案例

高校教师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典型案例

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最高检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国家检察官学院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

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

这个国家标准明确了!10月1日起实施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司法部、教育部等《关于做好涉外仲裁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民法典颁布后人格权司法保护典型民事案例
最高检、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5起案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

最高法发布老年人权益保护第二批典型案例

最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两高”发布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司法解释(附法释〔2022〕12号全文)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信访工作条例》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最高法发布《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决定》

最高检将建立全国四级检察机关上下联通的“服务律师直通车”平台

司法部发布律师工作指导案例
三部门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附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
司法部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
自2022年起,不再统一组织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评审!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危害农资安全犯罪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参考案例,法释〔2022〕10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发布,法释〔2022〕9号
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印发《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最高检发布“3·15”检察机关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关于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全文发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公布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公布(附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公布(附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公布(附全文)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全文)
最高法亮出成绩单!感受数据里的公平正义

数读!最高检工作报告透露了这些重要内容

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附答问)

2022年检察工作怎么干?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三十五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141—145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

最高检与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发布加强司法救助协作典型案例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修正草案)》的说明

最高检印发《检察官惩戒工作程序规定(试行)》

最高法、全国妇联、教育部、公安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高检发释字〔2022〕1号)

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危害药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最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附全文)

最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涉种子刑事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附全文)

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新进展新成效

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典型案例

检察公益诉讼“回头看”跟进监督典型案例

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的通报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公告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河南省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公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成渝金融法院的决定

关于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系统上线的通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意见
检察机关知识产权综合性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第三批涉“一带一路”建设典型案例
人民法院服务保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典型案例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印发裁审衔接意见 畅通劳动者维权渠道
中央政法委等6部委联合印发《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附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裁判要旨摘要(2021)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年度报告(2021)
最高法发布《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就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的安排》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2〕6号
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2019-2021)》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第一批)
最高法发布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民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法释〔2022〕5号
检察机关深化司法民主建设 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典型案例
最高检印发《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
全国普法办印发《2022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管理的意见
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在线运行规则》(附全文)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公布
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国家教育委员会第27号令的咨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的安排,法释〔2022〕4号教育部印发《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的通知三部委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若干意见》

最高检发布第三十三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131—135号)

瞿振元:稳中求进,锐意创新,深入推动“双一流”高质量建设

明确了!海南这项补贴,每月最高1万元!
嘉兴市正式出台扶持政策,加快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最高一次性奖励100万!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务院公报2022年第3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

司法部等三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含权威答记者问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涉执行司法赔偿解释(附全文)法释〔2022〕3号

常规剧集正片不少于41分钟!广电总局发文

教育部2022年工作要点全文来了
最高检印发《通知》:加强“国财国土”领域公益诉讼,实现市级院办案全覆盖最高法:关于对大型困难企业制定司法保护制度的提案的答复最高法:关于完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机制的提案的答复
最高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治理“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规范行政涉企合作的提案的答复
最高法:关于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机制建设,推动中国特色司法体系和司法能力现代化的提案的答复
最高法:关于规范对施工单位退场准予先予执行的建议的答复
最高法:关于海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宜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提案的答复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
最高法:关于裁判文书公开对案外人影响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关于江苏省科学社会主义学会新一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职前的公示
江苏省“十四五”哲学社会科学协同创新规划最高法:关于强化互联网反垄断执法,防止资本干涉舆论的建议的答复
最高法:关于修订和深化执行〈民法典〉融资租赁合同专章的建议的答复
最高法:关于鼓励各地建立〈重点商标名录〉并推动其在司法审判和商标审查中运用的建议的答复
最高法:关于明确民事案件管辖权变化后原保全措施如何处理的建议的答复最高法:关于加快推进未成年人司法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建议的答复
最高法:关于进一步完善内地与香港民商事司法协助体系的建议的答复
最高法:关于建立行政争议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的建议的答复
最高法:关于深化推进诉前调解工作的建议的答复
最高法:关于完善限制企业法定代表人消费规定的建议的答复
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应当建立以高审判质效为统领的审限管理机制的建议的答复最高法:关于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庭作用的建议的答复,共设有人民法庭10759个
最高法:关于加快推动修改〈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建议的答复
最高法:关于完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司法解释的建议的答复
最高法:关于加强名酒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建议的建议的答复最高法:关于接受各省市律师协会发挥专业优势成立调解机构进入法院名录的建议的答复
最高法: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首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最高法:关于规范对施工单位退场准予先予执行的建议的答复
最高法:关于优化涉外仲裁案申请不予执行及申请撤销裁决程序的建议的答复
最高法:关于重视庭前准备程序保障诉权与公正效率有机统一的建议的答复

重庆高院公布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标的限额

最高法:关于优化知识产权纠纷诉讼机制的建议的答复

最高法:关于多措并举持续推进诉源治理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建议的答复

最高法:涉企业账户规范性意见计划于2022年第一季度出台

司法部答复:依旧享受法考放宽政策!

最高法:关于加强资本市场司法保障的建议的答复

最高法:关于倡导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议的答复

最高法:关于完善教育制度顶层设计,建立教育法庭制度的建议的答复

最高法:关于在庭前专业调解工作中,引导衔接仲裁机制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立案执行过程中受害人救助的建议

关于提高法院判决可执行性的建议

关于探索开展气候变化领域预防性检察公益诉讼的建议

关于拓宽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渠道,整合国内外优质纠纷解决资源,大力加强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建议

关于加强西部欠发达地区法院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中国人民银行、最高检等11家单位联合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

重磅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发布,涉及法考、涉外法治人才等

3部门发文:严查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行为!

2021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

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

全国扫黑办印发通知要求切实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贯彻实施工作

最高检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2022年1月20日起民间借贷利率法定上限由15.4%降到14.8%!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

建设教育强省!河南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公布

青海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支持法学专业建设

教育部发文,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

教育部等8部门发文,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划定“红线”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获奖名单的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正式发布:健全证券市场民事赔偿制度 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

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成员名单公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支持和保障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
最高法与人社部建立“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 全面推进劳动人事争议多元解纷工作(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选编(二)》

刚刚,最高人民法院答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8号

河南省省委、省政府发布重磅意见:支持7所高等学校创建“双一流”!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司法部印发《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

最高法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 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附全文)

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最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侵权纠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附全文)
无锡市发布律师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司法部 中央文明办出台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
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出提醒函:要求各地持续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不低于”政策
2022年最新!省级教育部门、直属高校及部省合建高校新闻发言人名单、工作机构电话公布
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联合印发《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
如何推动普通高中高质量发展?教育部:重点看这18项关键指标
关于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及各学科重要论述摘编拟入选名单的公示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标的限额的通知
教育部等3部门: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材建设与管理的通知
教育部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国防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指导意见
《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发布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北京设立国家植物园的批复
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甘肃省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反馈意见(2021年12月21日)
最高法出台《人民法院在线调解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印发《关于为死刑复核案件被告人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的规定(试行)》(附全文)
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危害食品安全刑事典型案例
两高相关负责人就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答记者问
最高法发布平安中国建设第一批典型案例
财政部印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