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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飙短评 | 如果现实中扫黑除恶能像《狂飙》一样“文明”

春节期间,《狂飙》这部剧走红了。作为一部以三年扫黑除恶及扫黑除恶常态化为背景的扫黑剧,光从情节和剧情来看,还是有可圈可点之处的。然而,《狂飙》的背景恰恰是扫黑除恶,就导致整个剧情与现实中的扫黑除恶严重不符,所突出的主体偏离实际生活。作为一名办理过不少涉黑恶案件的刑辩律师,看了《狂飙》之后,我必须要说,如果现实中扫黑除恶能够像“狂飙”中一样办案,那么中国的法治就指日可待了。《狂飙》中以徐忠、安欣等人为领导的专案组秉持着疑罪从无、以事实和证据定案、以及严格执行取保候审规定。从《狂飙》第一集开始,指导组进驻京海市,决心扫黑除恶常态化,铲除当地盘踞多年的黑恶势力起,到第三十九集大结局,黑老大高启强被判处死刑为止,指导组一共工作了一年多的时间,期间文明办案,收集证据,依法传唤嫌疑人,询问证人,并深入各场所、工地、幼儿园、养老院等进行实地调研,在充分掌握了高启强及强盛集团的犯罪证据之后,才决定收网实施抓捕。回想自己参与办理的多起涉黑案件,再看《狂飙》中专案组的办案方式,感慨万千,感慨剧中专案组能够如此文明的办案,如此扎实的收集证据,不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前绝不随意抓人。而现实中,大部分涉黑案件都是先抓人、再发线索征集,典型的先抓人再找证据。其中取保候审这个概念也曾多次出现,在实践中,取保候审的难度之大,作为刑辩律师都有目共睹,不光是涉黑恶案件难以取保,就连普通的刑事案件,取保候审也要费尽百般周折,大部分时候依然无法实现取保。而在剧中,唐小虎被警方传唤几次,都顺利取保,甚至在警方掌握多数证据、甚至有证人能够佐证的情况下依然取保候审,从办案人员的对话中可以看出,他们对于法律的敬畏是发自内心的。在专案组内部召开研讨会的时候,副组长安欣还表示,一旦案件起诉到法院,有多少证人会出来作证,是否能够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他还提醒专案组人员,该走的程序都要走,一个也不能落下,必须合法合规办案。而现实中的涉黑案件则是,辩护人为了申请证人出庭、被害人出庭证明案件存在问题,不构成犯罪,说破了嗓子,最终法院一句证人无出庭必要就当庭驳回,甚至不给辩护人复议的机会,有的案件所谓被害人来到法院门口要求出庭说明情况,并说明自己并没有被害,是办案机关恶意诬陷被告人,法院却将这样的被害人拒之门外...值得一提的是,在扫黑除恶的大背景下,全案专案组办案都秉持文明执法、文明办案的原则,不会对嫌疑人威逼利诱、篡改供词甚至刑讯逼供,全案办案过程均重客观证据,重视走访调查、收集真实口供、还原案件真相。现实中,办理涉黑案件的专案组,大部分都会将嫌疑人置于指定居所之中进行监视居住,在这个过程中通过指供诱供、编造伪造笔录、刑讯逼供的方式取得非法证据,通过各嫌疑人虚假的口供进行定案,完全忽视了证据的客观性与真实性原则。我们办理的黑恶案件中,大部分都存在上述情况,刑讯逼供的方式也是五花八门、无所不用其极,没有接触过涉黑恶案件的人可能无法理解,21世纪的今天依然存在刑讯逼供,然而经历了很多案件后,我们对刑讯逼供收集证据的方式已经有了非常充分的了解。专案组甚至可以在镜头下办案,剧中唐小虎取保候审的那天晚上,京海市的各大媒体都来到京海市公安局门口,等待采访唐小虎和高启强,刑侦队长张彪也能面对镜头公开说出办案的进展,在阳光下办案。综上,《狂飙》从剧情和情节设计来看,是一部好剧,已经初步具备了黑社会港片的风采,然而选择扫黑除恶及常态化作为背景,考虑到与实践中的案件反差巨大,整体的评价就会画一个问号,全剧我从头看下来,虽然被一些剧情吸引,但是综合评价依然是一部为宣传而生的电视剧。如何评价徐昕律师?无罪
2023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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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处逢生,刑辩道路与未来 | 一名刑辩律师的2022

