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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 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泛闻志 人民中科研究院 2024-01-09


规范互联网弹窗信息,官方有了最新规定。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2年9月30日起施行。




用户苦弹窗推送久矣


弹窗推送对用户有多大影响,看看它的搜索关联词就知道,关联最紧密的是“烦人”“恶心”和“如何关掉”。

弹窗推送要看十几秒甚至半分钟关闭按钮才弹出,甚至标识着“X”的地方不是关闭按钮而是跳转键;本来只想查资料,结果弹窗广告夹杂在文章里,很容易误点,内容十分“辣眼睛”;每天各个时间段都可能随时收到各种App的推送,很多都是纯标题党,点进去与标题完全不符,有的内容很长甚至不小心误点就会自动播放出声音。


从PC时代到移动互联网时代,弹窗推送的“症状”除了不变的无法一键关闭、内容“标题党”、诱导用户点击和可能有病毒等老问题之外,又多了推送频次过多过滥、推送信息内容比例不合理等新问题。



日前,广东省消委会发布的《2022年度互联网弹窗信息对消费者的影响调查报告》显示,近八成受访者表示深受困扰。其中,54%反映会影响正常网页浏览或软件使用;53%反映误点会强制下载捆绑软件/应用程序;50%反映不良信息内容对未成年人成长造成危害;50%担心个人信息被泄露;50%反映误点容易中病毒。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规定》的推出以规范弹窗信息推送,已是迫在眉睫。

《规定》立足当前实际,紧盯弹窗新闻信息推送、弹窗信息内容导向、弹窗广告等重点环节,着力解决利用弹窗违规推送新闻信息、弹窗广告标识不明显、广告无法一键关闭、恶意炒作娱乐八卦、推送频次过多过滥、推送信息内容比例不合理、诱导用户点击实施流量造假等问题。



规范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有9个“不得”


《规定》提出,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应当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规定》强调了很多具体要求,有以下9个“不得”:



1、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不得推送《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规定的违法和不良信息,特别是恶意炒作娱乐八卦、绯闻隐私、奢靡炫富、审丑扮丑等违背公序良俗内容,不得以恶意翻炒为目的,关联某一话题集中推送相关旧闻。




2、未经许可不得推送新闻


未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不得弹窗推送新闻信息,弹窗推送信息涉及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应当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或者取得相关许可的,应当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或者取得相关许可。




3、不得歪曲篡改标题


弹窗推送新闻信息的,应当严格依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互联网新闻信息稿源单位名单》,不得超范围转载,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和新闻信息内容,保证新闻信息来源可追溯。




4、不得恶意炒作热点


提升弹窗推送信息多样性,科学设定新闻信息和垂直领域内容占比,体现积极健康向上的主流价值观,不得集中推送、炒作社会热点敏感事件、恶性案件、灾难事故等,引发社会恐慌。




5、弹窗内容不得忽视审核


健全弹窗信息推送内容管理规范,完善信息筛选、编辑、推送等工作流程,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力量,加强弹窗信息内容审核。




6、不得进行差别推送


保障用户权益,以服务协议等明确告知用户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的具体形式、内容频次、取消渠道等,充分考虑用户体验,科学规划推送频次,不得对普通用户和会员用户进行不合理地差别推送,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或者影响用户关闭弹窗,弹窗信息应当显著标明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身份。




7、不得利用算法进行推送


不得设置诱导用户沉迷、过度消费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背伦理道德的算法模型;不得利用算法实施恶意屏蔽信息、过度推荐等行为;不得利用算法针对未成年人用户进行画像,向其推送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信息。





8、“广告”不得模糊难辨


弹窗推送广告信息的,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标明“广告”和关闭标志,确保弹窗广告一键关闭。




9、不得进行恶意引流


不得以弹窗信息推送方式呈现恶意引流跳转的第三方链接、二维码等信息,不得通过弹窗信息推送服务诱导用户点击,实施流量造假、流量劫持。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人民中科研究院首席专家朱巍分析,《规定》聚焦解决弹窗新闻信息推送、弹窗信息内容导向、弹窗广告等重点环节出现的问题。《规定》实际上串联起了互联网所涉及的不同方面的法律法规,相对于以往的专项治理,将形成更加综合、立体的执法体系。


对于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的平台而言,有法可依、有规可循之后又该如何推动落实?


《规定》提出,服务提供者要健全弹窗信息推送内容管理规范,完善信息筛选、编辑、推送等工作流程,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力量。


与此同时,各地也将加强对各类互联网弹窗的检查整改和监督管理,推动形成更加清朗的网络空间。


责编:岳青植
监制:李红梅


参考来源:

1.《三部门联合发布<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网信中国

2.《三部门联合发布新规规范弹窗推送治理“诱导点击”》光明网

3.《<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剑指违规推送恶意炒作》新华社

4.《“乱弹窗推送”九大现象,三部门规范来了》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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