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狩猎者说——北大荒知青猎手历险记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知青50年 Author 贾宏图

本期主人公:下乡在兵团一师独立三营(马场)朱良方的故事 。猎人朱良方远去的背影

狩猎者说贾宏图

我是先知道“纸浆模塑绿色包装罐”,后知道这个项目的发明人朱良方的。以农田秸杆为原料的这种包装罐,可以代替金属、塑料和玻璃的装置,应用广泛,十分环保。为了这个项目的推广,老朱四处奔波费尽心力,曾到报社找过我。


听说,他也是个老知青,下乡在兵团一师的独立三营(马场),而我下乡的地方是一师独立一营(哈青),他们的副营长柴继贤,后来到我们营当营长。我们俩越说越近。他说,他在营里当电工,还是专业猎手,打死的野猪和黑熊无数,还在风雪山林中救过北京女知青。于是,那天在他的绿帆科技有限公司,我把采访“项目”变成了听猎人讲故事,朱良方说——


我从小就是一个不安分的孩子,家住江边的通江街,经常泡在松花江里,七八岁时,我已能横渡大江。我还爱玩弄电器,先装矿石收音机,后来把“红灯”、“熊猫”收音机拆了,再重装上。我是1968年10月11日,和41中的同学一起下乡到独立三营5连的,后来这个连收编为三团(红色边疆农场)54连。那一年我17岁。我带了一箱子电器元件和一块万能表。

开始跟着收豆子,一眼望不到边的豆地,累得我腰都直不起来了,在地头休息时,我跟连长套近乎,递上“恒大烟”。那时我已学会抽烟了。听说,食堂缺人,我向连长自荐,做饭的活我全行!到了食堂让我干面案,用杠子活面,我傻眼了,没办法去挑水劈柴,每天十七八挑的水,把我的肩膀都压肿了。还要去劈柴,寒冬腊月,大雪纷飞,我光着膀子,抡大斧子。业余时间,我练拳击,凶狠好斗,连里领导对我很挠头。因为总给老职工家修收音机,都是手到病除,在连里人缘不错。


一次偶然机会,让我出人头地。大概是1969年春天,全团在45连开春播动员大会,简彭云政委广播讲话,刚喊了几句,扩音器突然失灵,坐在会场上的人什么也听不清了。在场的电工满头是汗,就是找不到毛病,老简一脸铁青。这时,有人喊:“快找朱二!”因为那时我有点“二虎吧叽”,外号“朱二”。当时我正躲在一间知青宿舍打扑克,连长领着营长找到我,我跑去一看,扩音器的大功率电子管已经发红,我用快速搜寻法,终于发现一块泄放电阻虚接,用电烙铁一点,扩音器又响了。前后用了七八分钟的时间。大会继续进行,老简声调更高了。营长当场决定:把“朱二”调到营部当电工。


这下子,我可自在了,屁股后挂着“三大件”,骑着一辆破摩托,“突突”地各连队跑,就那么点儿电器,活也不多,到哪都是好招待。那时正是困难时期,难得吃上肉,炒个鸡蛋就是好菜了。为了给营部和连队改善生活,营里雇用了两个鄂伦春猎手——莫依生和他的侄子小莫。他们打了猎物,什么野猪、狍子、犴达犴(驯鹿),肉给公家,皮留给他们,营里还给他们钱和子弹。(当时我所在的哈青独立营也雇用了新生乡的鄂伦春猎手,他们打了猎物,给我们改善伙食,营里用白菜偿还。他们那时不会种菜。)莫家爷俩头戴狐狸皮帽子,身穿狍皮大氅,脚蹬犴皮靰鞡,十分英武。他们又很豪爽,有酒大家喝,有肉大家吃,我很快成了他们的酒肉朋友。