将这张12月6日在安徽马鞍山被集中隔离的红码放在开头,告诫自己不要忘记2022年这一年发生的一切2022年已到岁尾,又是一年刑辩之路,又是一年风雨兼程。这一年对于刑辩人来说并不轻松,从年初各地防疫加码、隔离,到年中忽左忽右的政策变化,再到10月防控再度升级,部分省份一刀切严重,终于到了12月,迎来了曙光,一切防疫终于成为了历史,大家终于重获了消失三年的自由,终于拥有了免于恐惧的自由。这一年来,有苦有痛,还记得年初为了争取会见,为了消除北京行程,而选择在某地“洗码”的无奈;还记得驾车在高速口被劝返,四处绕路的尴尬;还记得四处出差,咨询隔离政策,恐惧于当地变幻不定的防疫政策的痛苦。的确,这一切到年末终于画上了句号,这句号并不圆满,过程包含了多少人的付出与牺牲。有人会说,如今的世界也不好,病毒横行,很多老人无法幸免于此,还不如被封着好呢。我会这样回答:无论如何决策都不完美,但至少这样每个人都是自由的,拥有了自我治疗的自由,拥有了免于被拖走、封门、隔离、强迫消杀的自由,每个人都可以回归正常的生活,人作为人的权利至少在防疫层面得到了应有的尊重,这本身就足够了。谈到刑辩,就如同2022年的波折与坎坷一般,往往都充满挑战和机遇,很多时候都是绝处逢生,这就是刑辩的魅力所在。2022年大案刑辩/徐昕律师团队取得了一些成绩,数十起案件实现有效辩护,无罪辩护成功案例14起。2022年我参与办理了团队十几起案件,其中包括数起涉黑恶案件。今年我参与过的案件中有两起取得了无罪的成绩,分别是依兰案和金华鹦鹉案,现总结回顾印象深刻的案件如下:1、依兰案——羁押1000多天终获无罪依兰案撤回起诉决定作出后,家属在群里感谢律师依兰案起于一场股权纠纷,因为这场股权纠纷,七旬老人李秀珍被身为前检察长的亲弟弟举报并被超期羁押,申请了多次取保候审及撤诉都无济于事。一审依兰法院判处老人有期徒刑五年半,经过了多轮控告及家属把案件整理成书籍并邮寄,二审哈尔滨中院终于将案件发回重审,发回重审后案件进入长期停滞状态,后经过何智娟律师不懈的努力,发回重审后2022年进行了几次庭审。最终,2022年8月16日,依兰法院重审一审宣判前,检察院撤回起诉,后作出不起诉决定。2022年8月18日,李秀珍终于取保候审,案件经历1000多天,终于获得圆满的结果。这结果的背后离不开律师们的坚持和努力,最终案件绝处逢生,获得无罪。2、金华鹦鹉案及系列动物案件金华鹦鹉案,作为又一起轰动性的动物案件,整个过程算是波澜壮阔。我在本案中主要负责前期的法律意见写作,以及质证环节,我参照徐昕老师在深圳鹦鹉案中的质证方式,对收集、扣押、送检过程中的鹦鹉照片及数量进行一一比对,发现物证前后存在严重的不一致的情况,甚至还存在用照片鉴定的DNA的情况。后来开庭过程中,何智娟律师果断发现这一点,在法庭中陈述出来,让在场的法官检察官顿时震惊,然而之后又经历了一波投诉与反投诉,当事人纷纷取保候审。后期,刘章、黄佳德律师为林某辩护,曾薪燚与何智娟为曹某辩护。2022年4月“两高”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买卖人工繁育技术成熟已成规模的野生动物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理。辩护律师立即向法院提交要求宣告无罪的意见。很快,检察院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同意。2022年5月12日,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刑辩律师而言,通过实践和这些年的努力改变了一项制度,挽救了更多的家庭,没有什么比这更可贵的了,践行类案辩护,以个案推动法治进步。吉安案律师合影3、吉安皮利伟案——百日庭审的涉黑案今年的整个夏天,从6月到9月,我都是在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度过的,夏天的吉安酷暑难耐,体感温度逼近50摄氏度。吉安皮利伟案也在炎热的夏天开庭,一开始案件安排38天庭审,后来陆续延长到了12月31日,后来因为法院强行宣判同案其他被告人,导致皮利伟身体状况急剧恶化,庭审被迫中止,目前皮利伟仍在医院接受治疗,庭审依然处于中止状态。皮利伟案是一起典型的,因为老赖举报而产生的涉黑案件,江西太平财险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皮利伟,因借钱给老赖,遭到恶意拖欠,后通过法律途径要债,最后遭到举报。全家人因此而“满门抄斩”,妻儿及五兄弟都被定为黑社会。全案大部分事实均为拼凑,当地办案过程中发现了皮利伟家创业累积的财富,因此执意将本案拼凑成为黑社会。全案45名被告人,有30多名皮利伟根本不认识,完全没有见过,全案53起犯罪事实,50起皮利伟案发前根本不了解,没听说过。案件也存在大量证据造假,笔录造假的情形。用皮利伟自己的话来说,完全是凭空想象、恶意栽赃的,整个案件就像是一部剧本一样,侦查机关就是剧本的总导演,而自己就像是剧本的观众一样。