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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公布四川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含培育) 和高水平专业群立项建设名单和编制建设任务书的通知



川教函〔2021 〕620 号


各有关高等职业学校: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四川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计划的意见》(川教〔 2021 〕24 号)和《关于开展四川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川教函〔 2021 〕86号)精神,按照公平公正、扶优扶强、质量为先、改革导向、合理布局的原则,经高职学校自愿申报,专家评审,教育厅、财政厅审定,并经公示无异议,现将四川省立项建设的22所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含8所“国家双高”建设学校)、50个高水平专业群和15所高水平高等职业培育学校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并就编制项目建设任务书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明确建设目标

各项目建设学校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我省关于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精神,充分认识省级“双高计划”项目建设对推进我省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积极履行建设主体责任,协同扎实推进建设,确保项目如期完成,建设目标如期实现,切实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培养质量、服务能力和社会声誉,充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国家重点产业和区域支柱产业发展,为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二、制定建设任务书

项目建设学校要严格按照省级“双高计划”项目建设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发展实际,科学制定《建设任务书》,明确建设内容和时间表,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有效、落实落地。《建设任务书》中的建设目标、预期效益、建设内容、经费预算、建设进度及保障措施等内容须与学校申报项目时的内容保持一致,目标任务和经费保障不得低于申报所提标准。项目建设学校要组建专家团队认真规划编制任务书,并对其科学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

三、保障经费投入

项目建设学校及举办方应严格履行申报书中的相关承诺,将建设计划所需的建设资金列入年度预算,确保建设资金充足到位。项目建设单位是省级“双高计划”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除财政补助资金外,应积极吸纳社会、行业等资金投入,多渠道筹措建设经费,加大省级“双高计划”项目的投入力度。项目建设学校要严格遵守国家会计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严禁将资金用于偿还债务等与项目无关的其他支出;对应纳入基本建设或政府采购的,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和政府采购程序组织实施,要切实加快项目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坚持动态管理

项目建设周期为2021—2023年,项目建设学校要强化目标导向和过程管理。教育厅、财政厅将通过阶段性检查、终期验收等方式,对建设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检查、验收不合格者,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五、相关工作要求

项目建设学校要进一步优化项目预算和细化建设内容,要组织专家对制定的任务书进行充分论证(专家组应至少由教育、财会、相关行业和企业专家组成)。请于 2022年2月18日前将《建设任务书》(一式两份)以正式公文形式报送至教育厅职业教育处,并将电子版( Pdf 、 Word 和 excel )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以“学校全称—双高任务书”命名)。教育厅、财政厅审核备案后,项目建设学校按《建设任务书》实施项目建设。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


来源:四川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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