我们营就在小兴安岭的北坡,这里山峦起伏,满山的松树、柞树、桦树和灌木林,正是各种野生动物的乐园。那时生态好,动物多,附近的新鄂乡、新兴乡的鄂伦春兄弟世代以狩猎为生。每一个有血性的男人都会被神奇的狩猎生活吸引,我干脆拜老莫为师,成了他的关门弟子,他们帮我置办了一身和他们一样的行头;营里看我不耽误电工的活,还能打猎物,就给了一把新的半自动步枪,我也成了一名兼职的猎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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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杆枪,一匹马,我也跟着老莫进山。那马是一匹宝马,蒙古种,四蹄生雪,鼻梁也是白的,跑起来一阵风,而且能踏着塔头跑。为了练马术我吃了不少苦,飞越壕沟,我猛勒缰绳,身体被射出,跌在地下昏死半天。其实狩猎是又苦又险的活,不走“人道”穿山林,风餐露宿忍饥寒。气候最恶劣的严冬,正是狩猎的最好时候;条件最艰险的山林,正是野兽出没最多、狩猎最好的地方。


我跟着莫家爷俩走遍了孙吴、逊克和爱辉一带的山林。飞马兴安岭,风雪夜归人,那日子无比的快乐。他们能吃的苦,我都能吃,平时出猎带着油饼,有火时烤着吃;没有火,一块冻肉,一口酒,我也吃得很香。打了狍子,他们开膛取肝,血淋淋地吃掉,我也跟着吃。他们能住的地方,我也能住,什么开荒人的地营子、采参人的地窨子,我都住过。走后要把门送好,把吃剩的东西留下,那是打猎人的风俗。我很快学会了如何“识踪”(识别各种动物的足迹),如何“码踪”(跟着动物的足迹,寻找猎物);也研究明白了,怎样“跟溜子”(跟踪成群的动物),怎样“截溜子”(把成群动物分离,逐个消灭),怎样“切溜子”(缩小包围圈,把成群动物都消灭);经过一个冬天的实践,我参加了无数的“流围”(一个人独立作战)、“杖围”(一帮人同时下手)和“弘围”(马追狗咬人打,一起作战,气势恢弘)。后来我的枪法比他们都好,我和小莫比赛打野猪,同时向野猪群开枪,我打倒的比他多。老莫伸出拇指对我说:“你比他强!”


因为有了点儿本事,我的野心越来越大了,不甘心给老莫当助手了,想单干。我有了好枪、好马和难得的经验,但我没有好狗。好猎手都知道,没有一群机灵勇敢凶猛的猎狗,他是什么也打不着的。老莫的那一群狗,个个都是狗中豪杰,让我羡慕不已。天常日久,我竟起了歹心,我尽力和那群狗套近乎,给它们好吃的,领着它们玩,想慢慢地把它们偷走。结果被小莫发现了,我们俩枪口相对,差一点儿火拼。后来老莫把我赶走了。现在想起来,那时年轻气盛,对师傅很不够意思。前些年,听说老莫去世了,因为无猎可打,老莫后来的日子很寂寞,但愿莫老爷的在天之灵能原谅我!

离开老莫,我也没改邪归正。我又把魔爪伸向老吴头的狗,他父亲是鄂伦春人,母亲是达斡尔人,也是远近闻名的好猎手,他手下那群狗,一点儿不比老莫的逊色。这回,我下了大工夫,通过当地的电工住进了老吴附近的村子,想尽办法接近他的那群狗,先喂馒头,又喂肉,一点点地混熟了。


一个星期后,我终于把他家最好的两条狗领跑了。回到营里,我以这两条狗为头,组建自己的狗队。经过训练,形成了有“大黑皮”、“大黄子”、“小黄子”、“狼青”、“美帝”和“苏修”为骨干的狗队。还没等进山,老吴头找上门来,非要把那两狗拉走,如果我不给,就跟我拼命。我对他说:“老吴头你也太不讲理了!这是我捡的两条野狗,要不是我护着,早被知青打死吃掉了!”最后,我们俩达成协义,共同使用这群狗,组成联合狩猎队,一起为营部打肉吃。那老头很仁义,和我商定,打了猎物我俩六四分成,给我六,他要四,他说我枪法好。打了猞猁给我,打了黄鼠狼给他。我们俩合作了三个冬天,猎物真是不少,全营各连队都吃我们打的野兽肉,我还用猞猁皮做了一件大衣,还偷着卖过熊胆,那时我开始“走资本主义道路”了,只为有几个零花钱。后来,老吴头的那两条狗在战斗中牺牲了——被野猪咬死。老吴头很健康,一直活到87岁。返城后,我到孙吴办过工厂,他还来看我,见了我抱着就哭。说你走了也不回来,可想死我了!看他耳朵有点儿失聪,我还花钱给他配上助听器,还给了他2000元钱,当生活费。