泰和县人民法院发的出庭通知书创下庭审纪录案件至今开庭已经半年多,按照开庭的天数来算,也有将近100天了。目前依然在个罪的审理、质证阶段。希望通过律师们的坚守和漫长的庭审,案件能有好的结果。4、马鞍山药神秦才东案——癌症患者的福音马鞍山药神秦才东案,是系列药神案中最特殊的一个,大部分药神案都是帮助病友从海外代购没有生产批号的药物,而秦才东不同之处在于,他是上个世纪的牛津博士,学习材料科学,曾在新加坡、香港等地高校任教,后放弃了高额的收入和海外资产,回国悉心科研,当起了科研个体户。在二十年的研究中,发明了一种能够治疗癌症的组合物,正是因为组合物的发明,让秦才东身陷囹圄。2022年4月12日,在徐昕老师的安排下,刘章律师和我正式开始办理本案。通过阅卷、会见和家属的沟通,了解到秦博士所研制的组合物,对于癌症患者存在明显疗效,有数百名癌症患者因此受益,通过组合物的发放,让数百名癌症患者重新看见了希望。通过会见秦博士,他表示,只要能够攻克癌症,坐牢也值得。他还表示在现在阶段,只有科学能够救他出去。我们感慨于秦才东博士对科学的执着和奉献精神,更感动于他几十年如一日的坚持,他自己讲述,回国后,他发明了几十项专利,有海水淡化、有污水净化、有秸秆利用、还有防盗博士锁等等,一谈到他的科学研究,他就兴致百倍,脸上浮现出久违的笑容。讲到组合物的时候,他表示,能够挽救如此多的人的生命,他非常欣慰,也坚信自己已经攻克了癌症,相信不久的将来,癌症不再是人类生命的头号疾病。在和检察院的沟通中,我们表示,本案秦博士并非江湖骗子,而是具有真才实学的牛津博士,其配制的组合物也并非假药,客观上改善了很多人的身体、治疗了很多患者的癌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带有自救、互助性质的生产、进口、销售药品的行为,不应当认定为犯罪。”检察院对秦博士的学识及人品也表示认可,也希望案件能够妥善解决。12月13日开庭前法院门口聚集了大量支持秦博士的患者们2022年12月13日,案件开庭,法庭门口聚集了数百名患者,他们希望能够旁听庭审,支持秦博士。经过了12个小时的激烈庭审,午夜两点庭审结束。庭审过程中,刘章律师主要围绕组合物是否有效果,有效果是否能作为药物发表意见。同时针对本案中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互助金进行论证,没有高额回报,也没有公开宣传吸收资金信息,更没有欺骗患者,根本不成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针对2022年6月28日的专家论证意见,刘章律师表示,这份论证不能体现出任何专家的专业,且参加论证的专家都没有从专业的角度来证明组合物无效,他们仅从程序角度分析,组合物不符合成为药物的临床实验要求、精准度等,并没有从成分出发论证组合物能否杀灭癌细胞,也没有真正论证组合物是否有效,针对有效的几百名患者而言,其药效原理究竟是什么,为何患者们服用能够起死回生,挽救生命。面对数量如此大的有效案例,不能仅解释为精神安慰剂这个说法,针对组合物的效果,并没有排除合理怀疑证明其无效,因此不能定义为假药。案件于2022年12月30日宣判缓刑,秦才东博士终于与家人团聚。从一开始量刑达到10年以上,到后来的缓刑,案件最终得到妥善解决。5、错换人生28年案错换人生28年案,是一起网络热点案件,也因此引发了网友的热议,最终演变成网络骂战。其实28案的案情简单,也早就已经查明案情,本来双方应该放下矛盾开始新的生活,却在网络上迟迟骂战不休。今年9月我陪同杜新枝女士进行控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她在这场骂战中持续遭受侵害,亲生儿子也在去年病逝。希望本案对杜新枝实施网络暴力的人能够受到法律的制裁,本案我也将继续陪同杜新枝女士,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2022年,我还跟随团队在河北保定、衡水办理了两起涉黑案件,均是房地产开发商被冤打成黑社会的案子,目前案件仍在办理中。2022一路走来,感受世间冷暖与真情,很多案件历经艰难险阻,终于绝处逢生。这就是刑辩的道路,也是刑辩的未来。即使是最黑暗的夜晚,只要相信光明,黎明就还是会到来。丘吉尔曾经说过:“不要绝望,人们在漫长黑夜会迷茫、灵魂会被冻结,但是会由于不知何处的火花而忽然觉醒。”这句话正印证了刑事辩护的绝处逢生,只要心存希望,就会赋予自己和他人力量,有了力量就会走出黑暗。2023,致敬并祝福每一位热爱自由,寻找光明的人们,也致敬在2022年曾为此不懈奋斗的人们。祝大家新年快乐!
