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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 惊动警察蜀黍的券商

券业点评 券业行家 2023-03-24

110 | 惊动警察蜀黍的券商

券业行家,事实说话。

欢迎留言,如果认同,请传播正能量。

“1.10”这个意义深远的日子,行家出于好奇,略翻了那些涉及券商的出警事件。


券商警事


正值110,行家关注的主流官媒,纷纷表达了对人民警察的致敬。



在证券行业,与人民警察打交道的情况,其实并不少见。


行家查看了裁判文书网的诉讼情况。据不完全统计,当事人为券商,并且案情中直接涉及“报警”的裁判文书,包括合同纠纷15份,劳动争议诉讼8份,物权纠纷5份,侵权责任纠纷5份,证券交易合同纠纷4份,证券交易代理合同纠纷2份,人格权纠纷2份。


在这些文书中,行家发现了一些让人啼笑皆非的案件。


暴力讨薪


由于基数庞大,涉及券商的劳动争议案中,当场报警的情况并非个例。


来自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简称:上海一中院)判决书,披露了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新区民生路证券营业部(简称:中金财富民生路营业部)的一起劳动争议案。因与公司和同事的矛盾纠纷,原客户专员的衡女士在离职后多次报警。


依据在案证据,法院“鉴于双方矛盾双方劳动合同客观上缺乏恢复基础”,“双方之间已缺乏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信任基础”,判决中金财富民生路营业部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50.78万元。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深圳中院)的判决书显示,当事人潘女士任职于华西证券,以未足额支付工资为由提出辞职,并诉至法院“讨薪”。华西证券在庭审中提供了经当事人确认的监控视频显示,潘女士曾向营业部领导施压、扰乱办公秩序,导致最终报警处理。法院据此认为,华西证券对潘女士扣罚当月工资的30%的处置并无不当。


由于华西证券存在未足额支付薪酬的事实,法院判决支付2021年1月应付薪酬12,505.58元的70%;2020年度1天的未休年休假工资1058.99元;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4日的工资3.69元;返还预提风险保证金6379.26元;支付解约补偿17.85万元,以及相应的律师费。


另一位“讨薪”的从业人员,并没有获得法院支持。


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简称:天长法院)庭审过程中,国元证券天长园林路证券营业部(简称:天长营业部)提供了一份录像资料显示,在当面宣读考核结果时,经纪人王某某不配合工作,并报警声称被“非法强制”。天长营业部认为此举对公司声誉产生恶劣的影响,违反了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虽然天长法院未在判决书中确认这一事实,但判决结果是解除证券经纪人委托合同,驳回其余诉讼请求。


武德充沛


另一方面,在券商营业部发生的”武斗“事件,也时有耳闻。


海通证券上海南翔镇证券营业部(简称:南翔营业部),曾卷入一起“伤害”案。客户顾先生在营业部大厅与他人发生争执,并相互殴打,导致头部受伤。报警后,当地公安机关予以处理。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认为,南翔营业部安保人员进行劝阻,“客观上已经履行了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驳回诉讼请求。


另一起涉及报警的案件,动手的却是营业部的负责人。


来自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抚顺中院)的判决书披露,因停车位纠纷发生口角,中天证券抚顺新华大街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平壤对李先生进行了推搡。李先生报警称,因推搡导致旧伤复发入院治疗。法院认为,双方因琐事发生纠纷,被告采取了“激化矛盾和不尊重上诉人身体权的行为,应予批评”。原告自诉系旧病,并且不同意司法鉴定,因而无法证明系推搡所致,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或涉欺诈


行家还注意到,因券商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客户蒙受损失,怒而报警的事件。在这些案件中,券商人员或许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甚至涉嫌欺诈。


来自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简称:沈河区法院)的判决书显示,原告邓女士起诉银泰证券沈阳十一纬路证券营业部(简称:十一纬路营业部)及从业人员杨少峰。邓女士在报警时表示,杨少峰擅自用她的手机操作股票账户,造成损失。法院认为,邓女士并非银泰证券的客户,此事与十一纬路营业部无关。杨少峰擅自进行交易存在过错,判决赔偿邓女士损失5.63万元。


另一起客户报警事件,发生在信达证券福州五四路证券营业部(简称:五四路营业部)。在案发之际,这位报警的客户已年近七旬。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简称:鼓楼区法院)的判决书披露,生于1950年的叶女士,于2018年初,也就是68岁时,在五四路营业部新开户炒股。2018年7月9日盘后,其名下账户以13.2元/股的价格购买了39.15万股“新日恒力”,而这支股票当日收盘价为12.03元/股,其后处于下跌状态。


感到“亏了”的叶女士,向福州市公安局温泉派出所报警,称其信达证券账户账号密码被盗。


庭审后,法院要求叶女士到庭说明账户情况。叶女士自认账户由庄龙彬操作,并且庄龙彬占其账户总额的三分之一。因原告“未能提交充分证据证明讼争账户被他人盗用并购买股票的事实”,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


伟海精英数据显示,庄龙彬曾在兴业证券福州鳌峰路证券营业部,中泰证券州五一北路证券营业部任职。行家由此推测,这起事件有可能涉及从业人员代客交易行为,但行家未发现相关监管函。


更早之前,由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简称:河西区法院)审理的多起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中,还发生了券商营业部总经理报警的事件。


2011年,新时代证券天津长江道证券营业部(简称:长江道营业部,现为诚通证券天津红旗路营业部)员工姚靖以8%的收益率招揽客户,并出具了由天津市大正典当行有限公司(简称:大正典当)盖章的《资产委托管理证明书》。


在这一“委托理财”暴雷后,2016年1月,部分曾与大正典当签署过上述合同的投资者前往长江道营业部,“围堵”大正典当法定代表人冯越、长江道营业部负责人王晓明,要求就该合同主张权利。王晓明对河西法院表示,因受到投资者胁迫,并报警20余次,其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被迫签署还款计划,承诺并垫付款项。


河西区法院认为,王晓明并未认可垫付原因系其自己收取过原告的款项,并且通过案外人姚靖将承诺金额的款项支付原告,已履行完毕上述承诺,不承担连带责任。相关判决均由大正典当赔偿客户本息。


工商信息显示,王晓明在2016年7月卸任了长江道营业部总经理一职。但在天津证监局官网,行家没有查到与此事有关的监管罚单。


考虑到证券行业的属性,因种种原因导致纠纷,进而出现警情,也不难理解。作为从业人员,行家一再提醒券商人士,尤其是分支机构负责人,无论是自行展业还是带领团队,一言一行,都要注重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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