离开老吴头,我又回到营里当电工,有时还抽空打猎,最值得回忆的是1973年冬天的那次。柴营长指示我:42连地里总有野猪祸害庄稼地,你去看看!那天清晨,我骑着马,领着狗就去了。爬过钉子山,朦胧中看到地里有野物在拱,同时听到包米杆被折断的声音,我慢慢靠近一看,两只大野猪正在啃包米棒,我一声口哨,几只猎狗蜂拥而上,一片狂叫,野猪慌了神,我趁时端起半自动枪,连点数枪,只见两只大猪应声倒下,其它几只狼狈逃窜。连里的人听到枪响,也都跑来了,我让他们把那两条200多斤重的猪拉回去吃肉,又跟着疯跑的狗去追赶那几只猪。那时打猎上瘾,不肯放掉一个猎物。


这时山林渐密,风声骤起,那群狗围着山坡的一棵大树狂吠不止。我在坡上住树下看,一个很深的大洞,里面黑乎乎的。野猪一般是不钻洞的,很可能是个熊洞,天气渐冷,到了熊蹲仓的时候了。蹲仓的熊比较笨,好打。狗群把树洞团团围住,我躲在一棵树后,拉开枪栓,对准洞口。这时随着呼地一声响动,一只大熊从洞口穿出,向狗群扑去,这时我也扣动扳机,那熊重重地摔在地上,压断的树技咔咔直响。它发出一阵吼叫后,慢慢的不动了。

这是一只公熊,我想这洞里还可能有母熊。那群狗冲上去,又对着洞口狂吠。突然一声巨吼,又一只大熊从洞中穿出,那吼声很大,震得树上的叶子直落。我向那熊连开三枪。还好,都打中了,否则那熊就朝我扑来了。我曾被熊扑倒过,险些丧命。它那大爪子很厉害,一爪就能把你的头脸打烂,它的舌头上有倒钩刺,舔一下子,也让你毁容。我有一个姓陈的猎友,就死在熊掌下。那次是我的那群狗救了我的命,它们动作快,抢在熊下手之前,把我拖出来了!为救我的命,一条好狗当场被熊拍死了。这时,我擦了一下头上的冷汗,正想向猎物走去,洞里又传出吼声,我抬头一看,还有两条熊正在洞里蠢蠢欲动,那群狗又向树洞扑来,我瞄准洞口,又连开数枪,把那两只熊也打死了。后来打扫战场费了不少的劲,连队来了十多个人才把那四只熊拉回去。那只公熊1100多斤,那只母熊500多斤,那两只小熊每只也有200多斤。


那一个温暖幸福的熊的家庭所有成员,都血淋淋地死在了我的枪口下。当时,我很得意,自诩为打熊英雄,其实那四只熊当时并没有伤害我,也没破坏国家财产。它们的死是无辜的。现在还时常被那血腥的场面惊醒,然后一身冷汗。


其实,那些以狩猎为职业的鄂伦春人,很敬畏大森林的,打猎物的规矩也很多,不打怀崽儿的动物,不打幼小的动物。可我一打疯了,就顾不了那么多了。现在一想起,心中只有忏悔。我想,打猎是个古老的职业,人类因为能猎取动物,才生存下来,因为食肉才健壮起来。动物养育了人类,在人类可以获取其它食物之后,再也不能杀戮动物了。