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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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药神案 | “我宣布癌症从此不再是一个不治之症”

马鞍山药神秦才东案,是系列药神案中最特殊的一个,大部分药神案都是帮助病友从海外代购没有生产批号的药物,而秦才东不同之处在于,他是上个世纪的牛津博士,学习材料科学,曾在新加坡、香港等地高校任教,后放弃了高额的收入和海外资产,回国悉心科研,当起了科研个体户。在二十年的研究中,发明了一种能够治疗癌症的组合物,正是因为组合物的发明,让秦才东身陷囹圄。2022年3月4日,一个普通的日子,对于服用秦才东的组合物的癌症病友们来说,却是难以忘怀的一天,秦才东因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被安徽省马鞍山市森林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案件侦办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消息很快传遍了秦博士创建的两个“组合物互助交流监督群”,大家无不惋惜、震惊,并且对自己未来的病情表示深深地担忧。2022年4月12日,在徐昕老师的安排下,刘章律师和我正式开始办理本案,当时秦才东已经被羁押一个多月,已经陆续有患者传来了病情恶化的消息,大家纷纷通过群聊表达自己绝望的心情,因为秦博士曾经给了他们生的希望,如今希望已经暗淡。秦才东牛津博士学历证书1博士受难,面临重刑秦才东博士的教育经历颇为坎坷,他出生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一个偏僻的小乡村,在他考出马鞍山之前,他一直在家务农,甚至没有机会走出乡村看看外面的世界,长期务农的他皮肤黝黑,一口浓重的乡音,和家乡的农民们打成一片。从小好学的他于1980
2022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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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评价徐昕律师?

不少当事人和家属反映,想找徐昕律师,但找不到准确的联系方式,有的案件甚至就此错过了黄金辩护阶段。搜索“徐昕”,会显示一些常见的关联搜索,代表了网友的普遍疑问,现简答如下。“如何评价徐昕律师?类似搜索:徐昕有多厉害?徐昕律师厉害吗?徐昕律师怎么样?徐昕律师排名?徐昕律师什么水平?他的无罪案件多,有效辩护率高,救了不少人,挽救了不少企业,带出了不少优秀律师。他特立独行,直来直去,不擅为人处事,得罪了不少人,诋毁他的人也不少。他不介意,专注于刑辩事业,为自由和生命辩护。“徐昕辩护的案件?类似搜索:徐昕办过哪些案件,徐昕代理的案件,徐昕经典案件,徐昕律师成功案件,徐昕(经典)辩护词,徐昕团队办过什么大案徐昕律师承办了大量影响性案件,如天津赵春华枪案、刘大蔚申诉再审案、深圳鹦鹉案、吉林王成忠案、包头王永明案、货拉拉案、日本议员樱木琢磨贩毒案等。临汾涉黑案、河南张玉玺案、唐山刘秀丽案、湖北常玉贤案、泸州李梅案、辽宁谢启良案、邯郸康耀江案、东莞周伟案、江苏邵某春案、魔术道具假币案、广东何钿案、胡某佳律师诬告陷害案、陈某诬告陷害案、阿里王某某猥亵案、“办案就是为了搞钱”的远成系列非法经营案等实现无罪结果。近年来,徐昕律师团队无罪辩护成功的案例近40件,其中2022年无罪辩护成功的案例13件。“徐昕庭审直播?类似搜索:徐昕(开庭)辩护视频,徐昕律师庭审刑事案件的庭审直播几乎没有了,原来的直播也基本下架了。徐昕的庭审直播不多,只有吉林王成忠案(辽源中院、通化中院),张某侵犯计算机信息系统案(海门法院、南通中院),姜玉东案(太原中院),王浪反杀案(陕西高院),禹建华玩忽职守再审案(衡水中院)。网络搜索或许能找到部分,微信公众号“正义联接”也有一些。王成忠案二审庭审直播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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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案青年论坛第12期】黑社会性质组织认定扩大化问题与对策

