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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以立法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审议《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草案)》

北京人大 2023-12-23
聚焦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重心下移、共建共享,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覆盖面和适用性。为更好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提升本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工作水平,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列入本年度立法计划。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共有12位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审议意见。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立法正当其时

党中央高度重视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把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作为实现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加快建设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研究制定并出台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这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工作的推进提升提供了依据,也对地方公共文化事业发展工作的细化落实提出了要求。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不断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先后发布一系列规划政策,有力推动了本市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积累了丰富的制度成果和实践经验。这些制度成果和经验做法,需要通过立法予以固化提升。

随着新时代人民群众美好精神文化需求日益增长,本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工作面临供给不足、质量不高、发展不均衡等问题。北京作为全国文化中心,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首善之区,有必要在健全人民文化权益保障制度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治建设。


▶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措施具体可行

条例草案主要规定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思想和政府职责、设施建设与管理、服务提供、融合发展、社会参与、保障措施六方面内容,体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压实各方保障责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能力提升需要相关部门共同努力、加强合作,形成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合力。条例草案细化落实国家上位法,压实各方保障责任。明确市、区政府是公共文化服务保障的责任主体,详细规定政府各部门相关职责,细化乡镇、街道和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相关任务;建立公共文化设施使用效能和公共文化服务工作考核评价制度;规范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完善群众文化需求和反馈机制的具体要求,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精准对接群众需求。

二是坚持首善标准。近年来,本市构建完善政策体系,已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惠民文艺演出、品牌文化活动等新形式新内容层出不穷,实体书店、博物馆等文化设施功能得到深度拓展,社会化运营为公共文化设施注入了新的力量。条例草案立足全国文化中心战略定位,坚持首善标准,固化提升本市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积累的有益经验,在设施建设、服务标准、资源整合、信息公布、社会参与等方面高起点、高标准作出规范。

三是突出北京特色。故宫文物藏品走上“云端”展览,京剧脸谱、剪纸走进中小学校园,随着公共文化服务的领域不断拓宽,市民的文化需求得到了更加全面的满足。立法发挥首都文化资源集聚优势,突出北京特色。以古都文化、红色文化、京味文化和创新文化拓展公共文化服务内容;促进公共文化与科技、教育、健康等领域融合发展,丰富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品质。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公共文化服务是在群众家门口开展的,不能与人民群众有距离感、更不能有违和感。立法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当前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规范。条例草案强化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和基层网络建设,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向基层倾斜、向群众身边延伸的机制和措施,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进一步完善条例草案内容,意见精准有效
关于厘清相关概念。马曙光委员建议,进一步明确公共文化服务的分类和概念界限。周开让委员提出,对公共文化服务的范围加以明确,在厘清基本与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基础上,明确不同服务的提供主体,并对群众的需求进行分类。
关于完善部门职责。钟祖荣委员建议,对文旅主管部门分类制定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和绩效评价实施办法的有关职责规定加以完善。伍义林委员提出,进一步研究丰富公共文化产品供给的职责划分。李静委员建议,明确普法文化事业的部门职责。李文委员提出,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交流与合作的相关规定。
关于提升服务质量。钟祖荣委员建议,增加公共文化服务效果评估的具体规定。马曙光委员提出,在服务提供中进一步体现“北京特色”。王建中委员建议,强化博物馆、基层文化中心的管理体制机制和绩效考核,提高服务质量和利用率。

关于促进融合发展。李静委员建议,在“融合发展”一章加强科技创新赋能,并健全文化金融的相关规定。钟祖荣委员提出,融合发展的现有表述一般理解为相互促进,建议进一步研究利用其他领域优势促进公共文化发展的表述角度。

关于推进数字化建设。冯培委员建议,加强对商业性网络平台的引导规范,对于其应当承担的责任、应当提供的服务在条例中予以明确。杨凤一委员提出,要加强公共文化服务的网络平台建设,在资金和人才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关于加强设施管理。王建中委员建议,在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力度的同时,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赵丽君委员提出,要突出设施建设与管理的便利性,注重加强公共文化设施种类和数量、规模和布局的管理。
  关于细化保障措施。王俊成委员提出,要坚持配套的基本保障与区域的优质服务提供相结合。王建中委员建议,将建立公共文化设施使用效能和工作考核评价制度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具体化。王红委员建议将考核评价制度列入总则部分进行规定。

来源:《北京人大》杂志

作者:吕明芳

责编:吕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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