这也是人类的文明觉醒吧。


没想到当年的狩猎者朱良方,现在成了虔诚的动物保护主义者。过去他拼死追杀的熊、野猪、犴、狍子,都成了他的朋友。一在电视上看到它们憨态可掬的样子,就高兴。虽然打猎也被它们伤害过,但是现在对它们没有一点儿仇恨。他常回到那片他骑马挎枪跑过的山林,寻找老朋友的足迹,为保护它们做点儿事。那里还有他的一个宿营地,房前有一条小河流过,房后是一片松林。忙里愉闲,他常回去看看,躺在木头房子里,听着林涛呼啸,闻着野花的芬芳,他十分陶醉。我说,你在回味浪漫的故事吧!听说,你曾在大山里救过一个美丽的姑娘,怎么没娶她?他笑着,又给我讲了那个故事——


那是1971年1月的事,春节要到了,知青们的情绪很不稳定,大家都想家,连里又因为战备不给假,常有人逃跑。那天,又是柴营长给我下达了命令:53连的北京女知青兰芳跑了,全连人已找了一天了,再找不到就冻死了!你无论如何也要找到她!生要见人,死要见尸!我骑着马,领着那群狗出发了,望着大雪纷飞的山林,我的心一阵发紧,在这风雪迷漫的季节,最容易迷路,倒在大雪里几个小时就冻死了。我曾多次在打猎的路上看到过雪地里的“死倒”。


我不认识兰芳,但知道他们是1970年来的那批北京小姑娘,都十五六岁,一点儿大山里走路的经验也没有。她是前一天在连队失踪的,昨天全连已找了一天,今天才向营部报告。今天再找不到,她一点儿生还的希望都没有了。他们连在钉子山中,从连里跑出来,向北是黑龙江边,向西是北黑公路,向东是沿江乡、营部所在地,我判断她向西的可能性大。连里已经找了一天,脚印也乱了。我决定向西从山林穿过去,最好抢在她的前面。这一带打猎时我常跑,路很熟悉。我一个劲地打马,加快赶路。

在穿过一片山林时,狗群疯了似地狂叫,我向前看,一群野猪正在林子里抢食。找人要紧,不敢恋战,我拿起枪连发几枪,打倒其中的一只。我下了马,三下五除二,割下几块肉喂狗,又割下一片猪肋巴扇,挂在马鞍上,继续赶路。跑了三四个小时后,天色暗淡下来,我到了二道河畔。兰芳出走已经两天多了,她没有力气走远,很可能躲在什么地方,这一带惟一能挡风雪的就是大桦树林子处的地窨子,春天开荒时有人住,现在是一栋空房子。


借着落日的余辉,我向那面望去,影影绰绰,好像雪地上有新脚印。他领着狗向前跑去,不一会狗也向那个方向叫。我打着马,飞奔到那栋木房前。听到动静,我看到有人出来,那人满身霜雪,戴着棉帽子,穿着一身黄棉衣,脖子上圈着红毛线围脖。


“你是朱电工!”她认出了我。我说:“你是兰芳吧!全连找你一天了!”她声音轻微,说几句话都困难。我立刻从兜里掏出一块巧克力塞给她。这是我多年打猎的习惯,总在身上揣几块巧克力,体力不支时吃一块。我看她脸色变灰,手脚动作迟缓,问她手脚疼不疼,她说不疼。这可不好!我用刀子把她已经冻住的鞋带割断,让她赶快脱掉鞋袜。我马上打回一盆雪,让她搓起来,搓完手脚再搓脸。一直搓到她有了知觉,感到了疼痛为止。这是在风雪中救人的常识。还算及时,要不,她的脚真可能冻掉。本来我想帮她搓,但有点儿不好意思。我是全团都出名的“野人”,许多女知青认识我,谁也不敢接近我,我也从没和一女生单独相处过。


在那个风雪交加的黄昏,在那间不遮风寒的木房子里,面对一个落难的女孩子,我只想快点儿救她,竟没有一点儿别的想法。我又找来几棵桦木杆,点了一堆火,把我带的冻饼烤了一张让她吃,她吃了一张还要,我说不能多吃,因为两天没吃饭了,我怕她撑坏了。