❖主持人:李二权❖主讲人:刘宇堃李二权:“扫黑除恶”是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8年1月决定在全国开展的为期三年的专项斗争。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开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在此刑事政策背景之下,全国涌现了一批涉黑涉恶刑事案件,其中不乏被部分司法机关拔高处置的冤案,对黑社会性质组织扩大化认定的问题也在全国范围内频频出现。因此,在涉黑案案件中,刑辩律师坚守法律底线,维护当事人合法诉讼权益的责任愈发沉重。那么,在涉黑案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认定扩大化具体表现有哪些,该如何应对?就由本期大案青年论坛主讲人刘宇堃为大家分享。刘宇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已经结束,扫黑除恶也成为了常态化的趋势。在司法实践中,扫黑除恶往往会被地方政府因政策、指标等各方面原因而扩大化认定。在实践中一旦认定为黑社会组织成员,将会给本人及家庭带来灭顶之灾。现在我就了解和参与过的10起涉黑案件认定扩大化的案例进行简单分享。一、组织成员认定扩大化的问题1、被“凑数”的工作关系在实践中往往存在用经济关系和工作关系进行凑数,例如经济上的隶属关系、合作关系,一些公司的老总被定为黑社会,往往其下属,从秘书到顾问,甚至延伸到司机、看门人等,整个公司都会因此而遭受沉重打击,使得整个公司瘫痪,而被地方政府接手。这种利用经济关系的凑数,存在于广泛的行业,如房地产业、资源类行业、建筑类行业、金融类行业等,实践中一些二三线城市的龙头企业,很多会面临这种风险,如遵义张某涉黑案中,其为当地采矿、建材业的龙头企业,因竞争对手举报而被构陷为黑社会,其公司的几名员工也因此遭受牵连,其中包括其本人的司机;再入长春刘某某涉黑案,其公司的看门人及一些其他员工都被拔高凑数成为黑社会组织成员。这样的案例非常之多,导致上述产业成为了重灾区,一些地方不顾经济发展将地方的龙头企业定黑以完成指标,导致经济衰退、社会秩序的混乱。2、被“拔高”的亲属关系一些亲属关系,在实践中也会被拔高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因为亲属关系密切,亲属中如果有一个在经济上比较宽裕,从事一些产业,积累大量财富的亲属,被定性为黑社会,其他亲属在与其正常的交往行为,有可能会被定性为“经济特征”。由于在地方上产业比较大,加上家族人数众多,在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时,这样的产业很多会被认定,并且亲属关系属于比较容易拔高成为组织成员的关系,因为家属关系中,联系比较密切,日常生活中交集也广泛存在,日常生活中家庭成员的一些琐事,如修建房子、聚会聚餐、与周围人发生冲突时候的帮助行为都会被认定为具有组织特征的行为,这样一来,通过拔高,就把亲属关系演变成了黑社会性质组织。3、陌生人的黑社会有一些陌生人之间也会被通过共同认识的人而产生关系,一些被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前几名被告人一般彼此认识,而后面的“组织成员”往往存在,相互不熟悉,或只认识其中一个人,而因为与共同认识的人之间一些日常琐事,而被牵连,认定为组织成员。这样的情况非常常见,例如,阜阳葛某某涉黑案中,第二被告葛某某与后面的十几名被告人都不认识,没有任何往来,连面都没见过;遵义张某涉黑案中,后面十几名被告人,与第一被告人张某完全不认识,其最大的联系就是与第三被告人徐某为同乡。这样的“陌生人的黑社会”在实践中大行其道,主要原因在于,黑社会性质组织往往要将人数凑成很多,以实现认定涉黑的依据,就会不考虑是否存在关系,而盲目的一并处理。二、组织行为认定扩大化的问题1、行政违法行为的拔高处理很多涉黑案件,为了拼凑出犯罪事实,办案机关往往会把已经处理过的行政违法行为拔高成组织犯罪行为,加以重复打击处理。例如遵义张某案件中的聚众斗殴行为未遂,斗殴的双方在没有见面的情况下被认定为斗殴,当年无人受到处罚,因为没有打起来,所以当年到场的警察觉得不构成犯罪,就没有进行处理。而20年后,为了拼凑事实,强行将这起当年都不认为是犯罪的行为拼凑进来。2、已结案的行为的重复处理在遵义这一起涉黑案件的办理中,还有一些将当年受到过劳教处罚的行为重新进行处理,例如已经报案,并且公安机关已经对当年参与斗殴的人员进行处理,并在当年的结案报告中写道:“自从某某团伙被劳教,当地的治安状况就开始好转了。”如此看来已经结案的行为重复处理也是组织行为认定中的一种方式。在本案中还有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当年涉嫌故意伤害的嫌疑人已经经过了审判并且判刑,案件也已经结束,而经过了20年,这起案件再次被拿出来重新审判,对于涉案人员进行了重新认定,相当于推翻了原来的处理结果,在扫黑除恶背景下重新进行处理。3、对过诉讼时效的行为的处理在遵义涉黑案中,公诉方列举了2000年前后连续四起聚众斗殴,这四起聚众斗殴都已经过了追诉时效,并且当年并没有被当成犯罪行为处理,而20年之后却重新立案,用口供来证明这四起聚众斗殴的严重性,应当以组织犯罪加以追究。无独有偶,在很多涉黑案件中,为了凑数,会将一些与涉案人员毫不相关的事实加到案件中,以增加案件的犯罪事实数量,海南文某某涉黑案中,文某某挖的一口水井,曾经有一个小孩不慎掉入,当年并没有定性为刑事案件,双方赔钱协商了事,结果过了十几年,却被定性为过失致人死亡,将案件并入到涉黑的组织犯罪中来。4、日常行为的扩大化认定在遵义涉黑案件中,起诉书将生日聚餐描绘成笼络人心,将给朋友借款等日常生活行为定义为豢养组织成员,这种将日常行为扩大化认定的方式,在涉黑案件中也非常常见。三、非法控制认定扩大化的问题1、多个涉黑犯罪团伙形成非法控制领域的重合在遵义办理涉黑案件期间了解到,当地同时办理了多起涉黑案件,且案件的起诉书指控内容有很多重合,甚至包括非法控制的认定方面,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同一行业存在着两个垄断控制的组织,这完全不符合逻辑,因为根据两份起诉书,完全无法看出谁是真正的垄断组织。2、没有名声的黑社会团伙在阜阳葛某某涉黑案中,律师走访调查了起诉书中指控的形成非法控制的小区,居民们纷纷表示,根本不认识葛某某,他们小区一向安居乐业,根本没有什么黑社会,也完全不知道葛某某等人。在福清林某某涉黑案中也存在同样的情况,完全不存在非法控制,所谓涉黑的主犯,都是当地受欺负的老实人。四、解决方案及辩护技巧1、办案过程中程序合法性的保障在涉黑案件的辩护中,往往要先从程序辩护入手,因为实体辩护不如程序辩护作用大,即使实体认定方面漏洞百出,辩护人的观点也很少会被采纳,因此抓住案件管辖权、申请回避等程序事项就尤为重要了。在办案过程中,申请调取录像是非常惯用的方法,一般申请调取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及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全程录像,如果能够顺利申请到,对比笔录与讯问同步录音录像的工作就非常有意义了,因为在比对过程中,能够发现很多违法点,涉嫌非法取证及指供诱供甚至刑讯逼供的行为,以此为基础,提供非法证据排除的线索,这样就能对办案人员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通过案件情况反映把案件具体情况等给上级单位也是办理涉黑案件常用的方法,介入案件初期,通过会见当事人、走访当地、与家属沟通,形成对案件的初步判断及材料,将这些材料进行汇总,与办案人员及上级领导进行沟通,表达案件所存在的问题,陈述辩护人的思路和观点,也可以提出各项关于保障律师合法权益的申请及法律意见,如果办案机关无法保障,则可向上级及相关单位进行控告。2、证据采信原则的讨论围绕涉黑犯罪(四特征)进行辩护,通过列举证据及辩方收集的证据展开质证,以证明四个特征不存在,因此整个涉黑犯罪不构成。这个过程中就要通过证据的三个性质进行辩护。