我说,我们还得走,否则在这儿也能冻死。我想到离这里最近的是孟大爷老两口代管的10连地窨子,那里能食宿。我把她扶上马,边走边和她说话。她说,太想家了,就想回家看看,可是连里不给假,只好偷着跑。本来我能找到公路,可下雪了,我迷路了。你要不来,我就冻死了。说着,她掉起眼泪。

我们走的是只有猎人才能穿过的山路,借着淡淡的月光,跟着在前面奔跑的狗群,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就这样,走一段路,骑一段马,半夜时分来到了孟大爷家的房前,一阵狗叫,把他们叫醒了,他们知道是我来了,因为我常在半夜到他们家找宿。“快开门吧,看我捡个媳妇!”我和他们开着玩笑。把那片野猪肉递给他们。老两口把她让进屋,用热水给她洗了脸,孟大娘说:“唉呀,挺俊的姑娘!”兰芳有点儿不好意思了。然后大娘又给我们下了面条。还炒了一盘野猪肉,还炖了犴骨头汤。那犴肉是我前几天路过时送他们的。兰芳连吃了两碗面,又喝了热汤,脸色也变过来了,倒头就睡,一夜无话。她太累了。大娘悄悄对我说:“这姑娘不错,你们在这儿多住几天!好好处处,你也该找媳妇了。”我说:“人家是回家探亲的,走迷路了,我给找着了,明天要送回去!”


第二天,我们吃过孟大娘做的饭,又开始上路,从这里到兰芳所在53连和到营部都有七八十里的山路。那时风停了,太阳爬过树梢,照在我们的身上有了点儿暖意。听到林子里有鸟叫声,不知是喜鹊还是乌鸦。她坐在马上紧紧地抓着她的旅行袋。


我问她:“你是回连队,还是回营部?”


她说:“我哪也不去,就是要回家!”


我吓唬她说:“我把你绑起来,送回去!”


她说:“你绑我,也不回去!打死我,也不回去!”


说着她从马上溜了下来,要跑。眼里还涌出了眼泪。


我最怕女的流眼泪,忙说:“好,好,我送你走,让你回家!”


然后我掉过头又驮着她向北黑公路方向走去,大约三个多小时,我们走到了公路边,兰芳的脸上有了笑容。

我们站在路边拦车,一辆辆大车呼啸而过,就是不停。我干脆把马和那群狗都赶到路中间,我手拿着半自动枪,也站在路上,那身打扮和鄂伦春猎人差不多。当地人谁也不敢惹鄂伦春猎人。一辆大货车终于停了,是孙吴的车,那个司机认识我,“不是朱电工吗?要干啥呀!”我说:“我朋友要回家探亲,你给捎到龙镇!”说着,我塞给他半盒“恒大”烟,他还有点二意思思的,我又塞给他一盒。他笑着说:“好好,快上来吧!”我把穿得像个棉花包似的她和旅行袋一起推上汽车,她还来不及和我招手,那汽车一溜烟地跑了。


我又骑着马领着狗走了,在路过的连队给柴营长打了个电话:“兰芳啥事没有,从龙镇回家了!”然后又进山打猎了。


老朱讲到这儿,就说完了,我有些不甘心,“你这英雄救美的故事就演到这儿了!”他又接着说——


那时年轻,不懂爱情,心思都在大山里,对女人没兴趣。只要背着枪,吹着口哨一进山,什么都忘了。


兰芳回到北京还给我写了信,连着来了两封,信不长,都是说感谢我的话。我连信都没回。这都是那年春天的事,一晃到了夏天。一天,我正在别的连玩,突然50连来了电话,说连长有急事找我,让我速回。