客观证据优于主观证据(言词证据不能单独定案)客观证据优于主观证据就是证明力规则。主观证据在刑事案件中主要是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及被告人的供述、辩解。这些言词证据的稳定性及可行性都比较差,时隔久远很多事情不可能精准记忆,因此客观证据比这些主观的言辞证据更有证明力。一些根据实地考察及侦查实验证明的事实,远比言词证据可信。3、运用在案证据进行质证、调取或提交新证据通过阅卷及案情梳理,将关键的证人证言和在案证据列举出来,形成证人出庭申请,调取证据到庭申请,也可以结合案发时的现场情况及相关联系,申请调取其他能够证明当事人无罪的证据。如果这些证据律师通过走访及调查能够掌握,则可以通过提交新证据的方式对于检方指控的事实进行辩护。如果案件中存在伤情鉴定等鉴定,则可以根据鉴定所存在的问题申请重新鉴定。4、特殊因素此处所说特殊因素包括地理上的特殊,如新疆王某涉恶的案件中的新疆因素。又如襄阳张某某涉黑案中,所在的农牧业对于社会的特殊性。此类涉黑恶案件中,如果存在此类特殊因素,也可以加以分析并运用到办案过程中。感谢大家今晚的参与,我今晚的分享就到这里,大家可以结合自己的办案经历或对本次分享会的感受简单谈一谈自己的想法。参会律师讨论李二权律师:从常识角度看,社会大众对黑恶案件不甚了解,只能从影视作品及新闻中接触,从心底认为黑恶犯罪和古惑仔差不多。孙红雷主演的《扫黑风暴》涉及的孙小果涉黑案、操场埋尸案等黑社会案件。但是实践中不构成刑法294条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涉黑案件大量存在,前有朱明勇、周泽、张磊律师在2012年办理贵州小河案;现有徐昕老师、袭祥栋律师在2020年办理的包头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时间长、范围广,程度深,想必大家的家乡、县、市都基本被公安机关查出了涉黑涉恶犯罪团队,这个时候才会发现。原来我们以前每天都生活在黑恶势力笼罩的社会中,这很违背大众逻辑。王丹律师:我有一个同学,是酒店前台,老板被定为黑恶势力,因为公安前来侦查,告诉了老板一声公安来了,被按照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侦查,历时两年,最后被酌定不起诉,但中间经历了很长时间。扫黑除恶相关法律规定2018年意见、2019年意见,但这些规定都不是很明确。《2018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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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夜星火——刑事辩护的博弈与挑战

大案刑辩团队合影(摄于襄阳市襄大集团)2021年4月初我加入大案刑辩团队,早在大学时代做记者的时候就了解过大案刑辩团队的经典案例,也感慨刑辩律师为自由和生命而辩的情怀。做记者的几年也让我对法学充满兴趣,从报道聂树斌案到采访江西乐平案的律师,刑事辩护这项“铁肩担道义”的伟大事业就一直让我难忘。在加入大案刑辩团队的前几个月里,我跟随老师及师兄师姐学习完成法律文书,完善法律意见,尝试辩护词写作以及各项申请的写作,在大家的指导下,我逐渐了解了刑事辩护的一些基础性工作。这期间我协助团队律师完成了一些申请、法律意见以及一些质证等相关文书的准备,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我更加认识到了刑事辩护的艰难,一份完善的法律意见需要经过几十次的修正,最终也可能会被办案机关一句话驳回。在准备法律意见的过程中,我了解到,很多被办案机关拔高以及官方媒体倾向性报道的犯罪其实并不存在,例如,一些微商及网上购物领域的传销犯罪;一些企业家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一些小纠纷,历经几十年,在扫黑除恶运动的三年中被拔高拼凑成为黑社会。诸如此类的案例数不胜数,每当我们接触到当事人的时候,都会被他们所受的冤屈所震撼,但是在这样的社会之下,蒙冤之人数量甚多,有时确实会产生无力感。刑辩研修所线下开会(摄于襄阳市)从加入团队以来我参与了很多案件,以下几个令我非常难忘。