一进连,看到连部门前停着一台北京吉普车,心里一惊,我想最近我也没惹什么事呀!一进门,连长说:“这位老首长正在等你呢!”我一怔,那位穿着干部服的人我也不认识呀。他走上前握着我的手说:“我是兰芳的父亲,特意来感谢你的!”原来他到师部给兰芳办完调转手续,非要看一看她女儿的救命恩人朱电工。刘水副师长派自己的车,送老首长来见我。当时他送给我四条烟,我记得有“大中华”,反正都是甲级烟。还有一铁盒糖果。接着他又拉着我上车,领着我去见团首长,让他们知道我救他女儿的事。我死活不去。前些日子,因为替别人打抱不平,我把一个知青连长打了,被下连检查工作的团副参谋长绑起来,在全营各连游斗,要不是柴营长把我保下来,就全团游斗了。现在正下放连队改造,我可不愿意上团部。


后来兰芳她爸把我拉到孙吴,要请我吃饭。我想,人家都给我烟了,又是长辈,我得请他吃饭。那顿饭花了七八块钱,当时一个肉菜才几角钱,这么多钱,肯定是顿大餐。临走时,他拍着我的肩膀说,无论什么时候,工作上、生活上有困难都可以找我。后来听说,兰芳回去当了兵,以后又上了大学,毕业几年后,还当了挺大的干部。她爸到底是多大的官,我现在也不清楚。临走,他给我留了他家的地址,还有电话号,不知让我丢到哪片林子里了。

老朱的故事很多,他说有机会再给我讲。他的经历是挺神奇,没想到迷恋山林的朱良方,1974年突然有了想上大学的念头。他又去找柴营长。老营说,你小子这么聪明,好好念点儿书,肯定有大出息。你要上学,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你在连队好好干,大伙推荐你才行。朱二这回听了柴营长的话,整天埋头干活,再没惹祸,在第二年群众推荐时,他在全连得票最多,理所当然地上了大学。他本来想学点儿技术,可连里分配的学校是佳木斯师范学院,他只好泪别他的宝马和狗群,坐上火车到佳木斯,进了大学。可是半个月后,他又跑回连队,他说太憋屈;一个星期开会,一个星期修路,又不上课,没意思;顿顿粗粮,还没有肉吃。柴营长把他骂了一顿,又让他回连当电工了。他又招狗领马,一哨人马上山打猎去也。


在1977年的知青大返城中,大森林里孤独的“游神”朱良方也随大流回到了家乡,在哈尔滨石油公司先当业务员,又自愿当挣钱多的搬运工、站大岗的经济警察。下了班忘不了“走资本主义道路”,修电器,到农村卖汽水,还用从老父亲那学到的裁缝手术,干服装生意,先自己制作,后来长途贩运。买卖做得很大,从上海、温州上货,在哈尔滨的各大商场都有他的专柜。1980年已经当上公司集体经济处副处长的朱良方停薪留职了,开始了自己的二次创业。他像猎人一样,不断地追逐猎物,不在意猎物本身,而在于过程的艰难和快乐。他有着在艰苦卓绝的条件下生存的经验,他曾把生死置于度外,生意上的困难,商场上的险恶又何足挂齿。他在山东养马也搞过房地产,在孙吴办过亚麻厂,在杜尔特县建过造纸厂,无论成败他都谈笑凯歌还,又开始寻找下一个猎物。


令朱良方欣慰的是,他没有亏待过给他关爱的黑土地,更没有亏待过有恩于自己的乡亲们。十多年前,他放弃了自己的所有产业,倾其所有,开始研发可以代替发泡塑料餐具的纸浆模塑快餐具,以此向白色污染宣战。他说,这是他的“还债项目”,过去自己曾以狩猎为生,伤害了大森林和其中的生灵,现在要从善为良,为环保事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现在他发明的这个项目已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通过,被认为是国内和国际首创,具有重大的环保意义、引进食品业以及奶制品业的极大潜力,正在推广过程中。


老朱把他的绿色包装赠送给我,我又要了几发他打猎剩下的子弹,我把它们一起摆在我的书架上,不时看一几眼,仔细体味一个老知青的人生演化。

朱良方是一位好电工,更是一位保卫边疆的好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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