依兰李某某职务侵占案依兰案起于一场股权纠纷,因为这场股权纠纷,七旬老人被身为前检察长的亲弟弟举报并被超期羁押,申请了多次取保候审及撤诉都无济于事。一审依兰法院判处老人有期徒刑五年半,经过了多轮控告及家属把案件整理成书籍并邮寄,二审哈尔滨中院终于将案件发回重审,发回重审至今已经半年多了,依然没有后续的进展,办案机关还是以会认真考虑,协商为借口拒绝律师及家属多次提出的取保候审申请。希望新的一年,依兰案能得到妥善解决,蒙冤的老人能够早日获得自由。金华鹦鹉案金华鹦鹉案,作为又一起轰动性的动物案件,整个过程算是波澜壮阔。我在本案中主要负责前期的法律意见写作,以及质证环节,我参照徐昕老师在深圳鹦鹉案中的质证方式,对收集、扣押、送检过程中的鹦鹉照片及数量进行一一比对,发现物证前后存在严重的不一致的情况,甚至还存在用照片鉴定的DNA的情况。后来开庭过程中,何智娟律师果断发现这一点,在法庭中陈述出来,让在场的法官检察官顿时震惊,然而之后又经历了一波投诉与反投诉,最终案件的结果还算比较好,全案被告人获得取保候审。玉林传销案玉林案是一起企业家被构陷为传销组织的案件,斑美拉集团作为互联网时代涌现的优秀电商,为社会创造大量财富及就业渠道,然而却被当地打成传销组织,身陷囹圄。该案的侦查过程存在严重的问题,存在刑讯逼供、指供诱供等问题,经过庭前会议的充分准备及申请的提交,在开庭过程中,律师们据理力争,最终本案虽然没有完全实现辩护目标,但是最终认罪认罚也得到了刑期一定程度的降低。遵义涉黑案开庭(摄于遵义市正安县人民法院)遵义张某涉黑案遵义案是我加入团队以来,第一个全程参与的大案,整个夏天基本都在遵义度过。遵义案是一起涉黑案件,其中第一被告人在被关押期间死亡。本案系扫黑除恶收官之年地方“凑指标”的牺牲品,作为全贵州为数不多的“无黑县”,政府必定会在收官之年拔高凑数,拼凑黑社会以完成任务。本案有很多可以辩护的点,比如,拼凑的聚众斗殴好多已经过了诉讼时效,还有一些明显不构成犯罪;所指控的寻衅滋事也都属于事出有因的小冲突;本案中也不存在所谓的犯罪团伙,大家互不相识,连联系方式都没有,更别说经济上的依附关系。案件还有很多辩护点,可以说全案都是拼凑拔高而成的。本案我作为全案助理,和律师们一起阅卷了解案情,分析案件内容,寻找突破点,并通过同步录音录像的观看找到了很多在法庭上可以使用的关键点。在庭前会议中,通过案件的管辖权、回避事项等程序性事项进行攻势,让办案机关认识到案件存在的问题。庭审过程中,通过对案件本身存在的问题,证据不足、法律适用错误等方面进行攻击,最终获得了谈判的空间,通过边打边谈的方式最终将案件进行了相对妥善的解决。也通过本案学到了刑事辩护妥协的艺术,在进攻型辩护的同时也要考虑当事人权利的最大化。本案虽然结果可以,但是作为一起明显无罪的案件,还是心有不甘,关于案件更多的细节就不一一赘述,下图是开完庭当天我内心真实的感受。遵义案开完庭的感受深圳张某涉黑案深圳张某案在介入之初已经是二审阶段,一审存在严重对程序问题,很多优秀刑辩律师在一审介入,但无奈于深圳中院的强行推进,最终一审判处无期徒刑。二审阶段介入,主要的工作在于庭审卷和程序性问题。我协助团队完成了多份申请及法律意见,这些法律意见提交给二审法院,但是迫于压力,二审法院最终做出了维持原判的决定。本案最遗憾之处在于,办案机关的专横和无礼,一审违反十几项程序规定,依法应当发回重审的案件,却维持原判。虽然最后心有不甘,但这就是当下社会的现实,很多事都无力改变。2021一路走来,在每一起案件中,我们能够洞见人性,感知人心。每一起案件都是一场博弈,博弈的背后,关乎一个人,乃至一个家庭的命运。目睹了太多冤案背后的苦难之后,作为刑辩律师,我们要有一颗平静而坦然的心,去面对未来更多的不确定性与挑战。虽然刑辩的道路越来越崎岖,挑战也与日俱增,但是我们依然要以冷静沉着的心态去面对这些挑战。去拯救那些能够被拯救的人,去完成刑事辩护的使命。在此感谢徐昕老师、郑晓静老师、团队的各位律师及同事们!也祝朋友们2022一切顺利,生活美满,平安健康!大案刑辩团队:刘宇堃2021年12月31日于北京注:本公号为大案刑辩团队刘宇堃个人公号,将会分享一些刑辩理念、实践的内容及一些读书心得及个人思考。敬请关注,感谢大家!大案刑辩邮箱:xuxinlaw@163.com电话:17801230311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